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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融安鱼峰水泥产品质量问题被罚7万元

更新日期: 2026年01月22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摘要: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对涉案的不合格普通硅酸盐水泥不予没收,责令并监督当事人通过技术处理,使产品达到合格标准,并处以7万元罚款上缴国库。

近日,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西融安鱼峰水泥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生产日期/批号:2025.07.31/Ps084;型号规格P·Q42.5]经抽样检验,水泥中水溶性铬(VI)项目(技术要求≤10mg/kg;检测结果为13.0)不符合GB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依据《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对涉案的不合格普通硅酸盐水泥不予没收,责令并监督当事人通过技术处理,使产品达到合格标准,并处以7万元罚款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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