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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部署实施水泥企业冬季错峰生产

更新日期: 2018年11月15日 来源: 浙江省发改委 【字体:
摘要:在确保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年底前长兴县7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均排出了长达20天的停限产方案,涉及水泥产能4.25万吨/天,其中6家南方水泥企业11月停窑合计111天,12月停窑合计89天。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决战四季度夺取全年红”的工作要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长兴县根据省节能办《关于组织做好部分高能耗企业冬季错峰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节能办〔2018〕9号)要求,认真组织县域内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在11—12月份开展强有力的停限产活动。通过与企业会商,在确保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年底前7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均排出了长达20天的停限产方案,涉及水泥产能4.25万吨/天,其中6家南方水泥企业11月停窑合计111天,12月停窑合计89天。该项措施可削减原煤约11万吨,减少用能约10万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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