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微信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行业>资讯详情

国家工信部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宣贯座谈会在京召开

更新日期: 2018年01月31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摘要:2017年1月29日下午北京,为贯彻落实《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严禁新上水泥熟料项目,推动化解产能过剩工作,国家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决定组织召开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宣贯座谈会。

 

 
    2017年1月29日下午北京,为贯彻落实《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严禁新上水泥熟料项目,推动化解产能过剩工作,国家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决定组织召开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宣贯座谈会。与会的单位包括: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等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建材联合会、中国水泥协会、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水泥许可证审查办等机构,中国建材集团、海螺水泥、金隅冀东、华新、天瑞、红狮等骨干企业,以及包括中国建材报、数字水泥网等在内的多家媒体。
 
    国家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建材处副处长岳全化首先对《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进行了宣读,随后陈恺民处长介绍了办法出台的背景,主要是为了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办法本着从严的原准则。并强调了新的产能置换办法的几个主要变化:1、加大减量力度,因地施策;2、置换产能限定更加严格;3、指标核定变化,不能简单附表套用,首先按报送的产能为准,明确全部按窑外径计算产能;4、明确省级主管部门责任;5、对企业诚信要求提高,将推动实施联合惩戒;6、与原有政策相比,给了企业更多的自主权,包括依托现有装置实施治污减排、节能降耗等技术改造项目,在不新增产能的情况下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
 
    会中,国家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副巡视员吕桂新发言并强调,新出台的置换政策还是个非常好政策,必要且及时,是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落实国发〔2013〕41号文和国办发〔2016〕34号的重要体现,要求新建项目必须产能置换,面临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出台了新办法,有利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继续落实压减过剩产能,推动联合重组。并要求各省市工业主管部门真抓实干,贯彻落实,并做好舆论宣传,加强监督检查,鼓励媒体协会监督,对典型案例曝光,并进一步联合惩戒。要求各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在实施过程中有问题可以随时沟通。
 
    与会代表表示将积极落实政策,认真对待和执行,会中,部分省市企业代表提出了一些包括搬迁在内的一些个性问题,希望能在今后的政策制定中给予更多的考虑。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