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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律师: 山水水泥董事局不代表多数股东

更新日期: 2015年11月16日 来源: 财华社 【字体:

    山水水泥(00691-HK)股东之一的山水投资6位个人少数股东,向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要求禁止公司在2015年购股权获得行使时发行任何新股份。案件今天在高等法院续审。
    代表山水投资少股东的控方律师在庭上提出,山水水泥董事局日前突然向开曼法院提交清盘呈请,事前未有对股东作任何披露,包括在刚于10月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未有只字提及公司财务出现困难问题,同样在11月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亦没有说过任何财政困难事宜。
    他并强调,提出将山水水泥清盘,只是董事局建议,并非公司提出,有关建议并没获得大多数股东的认同,董事会并不代表公司大多数股东。
    辨方律师则提出,由于即将召开的开曼法院判决,将会对今次高院的裁决有影响,公司若清盘,其若干董事员工亦不会再行使认购权认购股份。要求延后审议已获得更多引証。
    最后,法官夏利士决定,将原订于11月25日召开,由大股东天瑞集团建议撤换董事的股东特别大会,延后至12月4日举行。
    山水水泥原计划向若干董事和员工授出购股权以认购约2亿股股份,其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斌和执行董事张才奎,可分别认购2000万股和2360万股,两人合计将获得约21%增发股份。
    在另一诉案公中, 中国建材(03323-HK)与山水水泥之间一项对价15.6亿港元的股份认购交易,被指为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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