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微信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企业>资讯详情

泰州杨湾海螺水泥入选泰州市第一批环保豁免企业名单

更新日期: 2018年11月23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摘要:日前,泰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2018-2019年秋冬季泰州市第一批22家企业环保豁免名单》,泰州杨湾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入选该名单。

    日前,泰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2018-2019年秋冬季泰州市第一批22家企业环保豁免名单》,泰州杨湾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入选该名单。全文如下:
 
2018-2019年秋冬季泰州市第一批22家企业环保豁免名单出炉
 
    为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科学实施差别化生产措施,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按照省大气办《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苏大气办﹝2018﹞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基础设施类、钢铁行业、水泥行业、建材行业、石化行业等几大行业企业除了满足产业政策、环保信用等级、排污许可证以及稳定达标排放四项基本条件外,经企业申请,各市(区)环保、工业生产主管部门初审后,市环保局会同市经信委、发改委进行核定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确定了泰州市第一批共22家豁免企业名单。
 
豁免企业名单
(第一批)
 
    要求污染排放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或者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的企业,在确保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在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计划时,免予执行停产、限产,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过程中,原定预警响应级别要求停产的,免予执行停产,按照最低限产比例执行限产。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