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关于青海省2019-2020年度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通知

来源: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9日

根据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青海省2019-2020年度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青海省水泥熟料生产线在2019年11月15日-2020年9月30日期间执行错峰生产海西州水泥企业累计停窑时间120天其余地区累计停窑时间5.5个月计划外的停窑不计入错峰生产时间,连续半个月以上错峰停窑方可计入错峰生产时间,鼓励同开同停。

通知还提到,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目标市场在青海的省外水泥熟料生产线同步参与青海地区错峰生产。

通知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