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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水泥企业以供暖为由涉嫌逃避错峰生产!

更新日期: 2018年12月0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字体:
摘要:在省级机动督查抽查的问题中,枣庄市沃丰水泥有限公司没有实行错峰生产。而经枣庄市经信委、环保局联合行文(枣经字﹝2018﹞247号)请示枣庄市人民政府,该企业承担西王庄镇敬老院及供村联校(小学)的冬季供暖,不再实行错峰生产。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与敬老院和学校均无供暖合同,另外供村联校学生放假期间(2019年1月至2月),该企业不再为敬老院和学校供暖,存在以为敬老院和学校(大约790人)供暖为由逃避错峰生产的嫌疑。

    11月30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期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从督查检查情况看,在应对重污染天气上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从国家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情况看,11月以来,共通报山东传输通道城市未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应急预案问题16个,预案编制未按要求修订1个,第三阶段督查重污染应急工作存在问题占通报问题数的47%。从省级机动督查抽查的情况看,42个企业和施工工地,30个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占比71%,特别是施工工地问题严重,24日-26日省级检查的20家工业企业中,存在问题的企业16家,问题率80%;检查的8家施工工地均存在问题,问题率100%。
 
    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大气污染防治处处长肖红提到,一方面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未编制或编制不规范。
 
    在检查中发现,有的市对应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多数职能部门未按要求编制专项方案,应急指挥部未按要求落实指导县(市、区)编制重污染应急预案和指导企业编制相应的减排操作方案,未按要求开展重污染应急演练、也未落实对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等应急减排措施的监督等要求,应急响应措施启动后,枣庄、东营、泰安等市用电量指标与基准日相比几乎没有下降,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利。从近期检查看,施工工地主管部门应急通知传达不畅,部分工地未接到应急响应停工的通知要求,工业企业的部分工序也未落实停产要求。
 
    从企业(工地)角度看,个别企业(工地)无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部分企业已修订的应急预案存在照搬照抄,可操作性、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另外,部分企业(工地)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部分企业(工地)防尘措施不到位,存在围挡不完整,渣土物料覆盖不彻底产生扬尘;部分企业存在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不完善,车间异味严重;个别企业和建筑工地在重污染天气下露天作业喷漆,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环境。
 
    记者注意到,在省级机动督查抽查的问题中,枣庄市沃丰水泥有限公司没有实行错峰生产。而经枣庄市经信委、环保局联合行文(枣经字﹝2018﹞247号)请示枣庄市人民政府,该企业承担西王庄镇敬老院及供村联校(小学)的冬季供暖,不再实行错峰生产。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与敬老院和学校均无供暖合同,另外供村联校学生放假期间(2019年1月至2月),该企业不再为敬老院和学校供暖,存在以为敬老院和学校(大约790人)供暖为由逃避错峰生产的嫌疑。
 
    肖红提到,确实存在一些企业以保障民生为由以逃避错峰生产,为此希望能组织相关部门对保障民生的负荷进行统一论证后予以核定错峰负荷,以避免以此为借口不实行错峰生产企业,更加科学制定错峰生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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