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微信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行业>资讯详情

山东省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实施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

更新日期: 2018年10月29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摘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通道城市的水泥等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实施时间原则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各市根据采暖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污染天气预测情况,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但错峰生产实施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个月,且必须包含2018年12月份、2019年1月份。

    山东省经信委和环保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2019年度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水泥等行业错峰生产的范围和时间。
 
    通知明确,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通道城市的水泥等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实施时间原则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各市根据采暖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污染天气预测情况,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但错峰生产实施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个月,且必须包含2018年12月份、2019年1月份。
 
    文件原文如下: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