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存量 控增量 倡合作 推进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4日

近日,中国水泥协会召开了2016年中国大型水泥企业领导人圆桌会议(C12+3峰会),水泥行业领军人物齐聚珠海,共同探讨水泥行业供给侧改革、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议题,共商水泥行业发展大计。针对会议主题,中国水泥行业领军企业之一--海螺水泥代理董事长王建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水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已是不争的事实。据统计,目前全国新型干法熟料产能约18.9亿吨,2015年全国熟料产量13.3亿吨,熟料产能利用率仅为70%左右。如按照生产线实际能力计算,预计熟料产能富裕程度要达到40%左右。过去,我国经济主要依靠固定资产、房地产投资等拉动,对水泥的需求比较大,现阶段国家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对水泥的需求逐步减弱,2015年行业已经出现拐点,近25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后期,随着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逐步深入,新兴产业对经济增长支撑作用的逐步形成,国家会进一步减少固定资产投入,预计未来3-5年全国水泥需求会呈现阶梯式下降,部分区域会出现大幅下滑,而后会进入平台期。去产能势在必行!如何去产能?

一、抓实去存量

一是通过技术手段,加快淘汰那些在运行的没有矿山资源、装备落后、规模小、能耗高的熟料产能,减少市场供给量。执行更加严格的节能环保标准,实行差别收费,管理好的企业经营优势会更加凸显,管理差的企业运行成本会更高,经营难以为继时会自动退出。这样操作,一方面企业为增强自身竞争实力,会不断进行管理和技术创新,同时也推动了行业的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另一方面,通过市场法则来实现企业的优胜劣汰,既符合国家绿色发展理念,也顺应了供给侧改革战略。

二是全面取消32.5级低标号水泥。取消低标号水泥会一定程度上化解产能过剩,有助于行业良性发展,促进我国水泥行业与世界接轨。另一方面,这一举措将大大削弱那些落后企业的竞争力,市场会逐步将其淘汰。

三是要鼓励企业有序退出,政府要有政策托底,建立行业企业退出的机制和通道,可以考虑征收产业调节基金,以便在企业退出时,使退出企业员工的利益得到基本保证,政府也可以利用基金回购退出企业的矿山、土地等资源,降低退出企业的损失,减少社会矛盾和压力。

四是恢复水泥行业出口退税政策。就当前我国水泥行业情况看,要完成结构调整还需要一个过程。鼓励水泥企业加大出口,能缓解国内市场供求矛盾,避免行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国内市场出现大的波动,有利于改善提升行业效益。另外,国家大力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帮助战略沿线的国家和地区发展经济,必然会带动当地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优质水泥,越南、韩国、泰国、日本等国都在加大水泥出口抢占这一市场份额,恢复水泥出口退税,有利于提升中国水泥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以此鼓励企业加大出口,符合国家战略规划,也符合行业发展政策。

二、严格控制增量

一是水泥企业间要加强产销合作。在供求矛盾不大的区域,大企业要主动带头压缩产量,改善区域市场供求关系,维持行业合理的利润水平,避免相互恶性竞争。在具体操作上,政府部门要组织推动,全行业要通盘考虑,分区域来组织实施,这样一来才能保证执行到位、相对公平、更具可操作性。

二是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十三五”期间,政府原则上不应再批准建设新项目,大企业也要带头停止新建。未来根据一些地区的资源、需求等情况,如果有新建项目安排,应该优先考虑淘汰落后贡献大的企业。

三、倡导合作共赢

一是企业间可以尝试进行一些跨区域的产能互换、相互参股或者托管经营等合作模式,以促进区域性行业集中度的提高,这样有利于市场统筹运作,提高行业效益。

二是鼓励水泥企业实施联合重组。当前,我国仍有3000多家水泥企业,行业集中度与发达国家比仍有较大的差距。水泥行业只有集中度提高了,才能有效改善行业供求矛盾,提高企业经营效益,所以大企业必须带头并购重组。在推动水泥行业并购重组方面,国家也要在资金、税收等方面出台一些支持政策。

三是建议国家有关部委修订完善反垄断法,对水泥等严重过剩行业适度放宽合并反垄断申报标准,为行业推进并购重组、实现去产能目标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