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

  • 暂无资料

冀东水泥:收到增值税退税约4700万元

更新日期: 2015年07月29日 来源: 冀东水泥 【字体:

    冀东水泥2015年7月29日公告,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27日累计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4761.76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以及《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号)的有关规定,对销售的满足“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或者外购水泥熟料采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条件的自产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此次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所得将计入公司2015年度的营业外收入,预计将对公司2015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