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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水泥行业解困脱困攻坚战

更新日期: 2016年08月22日 作者: 吕志坚 【字体:
   
 
    昆仑宾馆可谓是群英荟萃、嘉宾云集。“全国水泥行业实现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现场交流大会”在美丽的乌鲁木齐召开,充分体现了中国水泥协会对我们的一些探索和做法的肯定,同时也给我们深入领会和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34号文件精神,以及学习兄弟省区主管部门、行业协会、50强水泥企业先进经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和机会。在此,我谨代表新疆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和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会议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去年以来,我们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在中国建材联合会、中国水泥协会的指导下,在自治区经信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大企业的积极配合下,研究并协调推动出台了有关水泥行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对一些创新性办法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以下简称34号)下发后,我们根据新疆水泥行业发展实际,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围绕“去产能”和解困脱困两项重点工作,不断研究探索和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工作机制。通过采取强有力措施,目前新疆水泥行业经营持续恶化的局面逐步得到遏制。
 
    下面,我就新疆水泥行业面对严峻形势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下一步打算向大家做一简要汇报:
 
    一、新疆水泥行业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
 
    “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是自治区水泥行业产能形成最快的时期。截止2015年底,拥有各类水泥熟料生产线100条,水泥产能已由2005年的1700万吨发展到1.1亿吨,新型干法水泥比重近100%。但“十二五”中后期以来,受需求大幅下降、新增产能大幅增加双重作用,新疆水泥行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矛盾和问题日渐暴露,产能严重过剩,供需矛盾突出,企业困难加剧。2015年产能利用率已大幅降至39%,占我区水泥产能近40%的乌昌石吐片区传统水泥产能利用率降至20%,远远低于全国67%的平均水平,为我国最低省区之一;全行业亏损15亿元以上,亏损面达85%以上,净亏损额排名全国前列。大多数企业处于亏损严重,半停产、停产,减员降薪的状态,已经到了举步维艰、难以为继的地步,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新疆水泥行业能否平稳健康发展,已关乎到3.2万人的就业,尤其是南疆许多水泥企业少数民族职工占比达50-90%,对于少数民族职工能否确保稳定就业,已成为一人就业全家脱贫,一人失业全家返贫的重大问题。因此,确保水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大责任和任务。
 
    二、主要做法
 
    近两年,我们本着“去产能、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促就业、保稳定”的出发点,积极应对挑战,敢于担当,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紧紧围绕自治区重点行业解困和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中央及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新理念,举全力推动水泥行业“去产能”、解困脱困工作。
 
    (一)明确工作思路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工作部署,结合新疆水泥行业实际,我们坚持当前与长远、治标与治本、政府推动与协会引导、去产能与行业解困脱困相结合的四大原则,积极主动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用好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确保“去产能”和脱困解困工作做到思路明确,措施得力,取得实效。
 
    (二)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积极研究和推动出台自治区水泥行业健康发展意见。组织力量,多次深入企业、有关单位调研,研究上报行业发展对策建议与意见。2015年10月8日自治区出台了专门针对水泥行业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经信委关于进一步促进自治区水泥行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5〕134号)(以下简称134号)”文件,开创了全国水泥行业由省级政府出台文件、推进“去产能”和解困脱困工作的先河,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水泥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从目前发展形势看,也符合国办发34号文件的精神。
 
    二是深入宣传贯彻落实“134号、34号文件”精神。“134号文件”主要围绕“去产能”和脱困解困提出了19条具体措施。文件下发后,我们立即组织召开了“自治区水泥行业座谈会”,全面深入领会和宣传贯彻文件精神,以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信心、振奋精神、抓好落实”的目的。根据文件要求,在自治区层面成立了由自治区经信委与兵团工信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副组长和13个相关部门组成的自治区水泥行业解困工作组,统一协调落实自治区水泥行业解困脱困政策和措施,及时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建材行办,负责督促检查和协调解决各项措施落实与工作推进情况。截止目前,解困工作组已组织召开了四次联系会议,研究了需要及时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通过建立自治区、兵团部门联系工作机制,使得地方与兵团、自治区与地州市工作一盘棋,全区上下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水泥行业“去产能”、解困脱困和转型升级。34号文件下发后,我们立即组织召开了“自治区水泥行业脱困推进会”,结合解困工作组当前任务,组织对文件宣贯落实,并就拟出台的《新疆建材行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实施方案》(代拟稿)、《新疆水泥行业错峰生产规范管理办法》、《新疆水泥行业自律行为规范公约》、《新疆水泥行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办法》和《关于低强度等级水泥提前退出市场的建议》等政策措施进行讨论,在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成熟一个出台一个。
 
    三是扎实推进水泥行业错峰生产。2014年,新疆在全国水泥行业率先推行冬季错峰生产,自治区和兵团经信、环保四部门联合发文,对错峰生产进行首次安排,为全国推广错峰生产和国家出台错峰生产文件做出了有益探索。2015年四部门在总结上年工作经验基础上,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有关要求的通知》(新经信原材料〔2015〕383号),建材行办研究提出了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延长停窑时间和企业行为。结合工信部、环保部《关于在北方采暖区全面试行冬季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函〔2015〕542号),解困办联合有关各地经信、环保部门,对1 4个地州市水泥企业停窑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和落实,并通报了不规范行为企业。今年,水泥企业错峰停窑措施总体执行效果好于上年度,如期压减无效水泥产能3000万吨,对平衡市场供需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是依法依规挤压退出不合规水泥产能。认真摸排不合规水泥生产线,研究淘汰相对落后产能实施方案,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水泥产能依法依规责成整改退出。依据自治区经信委《关于开展新疆水泥企业2015年能效对标现场考核的通知》(新经信环资〔2015〕397号),建材行办组织3个专家组对上一年度水泥企业能效对标活动进行现场考核,建立更新了水泥熟料煤耗、水泥电耗指标数据库,为新一轮能效对标活动和阶梯电价政策实施创造了条件。摸清了无证生产企业、库外堆存水泥熟料企业、未建脱硝装置生产线,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落实。进一步摸清一址双线企业情况,协调督促9家企业停运一址双线的其中一条相对落后水泥熟料线,主动压减产能800万吨。关停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20万吨。
 
    五是强力推进水泥行业自律。去年下半年以来,我们按照“解困办督促、协会总牵头、区域间协调、大企业主导”的自律工作机制,积极引导企业按市场需求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充分发挥新疆建材工业协会的纽带和引导作用,充分利用行办和协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职能互补优势,牵头研究制定并推动实施水泥行业自律公约,组织中介机构测算各区域水泥企业社会平均综合成本,并向社会发布,企业低于成本价销售水泥的倾销行为逐步得到遏制。解困办还根据水泥市场区域性特点,成立3个“工作协调小组”,分别对6个自律片区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与落实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会同当地经信主管部门,协调督促企业签订并落实自律公约。电石渣水泥产能集中的乌-昌-石-吐片区,市场主体多,供需矛盾问题尤为突出,占到去年行业亏损15亿元的53%,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也是解困脱困的重点区域。我们组织生产企业反复多次磋商,研究解决方案,最终以大企业出资消化电石渣水泥熟料库存,通过与传统水泥企业置换产能和市场资源合理配置,使10家企业达成了统一认识,行动一致,签订了自律公约,这一创新举措对平衡乌-昌-石-吐市场供需和行业减亏奠定了良好基础。通过市场竟合、行业自律,目前企业低价倾销行为得到遏制,大多区域水泥价格呈现恢复性回升,部分区域价格已回到了成本之上。以32.5强度等级水泥平均价格为例,伊犁地区已由170元/吨回升到240元/吨,巴州-阿克苏片区已由170元/吨回升到270元/吨,乌-昌-石-吐片区已由170元/吨回升到210元/吨。
 
    通过上述强有力的综合施策,群策群力,从2015年8月以后,水泥行业市场经营秩序逐渐有所好转,价格开始合理回归。2015年,在全区水泥行业亏损15亿元的情况下,部分区域已呈现好转迹象,喀什-克州-和田片区企业全年盈利近2亿元,巴州-阿克苏、哈密和伊犁州直等片区企业下半年减亏1.5亿元。自今年4月开始,一举扭转了我区水泥工业连续27个月的负增长局面,同比减亏37.6%。1-5月,56家重点水泥企业产量695万吨,同比下降4.5%;水泥平均价格285元/吨,同比恢复提高20元/吨;工业总产值完成19.39亿元,同比增长0.26%。其中克州-喀什-和田区域实现盈利。预计上半年全区水泥产量1650万吨,降幅继续收窄;工业总产值完成45亿元,增幅继续扩大;实际亏损3.8亿元,减亏40%。我们对完成全年减亏50%、甚至取得更好成绩充满信心。
 
    值得指出的是,在协会的积极倡导下,我区所有水泥企业都能识大体、顾大局,对抗震安居、富民安居和牧民定居工程用水泥均按低于当地市场价20-30元/吨供应,或遵照当地政府的指定价格供货,为自治区民生工程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下一步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2016年力争全行业减亏50%,用2到3年时间,实现行业扭亏为盈,摆脱困境。到“十三五”末,依法依规挤压退出产能1500万吨;坚持错峰生产,每年压减无效产能3000万吨;水泥熟料产量排名前5家企业的生产集中度达70%以上;水泥产能利用率趋于合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办文件精神,在供给侧截长补短、压减过剩产能,把“去产能”作为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解困脱困的重点,着力建立产能结构优化长效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企业合理组织生产,有序推进联合重组,全力推动水泥行业“去产能、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促就业、保稳定”工作目标的实现。
 
    按照国办发34号文件精神,围绕我区水泥行业发展目标和任务,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开展以下五项工作:
 
    1. 积极稳妥推进“去产能”
 
    一是禁止新建“增产能”。严格执行国发〔2013〕41号、国办发〔2016〕34号、新政发〔2014〕8号、新政办发〔2015〕134号文件,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水泥产能项目,停建在建产能;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电石渣等固废伴生水泥项目,必须在区域市场承受基础上,依托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不扩产能改造,予以消化。
 
    二是错峰生产“压产能”。建立水泥行业错峰生产长效机制,尽快推出实施办法,完善今冬明春采暖期水泥熟料(含利用电石渣)全面实行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确保集中停窑时间和压减无效水泥产能目标的实现。
 
    三是依法依规“去产能”。建立完善相对落后产能退出补偿机制,制定无效、低效的相对落后产能退出市场方案,做好能效对标工作。通过产业政策、金融、财税、质量、环保、能耗、电价等手段,加强监督和严格执法,倒逼一批相对落后产能退出市场。摸清并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四是提前退出低强度等级水泥“去总量”。积极做好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衔接工作;研究提出“32.5等级水泥提前退出市场,以及提高42.5等级及以上水泥的消费比例和C35及以上强度等级混凝土示范推广应用”可行性方案,为加速提高我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增加高品质水泥及水泥制品市场用量打下坚实基础。
 
    五是推进联合重组“优存量”。支持优势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资本市场融资条件推进联合重组,整合产权或经营权,优化产能布局,提高生产集中度,并结合联合重组、技术改造,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主动压减竞争乏力的过剩产能;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加强与国内优势企业合作,推动水泥
行业联合兼并重组。
 
    六是走出去“转产能”。鼓励水泥企业积极拓展国际市场,通过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转移部分产能,实现互利共赢。协助已有意向的企业在“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建设水泥项目,支持沿边水泥企业利用区内熟料在境外建设水泥粉磨站。
 
    2. 多措并举“降成本”
 
    认真落实新政办发〔2016〕55号有关降低用电、人工、财税、缴费等成本各项措施。协调电力部门,在当前水泥设备运转率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增加企业错峰生产停止用电次数。协调电网企业尽快办理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16家企业水泥窑余热发电机组并网手续。协调解决水泥企业自备原料矿山开采手续,解决原料自供不足问题。树立能效标杆,引导推动企业应用新技术、新装备、先进管理经验和互联网+手段,推进精细化管理。
 
    3. 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
 
    抓住国办发34号文件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大力支持新疆建材工业协会发挥引领作用的机遇,加大水泥行业协调力度,增强企业自我约束和区域协调能力。坚决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继续测算并发布区域水泥行业社会平均综合成本。在错峰生产的基础上,强化间歇性停窑市场供需再平衡作用,坚决遏制水泥市场成本与售价倒挂局面的反弹。加强对电石渣企业深度参与行业自律工作的协调。
 
    4. 积极推动“补短板”
 
    鼓励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等废弃物技术改造。通过不断技术创新,研发生产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品种,促使企业向高标号水泥、混凝土方向发展;延伸产业链,加大水泥制品、建筑材料部品等多元化发展力度;研究电石渣处理利用新途径;协调推动农村道路采用水泥砼路面建设,提高公路建设中水泥砼路面的比例。
 
    5. 加大资金支持
 
    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34号文件精神,积极协调金融机构认真落实有保有控的区别化金融政策,对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兼并重组的水泥企业,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违规新增水泥熟料产能的企业停止贷款。通过提供并购贷款、并购票据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水泥企业并购重组。积极争取国家淘汰落后资金补助,协调自治区财政给予适度资金支持,增强企业退出市场的意愿。研究完善用于奖补主动退出水泥产能的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办法。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共同推动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产能”是党中央的要求,也是我们的一致愿望,更是我们必须面对和破解的难题。我们有信心和决心,在工信部、联合会和同仁们的支持下,借助全国上下贯彻落实34号文件的东风,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突破重点难点,确保既定目标任务的实现,坚决打赢水泥行业去产能和解困脱困的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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