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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建立“暂停生产和销售32.5等级水泥”试点机制

更新日期: 2018年11月30日 来源: 中国建材报 【字体:
摘要:在第3号修改单公布后,吉林建材协会会长、泛东北地区水泥去产能领导小组组长徐德复,吉林省建材协会秘书长、泛东北水泥去产能领导小组秘书长于本良,黑龙江省水泥协会秘书长史延田等泛东北地区行业、企业领导强烈呼吁,在泛东北地区尽快建立“暂停生产和销售32.5等级水泥”试点机制。

    近日,GB 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第3号修改单(以下简称“第3号修改单”)公布,取消了PC32.5R水泥,但仍然保留了32.5等级的矿渣、火山灰质、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在第3号修改单公布后,吉林建材协会会长、泛东北地区水泥去产能领导小组组长徐德复,吉林省建材协会秘书长、泛东北水泥去产能领导小组秘书长于本良,黑龙江省水泥协会秘书长史延田等泛东北地区行业、企业领导强烈呼吁,在泛东北地区尽快建立“暂停生产和销售32.5等级水泥”试点机制。
 
    第3号修改单对东北地区意义有限
 
    “我们想在泛东北地区进行试点,在2020年之前,暂停生产和销售32.5等级水泥”,徐德复告诉记者,“这一措施应作为泛东北地区水泥产业结构调整措施的一部分。”第3号修改单公布之后,他想建立试点的意愿也更为强烈了。
 
    在于本良看来,PC32.5R水泥的取消不是至关重要的事情,重点是粉煤灰和矿渣水泥。在东北地区,这两种水泥是32.5等级水泥乱象的主要根源。
 
    “因为32.5等级水泥超掺和乱掺现象普遍存在,而且难以检测,在工程中普遍使用,最后产生的水泥质量问题大多是这两种水泥导致的。只要保留32.5水泥的任何一品种,就保留了小企业掺杂使假的机会。”于本良说。
 
    “第3号修改单对东北地区水泥行业意义有限,国家要取消就全部取消,否则没有太大意义。”史延田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在今年5月,国标委对修改《通用硅酸盐水泥》强制性国家标准第3号修改单征求意见之际,于本良曾表达了“取消32.5等级水泥是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的观点,他认为,自《通用硅酸盐水泥》第2号修改单执行以来,东北地区32.5等级水泥比例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2015年是46%,2016年是48%,2017年达到53%。而32.5等级水泥正好是水泥质量问题频发的重灾区。
 
    “东北地区32.5等级水泥乱象亟待解决,已经出了好几起质量问题了。”于本良说。
 
    东北水泥市场因劣质水泥引起的乱象频发。据了解,因劣质水泥而导致建筑出现质量问题在东北地区仅今年5月被报道的至少就有两起:吉林临江一处棚户区改造项目因购买的水泥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不合格,使得已经建好的楼房地基必须全部拆除重建,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吉林省长白山西麓的梅河口市,一座正在建设的18层商业住宅楼因水泥检验不合格,被责令拆除地基。
 
    建立试点可有效解决32.5水泥乱象
 
    “新疆已经执行全面取消的措施并取得了良好的反响,但是有人认为新疆的经验代表不了全国,那么我们就想,如果我们在泛东北地区也搞一个试点,产生的结果就更有代表性。”徐德复告诉记者。
 
    史延田也认为:“新疆那边全面取消32.5等级水泥以后取得的效果非常好,市场也没有任何负面的反响。如果在泛东北地区执行这一措施,对减少32.5水泥乱象我是非常有信心的。”
 
    在于本良看来,全面取消32.5等级水泥是大势所趋。他说:“全面取消32.5等级水泥,不仅仅是新疆,在全国范围内、在水泥行业其实是大家已经达成共识的,只是有个别的专家有不同的想法。”
 
    “32.5的等级水泥本身是没有问题的,只是没法进行有效的检测和监管。32.5等级水泥取消掉以后,不等于市场上没有这种水泥可用,用户可以自行配制,对工程不会有太大影响,”徐德复告诉记者。
 
    另外,在泛东北地区建立试点,也有助于该地区水泥产业的结构调整,消除低端供给,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于本良认为,供给侧改革是水泥行业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其中最关键的是处理好高速度和高质量的辩证关系,完全依靠市场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相应的行政措施,其中就包括提高国家标准、调整产品结构,用高端产品替代低端产品,实现产品升级换代,这是建设经济强国的需要和象征,在这方面新疆和上海已经走在前面,收到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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