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剩产能做“减法” 发展活力做“加法”

来源: 来源: 安徽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7日

    去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如何正确看待产能过剩矛盾?钢铁、煤炭等困难行业如何去产能?去产能带来的阵痛如何平稳缓释?安徽省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踊跃献计献策。 
 
    过剩产能成“发展包袱” 
 
    “作为一名建材行业从业30多年的科技工作者,我深切体会到当前产能过剩的严重性,比如钢铁、煤炭、水泥等行业都是如此。”全国人大代表彭寿说,以水泥行业为例,2015年我国累计水泥产量23.48亿吨,同比下降4.9%,实际产能利用率已经低于65%,企业亏损面超过50%,全行业效益下滑2/3,预计未来水泥需求将进一步下滑,全行业产能过剩矛盾和亏损局面将进一步加剧。而钢铁、煤炭行业则更为严重。 
 
    “我国钢铁、煤炭等部分主要工业产品产能接近或者超过全球总量的一半,大多数传统制造领域存在着严重的产能过剩,这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拦路虎’。”全国政协委员王鹤龄表示,如果不能及时化解过剩产能,势必会导致物价总水平明显下降,形成很强的通货紧缩压力,增加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带来企业投资预期和居民消费预期的下降,由此使经济增长面临更大的压力。 
 
    去产能会不会带来新一轮下岗潮,会不会影响社会稳定,会不会影响经济发展?安徽省代表、委员普遍认为,去产能不会带来新一轮下岗潮,只要处理好,不会影响社会稳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也是有限的、暂时的。杜应流等代表认为,去产能犹如做手术,“长痛”不如“短痛”,“晚去”不如“早去”,“被动”不如“主动”,只要妥善化解各种风险,有效破解过剩产能矛盾,就能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破解难题要“两手并用” 
 
    “钢铁、煤炭等行业产能过剩是一个全局性问题,这些产能分布在全国各个地区,而且大多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就业大户,指望地方政府主动关闭企业、压缩产能可能性不大,效果也不会好。 ”全国人大代表王明胜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围绕重点行业去产能,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提出压缩产能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产品,把目标确定好、计划制定好,下达给地方政府,要求严格执行。 
 
    “化解过剩产能,当务之急就是处置‘僵尸企业’。 ”全国政协委员汪利民表示,“僵尸企业”是指一些经济效益不佳、长期扭亏无望,主要依靠银行信贷和政府补贴维持生存,且难以顺利从产业内退出的濒临死亡的企业。这些“僵尸企业”占据大量土地、资金、原材料、劳动力等社会资源,导致生产要素配置扭曲,社会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他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倒逼“两手并用”,尤其要加强环保、能效、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执法,依法倒逼“僵尸企业”加快退出。 
 
    “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不能一提去产能,原本做传统产业的就大呼隆地去搞新兴产业,结果又在新的领域造成产能过剩。”全国人大代表江波说,企业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市场供求的特点,对如何去产能做出正确判断。同时,政府要做好服务工作,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建立跨产业的监测、分析、预警体系,及时发布市场信息,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 
 
    化解风险需积极稳妥 
 
    “随着化解过剩产能政策实施,去产能所带来的债务问题将成为2016年潜在的风险点。 ”全国人大代表王明胜引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等四类产能过剩行业总负债10.2万亿元。据他估算,产能过剩行业的有息负债规模余额约5.4万亿元。其中,煤炭行业银行贷款超过1.2万亿元,存量债券规模达9211亿元,居过剩行业之首。对此,他建议,可设立专项资金,以财政补助、发行特别国债等方式,帮助企业分担债务;支持金融机构实施“债转股”,帮助企业消化债务;支持贷款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打包转让不良资产,帮助企业剥离债务;落实金融机构呆账核销的财税政策,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人员分流安置是另一个重大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丁宏锁说,截至目前,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出台一系列职工安置措施,中央财政将安排1000亿元专项奖补资金,对分流安置的职工来说无疑是一颗大大的 “定心丸”。 “当企业自身力量无法解决、市场调节也不能化解时,政府要发挥‘兜底’作用,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安置职工提供更多专业化的劳动技能和就业培训选择,确保大部分分流职工有去处。对于内退和转到公益性岗位的职工,应当建立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缓解未来物价上涨对他们生活的影响;对于暂时尚未重新就业的分流职工,应当明确政府、企业相关责任,通过设立分流失业保障基金等方式,保障他们的正常生活。 ” 
 
    “化解产能过剩要标本兼治,最为重要的是建立化解产能过剩的长效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李卫华认为,要从根本上打破 “过剩、干预、再过剩、再干预”的怪圈,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构建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的长效机制。当前,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地方政府行为纳入法治轨道,改革地方政府的考核评价体系,从根本上消除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和短期行为。这样,过剩产能的“减法”才能换来发展活力的“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