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微信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环保>资讯详情

环保部:将加大对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的检查处罚力度

更新日期: 2017年11月08日 来源: 中新网 【字体:
摘要: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11月6日在京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会议指出,进一步加大对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的检查处罚力度,加大对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力度,为中心任务的完成提供有力支撑。

    (原标题:环保部:做好排污许可制与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衔接)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11月6日在京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会议指出,要加快推进《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出台,进一步夯实排污许可制实施的法律责任。
 
    会议指出,要对各项规定进行深入研究、周密考虑、审慎处理,并加快推动《办法》出台实施。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排污单位充分认识到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办法》实施取得良好效果。
 
    会议强调,《办法》的后续修改完善,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根据国家和地方标准,准确确定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排污许可证作为政府和排污单位之间的契约,要明确告知排污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促进排污单位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满足法律和标准要求;合法依规做好行业清理,暂时不具备排污许可申请条件的企业也要纳入监管范围,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相衔接,排污许可证核发主体主要在省、市两级;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确保各项处罚手段运用得当,推动排污许可制有效实施和严格监管;以及进一步细化延续和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相关规定,明确企业自动在线监测的法律义务,明确全国排污许可信息平台建设和维护责任。
 
    会议指出,要加快推进《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出台,进一步夯实排污许可制实施的法律责任。细化各项规定,做好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企事业单位排污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相关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形成相互支撑的强化污染者责任管控体系。
 
    会议强调,实施排污许可制对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落实重点地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服务好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的检查处罚力度,加大对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力度,为中心任务的完成提供有力支撑。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