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业去产能行动计划(2017-2020)讨论稿

来源: 来源: 中国水泥协会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7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文件精神,实现水泥行业“十三五”期间的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目标任务,为加快推进行业去产能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推进,根据2017年3月中国水泥协会组织的昆明C12+3峰会《共识意见书》之决定,成立水泥行业去产能领导小组,并由去产能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起草《水泥行业去产能2020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向行业和社会公布。去产能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推进全行业的去产能工作。

水泥产能过剩已严重阻碍了行业可持续发展,随着未来市场需求的下降,留给行业结构调整的“窗口期”有限,去产能工作将成为行业“十三五”的攻坚战。水泥行业去产能工作的重点是去熟料产能,遏制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停止生产32.5强度等级水泥必须齐头并进。

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共水泥企业3465家,其中熟料生产企业46家,含熟料的水泥生产企业1234 家,水泥粉磨站企业2173家,水泥配置站企业12家。全国实际熟料产能20.2亿吨,水泥产能38.30亿吨。2016年全国熟料产量13.76亿吨,熟料产能利用率68%;水泥产量24.03亿吨,水泥产能利用率62.74%。2016年前10大水泥企业熟料产业集中度57%,水泥产业集中度41%。目前已核实的在建熟料生产线37条,在建熟料产能0.64亿吨。

水泥行业去产能工作任务重、时间紧,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鼓励,需要配套的政策和有效的办法,需要全行业认识高度统一,需要大企业集团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需求各级协会组织发挥引领协调作用。本行动计划将作为行业协会“十三五”期间全力推进水泥去产能工作的行动目标。

一、基本思路和主要原则

(一)基本思路

牢固树立党十八大以来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34号文件精神,抓住水泥行业雷同技术产能严重过剩、新的需求和高端发展不足、市场无序竞争等关键问题,以去产能为突破口,实现水泥行业“十三五”期间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目标任务。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统一核定产能标准原则。对未来市场需求呈现“短期平稳、长期下降”形成行业共识。核定真实产能,摸清家底数据,弄清每套生产线真实规模、技术水平和各项指标是去产能的目标和确定对象的科学依据。

2、坚持政策引导,设立专项资金原则。遏制新增产能是控制产能、去产能的前提。政府通过法律、法规、政策手段淘汰落后产能,制止违规企业新增产能是重要保障。在政府支持下,既要争取得到政府的去产能专项资金,又要在政府支持下设立由大企业共同参与的行业去产能专项基金,要有去产能的市场化长效机制。

3、坚持企业主体,推进市场整合原则。去产能工作大企业要有主体担当责任。要将去产能与并购整合、产能互换、委托经营、相互参股的多种企业兼并重组模式相结合,鼓励大企业收购兼并,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市场布局,提高区域市场集中度和减少企业数量有机结合。

4、坚持行业自律,形成竞争共赢的市场环境原则。发挥协会组织在去产能工作和供给侧改革中的协调自律和统筹作用,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营造竞争共赢的市场环境。

5、坚持创新发展,提升行业竞争力的原则。通过提升并制修订标准、规范和体系建设,整体提高企业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在创新二代技术和推广成果基础上,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互联网+和智能化技术,停止生产32.5强度等级水泥,不断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二、2017—2020年目标及分解任务

(一)目标任务

1、压减熟料产能39270万吨,关闭水泥粉磨站企业540家,将上述指标按四年分解得到每年的目标任务,使全国熟料产能平均利用率达到80%,水泥产能平均利用率达到70%,实现34号文件要求的“产能利用率达到合理水平”目标。

2、前10家大企业集团的全国熟料产能集中度达到70%,水泥产能集中度达到60%。力争10个省区内前2家大企业熟料产能集中度达到65%,超额完成34号文件要求的目标。

3、设立去产能专项资金,形成市场化去产能长效机制。2017年试点、2018年启动。2017年达到政策允许、方案成立、准备就绪、试点开始,2018年上半年正式启动运行。力争在10个省区组建水泥投资管理公司,运用去产能专项资金,形成市场化的去产能长效机制。

4、制订和完善一批水泥行业标准、规范、指南和建立机制体系,全面提升行业创新能力、竞争能力。

(二)目标任务分解

各省区熟料去产能任务及目标见表1。

表1 2017~2020年各省区熟料去产能目标值(万吨)

 

2017

2018

2019

2020

合计

北京市

0

0

0

0

0

天津市

0

0

0

0

0

河北省

370

925

1,110

1,295

3,700

山西省

360

900

1,080

1,260

3,600

内蒙古

380

950

1,140

1,330

3,800

辽宁省

230

575

690

805

2,300

吉林省

90

225

270

315

900

黑龙江

110

275

330

385

1,100

上海市

0

0

0

0

0

江苏省

67

168

201

235

670

浙江省

73

183

219

256

730

安徽省

70

175

210

245

700

福建省

0

0

0

100

100

江西省

30

75

90

105

300

山东省

140

350

420

490

1,400

河南省

210

525

630

735

2,100

湖北省

100

250

300

350

1,000

湖南省

100

250

300

350

1,000

广东省

127

318

381

445

1,270

广西区

63

158

189

221

630

海南省

0

0

0

0

0

重庆市

0

0

0

220

220

四川省

250

625

750

875

2,500

贵州省

190

475

570

665

1,900

云南省

220

550

660

770

2,200

西藏区

0

0

0

0

0

陕西省

180

450

540

630

1,800

甘肃省

60

150

180

210

600

青海省

0

0

0

150

150

宁夏区

80

200

240

280

800

新疆区

380

950

1,140

1,330

3,800

全国

3,880

9,700

11,640

14,050

39,270

 

说明:1、此表为各省区熟料去产能任务目标的推荐性指标。

2、熟料产能基数以设计产能110~115%测算。

3、需求按2016年实际产量计算。

4、原则上以熟料产能利用率80%,水泥产能利用率70%为目标,并兼顾产品净流出和净流入省份之间的利益平衡。

5、此表暂不考虑错峰生产、停窑限产的影响。

对于水泥粉磨去产能目标值,推荐性指标为各省区淘汰25%粉磨站企业,全国共淘汰540家水泥粉磨站企业。

三、行动计划进度安排

(一)2017年下半年目标任务

1、完成行业内组织建设:在已有中国水泥协会去产能领导小组和泛东北去产能领导小组基础上,按区域或省区成立省区级去产能领导小组。中国水泥协会去产能领导小组负责全国去产能目标任务的规划、协调和督促工作,负责与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沟通、请示工作。省区级去产能领导小组负责去产能目标任务的落实、督查,与省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请示工作。

2、落实专项资金、试点省份和试点大企业:中国水泥协会去产能领导小组起草完成《水泥去产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水泥去产能创新试点方案》,报送工信部和相关部委,争取政府主管部门支持。2017年底前落实试点省份和试点若干大企业。

3、向政府部门提交水泥行业去产能相关政策建议:《遏制新增水泥产能的政策建议》、《开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督查的建议》、《水泥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建议》、《建立水泥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的政策建议》。

4、发布相关团体标准和行业自律体系建设指南:《水泥产能核定标准》、《水泥企业社会责任指南》、《水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水泥行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中国水泥协会价格行为指南》和《水泥行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修订《中国水泥行业自律与协调公约》。

5、全国范围内公布淘汰落后产能生产线并压减熟料产能3880万吨,压减水泥粉磨站企业90家。

(二)2018年目标任务

1、全面启动去产能专项资金创新试点工作。在10个省区,开展水泥行业去产能创新试点示范工作,组建省区级水泥投资管理公司,启动去产能专项资金,有一批大企业启动收购落后产能生产线。中国水泥协会负责与试点省区及周边省区签订《支持和保障去产能试点示范省份市场稳定协议书》,确保试点省区去产能成效得以正确评估,为全国推广去产能专项资金创造条件。

2、完成全国产能基数核定和标准统一工作。以《水泥产能核定标准》为行业统一依据,各省市自治区协会牵头,完成产能基数的核定工作。

3、全国范围内压减熟料产能9700万吨,压减水泥粉磨站企业120家。

4、全面停止生产32.5强度等级水泥产品。

5、发布四区域市场价格指数。中国水泥协会联合省市水泥协会,定期发布长三角地区上海水泥价格指数,珠三角地区广州水泥价格指数,泛东北地区沈阳水泥价格指数、长江中游地区的武汉水泥价格指数。

6、为前10家大企业集团提供《企业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服务。中国水泥协会以《水泥行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为依据,为大企业提供《年度水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服务。

(三)2019年目标任务

1、全国范围内压减熟料产能11640万吨,压减水泥粉磨站企业150家。在大部分省市区推广去产能专项资金试点经验,加快去产能步伐。

2、集中度有所提高。前10家大企业集团在全国的熟料产能集中度达到62%,水泥产能集中度达到50%。在5个省区内,前2家大企业实际控制熟料产能达到65%,

3、协会组织自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省市自治区水泥协会发布《省级协会价格行为指南》和《水泥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4、在全国100万以上人口规模城市有50%的城市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

(四)2020年目标任务

1、全国范围内压减熟料产能14050万吨,压减水泥粉磨站企业180家。

2、完成去产能总体任务。前10家大企业集团在全国的熟料产能集中度达到70%,水泥产能集中度达到60%。在10个省区内,前2家大企业实际控制熟料产能达到65%。

3、水泥境外投资产能规模达1亿吨。

4、在全国100万以上人口规模城市全面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

四、主要措施和组织保障

(一)主要措施

1、从现在起停止雷同技术的新增产能项目建设。大企业带头停止新增产能项目建设。

2、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清理无证生产企业,配合政府部门对水泥企业开展环保、能效、质量、安全的法规、标准核查、督查,淘汰不达标的落后产能。

3、设立去产能专项资金,开展创新试点工作,建立过剩产能市场退出机制,确保做好退出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4、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优化市场布局,提高市场集中度。

5、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清理违规建设项目,制定统一的规则处置已建或在建不规范的各项产能置换项目。

6、开展熟料生产企业配备矿山资源调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引导矿山资源不匹配的熟料生产线退出市场。

(二)组织保障

1、主动争取政府主管部门对去产能工作的政策支持,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去产能工作进展。

2、充分发挥大企业在去产能领导小组的主导作用,统筹协调全国水泥去产能工作。

3、重视省区水泥协会组织体系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市场自我约束机制。

4、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重视专业机构合作。全面展示水泥行业去产能、结构调整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