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水泥控股与银行订7.5亿定期贷款协议

来源: 来源: 财华社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5日

 

    华润水泥控股公布,于2017年9月5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贷方)订立一项为期两年的人民币7.5亿元定期贷款额度协议。 
 
    根据该协议,倘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公司(直接或间接)的单一最大股东或不再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至少35%已发行股本,其将构成一项违约事件。于本公告日期,华润集团拥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73.35%。
 
    倘发生该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根据该协议,贷方可书面通知公司宣布其承诺将予取消及╱或向公司提供之贷款连同利息以及公司应付的所有其他款项为即时到期并须予偿还。 
 
    于公告日期,华润集团拥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7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