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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9年水泥行业两类水泥生产线可不再实施提标改造

更新日期: 2019年04月10日 来源: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字体:
摘要:2019 年年底前,全省符合条件的通用水泥熟料企业完成提标治理。生产能力 2000 吨/日及以下、列入淘汰范围的生产线,可不再实施提标改造。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包括了6个专项方案,其中,《河南省2019年非电行业提标治理方案》中针对水泥行业提出以下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工作目标
 
    开展钢铁、焦化、水泥、碳素(石墨)、平板玻璃(电子玻璃)等非电行业提标治理,力争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持续减少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转型。
 
    二、重点任务
 
    水泥行业。2019 年年底前,全省符合条件的通用水泥熟料企业完成提标治理。生产能力 2000 吨/日及以下、列入淘汰范围的生产线,可不再实施提标改造。
 
    1. 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 10%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100 毫克/立方米。
 
    2. 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 10 毫克/立方米。
 
    3. 水泥粉磨工序的烘干窑、立磨烘干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50、150 毫克/立方米。
 
    4. 所有氨法脱硝、氨法脱硫氨逃逸小于 8 毫克/立方米。
    
    《河南省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中也针对水泥等行业提出了相应要求,具体看以下附件内容:
 
 
 
    通知内容如下:
 
 
各省辖市生态环境局:
 
    现将《河南省2019年非电行业提标治理方案》、《河南省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河南省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河南省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河南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等6个专项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是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明确要求,直接关系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协调、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按照6个专项方案要求,深化治理要求,细化任务清单,厘清工作责任,研究推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
 
    二是边治理边排查,确保应治尽治。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基础上,省厅与各地初步确定了治理企业清单,并将清单录入全省工业污染防治调度系统。各地要对纳入治理清单企业的有组织排放治理、无组织排放治理、VOCs治理情况进行深入排查,对已经全面完成治理的,按照“已完成”报送治理进展;对尚不能完全达到治理要求的,督促企业尽快完善治理设施,按期完成治理;对单一的科研机构、营销机构、物流机构、服务行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僵尸企业等,备注表明具体原因,无需进行治理;对不在治理清单的企业,及时通过全省工业污染调度系统补充进治理清单,按行业要求开展治理。
 
    三是加强调度执法,确保按期完成。各地要定期组织现场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查找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力争所有治理项目尽快动工,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对列入治理清单的工业企业,实施月调度,各地要通过工业污染防治调度系统,于每月5日前报送项目进展。同时,要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企业,采取突击执法、夜查暗访、“点穴式”执法等方式,对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对逾期未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要依法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以罚款,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四是打造标杆企业,实施绿色环保调度。各地要增强服务意识,认真落实《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实施方案(试行)》(豫环文〔2018〕280号),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制定治理方案,提升污染物治理水平,优化物料产品运输结构,打造绿色制造体系,美化厂容厂貌,争创绿色环保引领企业,促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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