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

  • 暂无资料

中国建材集团持有重组后中材节能60.64%股份

更新日期: 2016年09月07日 来源: 金融界 【字体:

    中材节能9月6日晚间公告称,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材集团”)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实施重组。中国建材集团更名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中国中材集团无偿划转进入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本次重组前,中国建材集团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重组后,中国建材集团将通过中国中材集团间接持有公司370,203,68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64%)。中国建材集团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同日公告称,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材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材集团”)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实施重组。中国建材集团更名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中国中材集团无偿划转进入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前,中国建材集团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重组后,中国建材集团将通过中国中材集团下属企业间接持有公司227,413,29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56%)。中国建材集团需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天山股份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材集团与中国建材集团实施重组。中国建材集团更名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中国中材集团无偿划转进入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前,中国建材集团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重组后,中国建材集团将通过中国中材集团下属企业间接持有公司313,001,05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56%)。中国建材集团需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