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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5000家“散乱污”企业5月27日前将全部关停

更新日期: 2018年05月23日 来源: 东莞市环保局 【字体:
摘要:最新消息,5月27日前,还没有停产的 5000 家 " 散乱污 " 企业将被停水停电,也就是说,给这些企业的时间,已经不到一周了。


    最新消息,5月27日前,还没有停产的 5000 家 " 散乱污 " 企业将被停水停电,也就是说,给这些企业的时间,已经不到一周了。

    自4月18日东莞召开全市蓝天保卫战打响第一枪之后,东莞整治散乱污企业的步伐越来越快。作为今年环境整治铁任务的 5000 家 " 散乱污 " 企业淘汰计划,又将进一步提前了。

    5月17日,市大气办发布《关于开展清理“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的通告》(简称《通告》)。根据《通告》,全市范围内将开展清理“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

    《通告》要求,“散乱污”企业需在2018年5月27日前自行停产停业。自2018年5月27日起,各镇街(园区)将组织环保、工商、公安、安监、消防、质监、城管、国土等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未按要求停产停业的,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将采取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等措施,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并对责任人依法从严查处,清理执行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属未办理环保手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属于无证无照经营的企业,由工商部门或许可审批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对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的业主、房东依法严厉查处。

    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企业,由国土资源和规划、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

    市民一旦发现有“散乱污”企业开展违法生产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

    此外,对于那些按要求停产停业的企业,凡符合整改提升条件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许可,符合环保、安全生产等有关要求的,则可恢复生产,纳入日常监管,否则一律予以取缔。由供水、供电部门对取缔关闭企业依法实施断水、断电,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断水断电后私拉私接。

    那么,究竟哪些企业将被划定为“散乱污”企业呢?

    根据有关文件,“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存在安全、消防隐患和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工商、环保、土地、规划、税务、质监、安监、消防、电力等手续不全的企业(特别是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和工业小作坊)。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包装、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小炼油、玻璃制造、纺织印染、合成纤维制造、表面涂装、家具、制鞋、汽修、食品加工、石材加工、废品回收加工、人造板制造、电子元件制造、酸洗磷化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涉及使用涂料、油漆等小型企业或加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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