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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产品生产许可实施规范发布

更新日期: 2023年08月29日 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 【字体:
摘要: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其中,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施规范包含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水泥)。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公告显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规范和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已于2023年8月4日总局第16次局务会议通过。其中,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施规范包含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水泥)。

文件全文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

2023年第39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规范和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已经2023年8月4日总局第16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

1.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施规范

2.食品生产许可实施规范

3.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施规范

4.食品经营许可实施规范

5.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除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外)注册实施规范

6.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实施规范

7.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实施规范

8.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实施规范

9.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实施规范

10.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实施规范

1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实施规范

1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实施规范

1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实施规范

14.特种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审批实施规范

15.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实施规范

16.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实施规范

17.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实施规范

18.注册计量师注册实施规范

19.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相关活动的认证机构、实验室指定实施规范

20.认证机构资质许可实施规范

2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规范

22.药品广告审查实施规范

23.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实施规范

24.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实施规范

25.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实施规范

26.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实施规范

27.企业登记注册实施规范

28.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实施规范

29.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实施规范

30.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实施规范

3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实施规范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8月17日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施规范

(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二、中央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

三、实施机关: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

五、子项:

1.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建筑用钢筋)

2.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水泥)

3.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广播电视传输设备)

4.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人民币鉴别仪)

5.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

6.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电线电缆)

7.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

8.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

9.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化肥)

10.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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