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去年水泥错峰生产成效显著

今冬建立公约加大自律与监管力度

来源: 来源: 中国建材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8日
    11月16日,黑龙江省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黑龙江省工信委原材料处处长王毅、省环保局污控处李广来和省内有水泥窑企业的20多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黑龙江省建材行业协会会长韩世涛主持。会议传达了工信部、环保部关于错峰生产的通知,总结了去年错峰生产的经验,部署今年错峰生产的任务,讨论、研究和完善错峰生产的监管措施,促进了黑龙江省水泥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黑龙江省水泥协会会长赵君在会上说:“水泥企业在北方水泥生产淡季停窑实施错峰生产,既可以减少取暖季大气污染物排放,降低资源消耗,为保护环境做出积极贡献;还可以从另一方面缓解产能过剩对水泥行业健康持续发展造成的冲击,可以说是一件利国、利民,也间接利企的一件好事。我省水泥企业2014~2015冬季错峰生产工作进展顺利。绝大多数有窑企业响应错峰生产倡议,在取暖季停止生产三个半月以上,用实际行动为保护龙江人的生存环境做出了积极努力。”
 
    赵君会长总结去年水泥错峰取得如下成效:1.积极部署动员,推动错峰实施。上一个取暖季,黑龙江省工信委、建材协会、水泥协会召集全省有窑水泥企业贯彻落实错峰生产会议精神,实施错峰生产。首先是成立了错峰生产领导小组;通过了“黑龙江省水泥企业错峰生产承诺书”,宣布黑龙江省水泥企业响应错峰生产倡议,用实际行动支持这一多赢的减排方案。2.严格信守承诺,认真监督执行。为了确保将错峰停窑行动落到实处,在省工信委领导下,建材协会、水泥协会在重点水泥企业的支持下,组织了三个调查小组,顶风冒雪,驱车数千公里,检查企业停窑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提交了调研报告。从调研结果看,黑龙江省绝大多数水泥企业都能信守承诺,较好地执行了错峰停窑减排方案。3.错峰收获颇丰,问题亦有显现。一是错峰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资源消耗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减轻环境压力。据不完全统计,黑龙江省错峰生产减少了冬储熟料500万吨左右,错峰窑炉在这一取暖季减少燃煤消耗6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80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0.55万吨;减少粉尘排放0.02万吨,有效地实现了节能减排。二是人们担心的经济发展所需水泥供给并未受到影响,库存熟料保证了水泥的正常供应,销量的下降主因是市场需求疲软。三是错峰降低了熟料库存,减少了流动资金占用。综上所述,错峰生产收到了积极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有所体现。
 
    但经过一个取暖季的运作,错峰生产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是周边省份部分企业没有执行错峰生产承诺,乘黑龙江省水泥企业停窑之机,将其过剩水泥、熟料以较低价格销入黑龙江省,扰乱了黑龙江省水泥市场秩序。一方面省内水泥产能因市场因素和错峰承诺不能正常发挥,另一方面外埠水泥不守承诺,侵扰黑龙江省水泥市场。如果不能统一号令,势必影响下一取暖季的错峰生产。
 
    为了确保今年黑龙江省错峰生产的实施,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黑龙江省水泥协会新创立了错峰生产自律公约管理委员会,设置了日常办事机构,配齐了工作人员,专门负责错峰生产自律公约管理工作。
 
    管委会负责监督错峰生产时限:停窑时间限定为4个半月。起始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结束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负责实施及监督管理办法: 1.实施错峰生产的企业一是要广泛宣传错峰生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节能减排,减少冬季雾霾的重要意义,提高职工自觉执行错峰生产的积极性;二是要充分利用错峰停窑时间开展技术改造和设备检修维护工作,确保错峰结束后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三是错峰企业要妥善安置好停窑期间职工生活和工作,可以开展集中培训,提升职工队伍素质。2.按照企业在错峰生产自律公约及承诺起始时间,自律公约管理委员会组织监察小组巡检企业、监督检查错峰停窑实施情况。如果发现有违反停窑承诺,违规生产的,要将企业违规情况在各类媒体上予以公布,并将其列为不诚信企业名单;对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积极配合错峰生产的熟料生产企业,自律公约管理委员会应以红榜形式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并推荐使用这些企业的水泥产品。
 
    黑龙江省还加大自律公约监管履约力度,确保2015~2016年冬季错峰生产工作。协会组织水泥企业建立了黑龙江省水泥企业错峰生产自律公约,公约分为第一章3条《总则》、第二章5条《自律守则》、第三章5条《公约的监督与管理》、第四章3条《违约和违约管理》、第五章4条《附则》。在总则中规定:第一条,遵守法律法规,反对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贯彻行业政策,主动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第二条,维护行业形象,提升行业价值,强化自律减排,承担社会责任,为环境保护作出贡献,促行业可持续发展。第三条,公约自律自愿,过程监督考核,和谐有序经营,实现多赢共进。错峰生产是协会的《行业自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在自律守则中第五条规定,要加大力度在执行公约监督与管理和违约和违约管理规定上下功夫,由黑龙江省水泥协会牵头,重点熟料企业派员成立自律公约管理委员会,负责自律公约方案的制定、实施的评价与违约的处理。对于不履约和违约的会员企业,由公约管理委员会认定后,水泥协会将情况上报省工信委、环保厅等主管部门,并通过行业媒体,以不参与公约或违约企业名单,进行公开曝光。对不履约会员企业,建议由省工信主管部门约谈企业主要领导,建议取消水泥企业准入名单、直至影响生产许可证核准或年审。对于不履约或违约的会员企业,根据停窑期间生产熟料总量,建议环保部门加大污染物排放收费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