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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谨防产能置换成为地方政府新增水泥产能的导火索

更新日期: 2014年08月19日 作者: 梁喜琴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摘要:化解产能过剩、遏制新增产能是促进水泥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只有遏制住新增产能才能有效推进当前水泥行业的兼并重组,才能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因此,在水泥行业产能置换问题上需要更加慎重。

    当前,产能过剩已成为制约水泥行业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尤其是在水泥需求增长动力不足的情况下,矛盾显得更加突出。2014年上半年,全国累计完成水泥产量同比增长仅为3.6%,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6个百分点,创本世纪以来新低。虽然在煤炭价格持续大幅下滑的带动下,全行业上半年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仍然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企业出现亏损。华北地区成为亏损最为严重的地区,新疆地区由于近年来新增水泥产能集中释放,行业效益每况愈下;一向处于全国价格高位的东北地区今年上半年也由于需求不足、产能过剩,价格开始出现下滑趋势。化解产能过剩、遏制新增产能已成为水泥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2013年10月,国务院颁布41号文《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提出一系列化解产能过剩措施,其中提到,“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2014年7月10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并公布《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实施产能置换是国家工信部为贯彻41号文件,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所采取的措施之一,但是,《实施办法》办法的出台却引起了业内不小的震动,业内普遍担忧的是,地方政府有可能借产能置换名义盲目投资水泥生产线项目,产能置换有可能成为地方政府新增水泥产能的导火索。2014年8月8日国家工信部发出紧急通知《坚决遏制水泥、平板玻璃新增产能的通知》,这个通知的背景就是,国家已经感觉到了已经有部分地方政府正在“变相”备案和核准新增产能项目。“产能置换”可能就是“变相”手段之一。

    早在2009年国务院38号文《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 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就提出,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执行等量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但是新增水泥产能不但没有控制住,却越增越多。从38号文发布以后至2013年底,全国新增水泥熟料产能约达7.25亿吨,由此测算出的新增水泥产能达12亿吨。由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四万亿投资刺激拉动了水泥需求的快速增长,2010-2013年水泥产量增长7.7亿吨,这12亿吨新增水泥产能一部分得到消化,但仍然过剩4亿多吨。2009-2011年间,中国水泥需求一直保持两位数的高位增长,但由于全球经济出现下行走势,2012年开始,水泥行业结束两位数的高位增长,水泥增速出现放缓。

    虽然近两年在国家一系列化解产能过剩政策的驱动下,新增水泥产能有所放缓,但总量仍然在增加,地方政府基于招商引资及政绩等原因,投资冲动依然不减,各地违规上水泥项目的现象屡禁不止,产能置换似乎为地方政府盲目上水泥生产线项目提供了更加合理的途径,由此不难理解业内对《实施办法》出台的担忧。

    实施产能置换或加剧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矛盾

    首先,在产能严重过剩、需求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实施产能置换,难以有效消化过剩产能。从水泥熟料产能增速和水泥产量增速对比来看,2006-2012年间,水泥熟料产能增速始终高于水泥产量增速。除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水泥产量急剧下滑外,2006-2011年间,全国水泥产量基本处于高位增长阶段,但2012年受经济下行影响,水泥产量增速急剧下滑至5.74个百分点,2013年受中西部经济快速发展的带动,水泥产量增速有所回升,但两位数的高位增长已不复存在,2014年1-7月份水泥产量增速仅为3.7%。今年以来,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均出现大幅下滑,1-7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已跌破18%,房地产投资跌破14%,水泥需求增长动力逐渐减弱。虽然近几年新增水泥熟料产能增速有所放缓,但总量依然在增加。据中国水泥协会数字水泥网预计,2014年新增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有望达到6000万吨以上。水泥需求增长动力不足,产能总量持续上升,这时候实施产能置换并不能起到消化过剩产能的作用。

    其次,水泥行业产业技术结构调整基本完成,全国新型干法水泥产能比重已占95%以上。在产能过剩的情况下,落后的机立窑产能和小规模新型干法水泥产能很多未能得到有效发挥,尤其是进入2014年以来,全国经济增长放缓,水泥需求增长乏力,一些地区出现负增长或零增长,企业明显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上半年水泥行业虽然还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主要是取决于煤炭价格的持续下滑导致水泥生产成本的降低以及大企业集团发挥主导作用、自律限产维护市场所致。据了解,东北地区的水泥市场价格一直处于全国高位且相对较为稳定,但是今年开始也出现了下滑的走势。由于市场需求不足,有的企业产能发挥率仅为40-50%。据东北地区水泥企业介绍,很多规模在2000t/d以下的生产线早就停窑了,可以说这部分产能并未在市场中发挥效用。处于华东区域的南方水泥在浙江的15条规模为1500t/d生产线已全部停止生产,这些产能都是可以作为置换的。根据数字水泥网掌握的数据,目前全国2000t/d(不含2000t/d)以下规模水泥熟料总产能为1.17亿吨,折算成水泥产能则可达到近两亿吨。如果将已经停产不发挥效用的产能作为置换新建生产线,新增产能必会在市场中释放,这势必造成雪上加霜,产能过剩的矛盾会更加加剧。

    再次,地方政府的盲目投资新增产能项目的冲动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各地违规在建水泥生产项目的现象屡禁不止。41号文件下发后,仅湖南水泥协会收到的违规在建项目举报就达4起;中国水泥协会也接到多起违规新增产能项目的举报,因曝光违规项目还被宁夏天元猛业告上法庭,而违规项目至今未能得到处理。中国建材南方水泥肖家祥总裁在今年7月份召开的长江中下游水泥论坛上表示强烈呼吁,千万不能让产能置换变成新一轮的新增产能项目的建设高潮。他说,一个立窑生产线,一个小磨机反复的被置换,多种造假行为充斥在这些年的水泥发展过程中,如果再出现反复置换,再出现造假行为,而且对这种行为置之不理的话,水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就无从谈起;即便是按照这种《实施办法》落实的话,如果控制不好,也会造成产能过剩的加剧。他特别举了个例子,如果按工信部办法置换的话,南方水泥至少可以上六条规模为5000t/d的生产线。南方水泥和海螺、红狮一起按市场化原则已经自动退出了几条1500t/d的生产线,这些1500t/d生产线还不属于淘汰的范围,还有部分地区已经关停的生产线,按《实施办法》都可以通过置换再上新生产线,如果这些生产线都上的话势必给华东市场、给长江中下游水泥市场带来巨大的冲击。

    此外,2008年以后,由于国产装备技术的成熟稳定,新建的生产线实际产能普遍高于设计产能20%以上,例如:标准的一条4500t/d线,实际产能均可到达5500t/d以上。而在等量或减量计算产能时,往往以设计产能为基准计算,也就造成实际产能是增加的。也就是说,“等量置换”可能变成“超量置换”。

    如何避免因实施产能置换而加剧水泥产能过剩?

    化解产能过剩是当前经济结构调整重中之重的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针对水泥行业而言,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遏制新增和“去产能”。业内专家普遍认为中国水泥需求已经到了一个平台期,虽然“拐点”何时到来还难以确定,但未来水泥需求下行是必然的趋势,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如若再新增产能,企业间的恶性厮杀将不可避免,届时可能不是某些企业倒下的问题,整个行业可能都会留下 “一地鸡毛”。因此,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还必须制定更加细化、具体的产能置换方案,防止产能置换过程中的造假行为,防止因产能置换而加剧产能过剩。

    为避免因产能置换而导致水泥产能总量继续上升、产能过剩加剧,应做到以下几点:

    1、合理计算各地区现有水泥熟料有效产能基数,在此基数上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所谓有效产能就是指仍然在生产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南方水泥肖家祥总裁提出,产能置换只能在2013年的在产产能基础上进行减量置换,所有已经停产的、不再生产的产能不能作为置换。同时,他还提出应合理制定各个省市的水泥行业五年的产能减量发展规划,减量再减量。

    2、建立行政问责制,加大对违规建设水泥项目的处罚力度。国务院41号文件对清理违规建设项目有明确规定,但全国违规建设水泥生产线达上百条,几百家无证生产水泥企业,仅湖南就有94家。之所以存在这么多违规项目、违规企业,是因为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监督机制,甚至有的违规项目还受到地方政府的保护。中国水泥协会孔祥忠秘书长曾提到,中国建材联合会和中国水泥协会从贯彻执行国务院文件精神,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出发,在自己的行业媒体上曝光了一批违规新建项目,对违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但在现实体制下,对违规者没有约束力。不动用行政问责制,不引进第三方监督机制,不对违规者进行必要处罚,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就荡然无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猫捉老鼠游戏就将继续上演。

    3、严格执行行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环保标准。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准再建;不得以任何其他名义(如:经济循环利用、垃圾处理等)建设新增水泥产能项目;对于生产运行效率不高,能耗水平和环保水平不达标的生产线包括新型干法生产线一律实施强制性关停措施。加强项目审批的透明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管作用,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支持行业协会和社会媒体,对各地违规水泥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和曝光。

    化解产能过剩、遏制新增产能是促进水泥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只有遏制住新增产能才能有效推进当前水泥行业的兼并重组,才能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因此,在水泥行业产能置换问题上需要更加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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