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未批先用非法占地案

来源: 来源: 生活新报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20日

    2007年2月,云南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在用地手续未获批准的情况下,违法占用富民县大营镇砂锅村379.5亩集体土地建设2000t/d水泥生产线项目。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在动态巡查时,发现该公司违法用地行为,并于4月13日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

    查处情况:省国土资源厅立案查处,对富民国资水泥厂处于253.2万元罚款;富民县政府对昆明市政府作出检查,昆明市政府对省政府作出检查;对昆明市给予富民县分管副县长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富民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