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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行业熟料产量监测核算方法》标准解读

更新日期: 2026年02月02日 来源: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字体:
摘要:为推动《水泥行业熟料产量监测核算方法》的顺利实施与有效应用,本文将基于标准正文及其编制说明,从任务背景、编制原则、核心内容、技术路径、验证分析与数据支撑、实施意义等方面进行全面解读,旨在为水泥行业相关方提供清晰的技术指引和可操作的实施路径。

《水泥行业熟料产量监测核算方法》标准解读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水泥行业产能治理、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要求,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牵头组织编制了《水泥行业熟料产量监测核算方法》(T/CBMF 367-2025)。该标准作为支撑水泥行业产能管理政策落地的技术性文件,首次系统构建了覆盖日、月、年度的熟料产量在线监测与核算体系,明确了数据采集、计算方法、误差分析及管理要求,填补了我国在水泥熟料产量实时动态监测领域的标准空白。该标准已于2025年12月29日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正式公告发布,并将于2026年2月1日起实施。依据该标准规定的核算方法所采集和生成的产量数据,将接入后续由政府部门建立的熟料产量监测统一管理平台,为实现对水泥熟料产能的精准监管和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为推动《水泥行业熟料产量监测核算方法》的顺利实施与有效应用,本文将基于标准正文及其编制说明,从任务背景、编制原则、核心内容、技术路径、验证分析与数据支撑、实施意义等方面进行全面解读,旨在为水泥行业相关方提供清晰的技术指引和可操作的实施路径。

一、标准制定的背景与必要性

水泥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同时也是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重点领域。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全国水泥产量为16.9亿吨,熟料产量约11亿吨,占全球总量的47%以上。

近年来,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基础设施投资增速放缓等多重因素影响,水泥市场需求持续萎缩,而供给端水泥产能严重过剩,造成企业“内卷式”竞争,威胁到水泥行业可持续发展。据中国水泥协会统计,2025年全国水泥产量同比下降约7.4%,而熟料产能利用率仅为51%,远低于国际公认的75%~80%合理区间。更为严峻的是,行业存在严重的“超批复生产”问题。许多企业实际产量超出备案产能30%以上,形成大量“隐形供给”。

在此背景下,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于2024年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水泥行业产能管理的有关政策,明确提出:“水泥熟料生产线必须严格按照备案产能组织生产,严禁超产”。然而,由于缺乏统一、权威、可操作的产量核算标准,各地监管多依赖企业自报数据或阶段性现场核查,数据真实性、时效性和可比性难以保障,监管效力将大打折扣。

为此,受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委托,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联合中国水泥协会、中国建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水泥院)、华新水泥、天山材料、冀东水泥、华润建材、台泥、山水等行业领军企业和科研院所,组建“水泥行业产能治理工作组”,启动《水泥行业熟料产量监测核算方法》的研制工作。本标准的制定旨在统一熟料产量监测核算方法,明确计量与数据要求,确保产量数据的准确性、可追溯性和一致性,为政府部门开展产能监管提供技术依据,也为碳排放核算、能耗在线监测等工作提供基础支撑。

二、标准编制原则与总体框架

本标准严格遵循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进行编写,坚持“科学性、可操作性、协调性、前瞻性”四大原则:

1. 政策一致性:紧密对接国家双碳战略、能源管理和产能治理政策,确保标准服务于宏观调控目标。

2. 技术可行性:充分考虑当前水泥企业普遍具备的自动化水平和计量条件,确保方法可落地、数据可获取。

3. 标准协调性:与GB/T 32151.8-2023《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GB/T 33652-2017《水泥制造能耗测试技术规程》、GB/T 38692-2020《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保持衔接,避免重复与冲突。

4. 数据溯源性:强调计量器具配置、校准、编码管理,实现水泥熟料产量数据全过程可追溯。

标准正文共分为六个章节,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其总体框架如下:

范围:明确适用于水泥熟料生产线企业的熟料产量核算与监测;

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10余项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技术规程;

术语和定义:界定“熟料产量核算”等术语概念;

核算方法:规定核算边界、数据分类、日/月/年产量计算公式;

数据分析处理:提出熟料产量不确定度分析、偏差处理与数据修正机制;

监测要求:涵盖熟料产量数据采集频次、器具配置、准确度等级、在线校正等技术管理要求;

附录A:(规范性)熟料盘库方法,明确人工与智能盘库的具体操作方法。

三、核算边界与数据体系设计

(一)核算边界界定清晰

标准明确将核算边界覆盖至水泥熟料生产全过程及熟料消耗储存全范围:“全过程”是指从生料入窑喂料到熟料入库储存,出库入水泥磨和熟料出厂(外销、倒运)的整个熟料料流环节,也考虑到同一集团内部调配的需求,进厂熟料量也在核算边界内;“全范围”是指涵盖所有与熟料消耗量及库存相关联的设施,既包括入窑生料计量秤、入窑提升机、熟料计量秤、进出厂熟料计量器具等设备设施,也包括熟料储存库、熟料散装库、熟料调配仓、熟料堆棚/堆场等储存设施。

这一边界设计既符合GB/T 32151.8-2023中“以消耗法确定熟料产量”的理念,也兼顾了我国水泥企业“多线共库、集团化运营”的实际情况,确保熟料产量核算结果完整、真实。

(二)数据分类科学合理

标准将核算所需数据分为“基础数据”与“采集数据”两类。各水泥企业应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将本企业的熟料产量核算数据上传至后续由政府部门建立的熟料产量监测管理平台。

1. 基础数据为首次一次性填报数据(表1),主要包括:备案熟料产能(日产能、年产能)、熟料储存库规格、初始生熟料折合系数,数据来源需附合规性文件或竣工文件。

表1 基础数据

2. 采集数据是指主要通过DCS系统自动采集的数据(表2),采集频次高、实时性强。该数据主要包括:入窑生料量、出厂/进厂熟料量、各类熟料库料位、盘库库存量(人工或智能盘库)、熟料容重、未经生料秤的其他物料量等。

表2 采集数据

四、水泥熟料产量核算方法详解及数据分析处理

熟料产量采用日产量、月度产量、年度产量三级频率核算,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一)熟料日产量:以“生熟料折合系数折算法”为主,“日统计库存变化法”为辅

熟料日产量主要通过每日入窑生料计量秤累计值和生熟料折合系数进行核算。该方法基于物料守恒原理,核心在于生熟料折合系数的准确性。标准规定:首月采用上年年均值;从第二月起,根据上月实际产量与入窑物料总量反算更新;若未提供历史数据,则按GB/T 33652附录D公式估算理论值。如当月计算的生熟料折合系数与上月系数出入较大时,企业要给出说明。

入窑生料量一般采用生料秤计量,如有些企业优先采用入窑提升机功率或电流计量入窑生料量时,企业基于历史运行数据建立功率-产量回归模型,须给出入窑提升机功率或电流与入窑生料量的对应关系。此外,当工厂未经生料计量秤的入窑其它物料须配置投加计量设施,按照表2采集频次实时采集DCS喂料量数据;未经生料计量秤的入窑其它物料一般包括煤矸石、污泥等,具体以企业上报为准,当窑尾回灰未经过生料计量秤时,须累加到入窑其它物料量里。

为增强数据可靠性,标准同时提供日产量第二种核算方法--日统计库存变化法,根据日统计期0点与24点库存熟料变化量、出厂熟料量、水泥粉磨消耗熟料量和进厂熟料量进行统计计算。其中,库存熟料变化量通过容积变化量乘以熟料容重计算得出,容积变化量通过料位计数据与库体几何参数计算得出。由于每个厂熟料储存设施不同,当熟料储存库/熟料散装库/熟料调配仓有多个时,容积变化量按照表3分别进行累计计算。熟料容重数据取值,初次由企业上报的本生产线上年年均熟料容重指标,如未提供,取值采用缺省值1.45t/m³。

表3 各种熟料储存库容积计算

两种熟料日产量核算方法互为校验,当偏差>5%时,需进行不确定度分析并校准相关计量设备,如对入窑生料秤、入窑提升机功率或电流、料位计等进行校验。

(二)熟料月度产量:引入“盘库修正”机制

熟料月度产量根据每月月初与月底库存熟料变化量、出厂熟料量、水泥粉磨消耗熟料量和进厂熟料量、当月盘库数据进行直接核算。熟料月度产量直接核算法中考虑了每月盘库修正量,有效解决了料位计测量误差、挂料、空洞等导致的系统性偏差月累积问题。目前多数企业采用人工盘库,少数具备条件的企业已实现智能盘库(如三维雷达扫描建模)。盘库数据作为月度产量核算的法定依据之一,显著提升了数据权威性与监管公信力。

标准中规定:“当以日产量核算数据衡量企业是否达到行业产能管理要求时,考虑到月度盘库核算数据准确度高,必要时可以月度核算产量反算修订日产量数据”。因月度产量核算数据包含实际库存变化测量和盘库修正值,不确定度相对较低,准确度更高。在涉及产能监管等重要决策时,通过月度数据反算修订日数据,能够有效消除日数据的随机波动和系统偏差,确保监管数据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此外,为了保证不同频率产量核算结果的准确度,核算所用数据的可靠性至关重要。该标准在数据分析处理章节规定:“企业宜按照 GB/T 27418 标准,结合计量器具配置情况和生产统计情况进行数据不确定度分析”。企业按照GB/T 27418-2017《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和表示》标准规定的不确定度方法可以系统分析计量器具精度、测量方法、人员操作等影响因素,准确定位主要不确定度来源,将数据质量从定性判断提升到定量评价,为数据使用和决策提供置信度支撑。企业在进行不确定度分析时,一方面,需要结合计量器具配置情况进行分析,因为不同精度等级的计量设备对最终结果的影响程度不同,此外设备校准状态、使用环境等因素也直接影响测量数据的可靠性;另一方面,需要结合生产统计情况进行分析,如生产工艺的稳定性(如替代原料掺量变化)会影响生熟料折合系数的波动性。

(三)熟料年度产量:逐月累加与全厂物料平衡校核

熟料年度产量按自然年累加12个月产量进行核算。标准提出:“当年度核算产量与年底全厂盘库数据偏差大于1.5%时,可采用全厂物料平衡统计法进行修正”。全厂物料平衡盘点从系统整体出发,综合原料投入、产品产出、库存变动等数据,进行闭环验证,为年度产量数据的最终确定提供更可靠的依据。

五、监测技术要求与数据质量管理

(一)计量器具配置与准确度要求

标准依据 GB 17167-2015《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4851-2024《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要求》、GB/T 35461-2017《水泥生产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等要求,明确关键计量器具的配置与精度(表4)。

关键计量器具的配置与计量精度

表4中计量器具安装、测量与记录、自检应符合GB/T 40083-2021《建筑材料行业能耗在线监测技术》的要求,其中,电子汽车衡、皮带秤等计量器具的计量精度应按JJG 195-2019《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秤)检定规程》、JJG 1118-2015《电子汽车衡(衡器载荷测量仪法)检定规程》等规程定期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二)在线校正与数据溯源

为保证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具备条件的企业宜配备在线校正装置:入窑生料量,在生产过程中采用生料计量仓重差值对生料计量秤累计值进行校正,每月至少校正一次;水泥粉磨消耗的熟料量,在生产过程中采用熟料调配仓的仓重差值(如配置荷重传感器)对水泥调配熟料计量秤累计值进行校正,每月至少校正一次;校正记录应完整保存,支持后续核查。同时,所有计量器具应按 GB/T 36377-2018《计量器具识别编码》进行唯一编码管理,实现设备状态、变更历史、检定信息的全程可追溯。

(三)数据采集与系统管理

标准要求熟料数据采集采用在线监测方式,实现数据实时上传至监管平台。监管平台监测系统应符合GB/T 38692-2020、GB/T 40083-2021等对终端设备的安全性、稳定性、接口一致性要求。对于多线共用熟料库的情况,各生产线盘库量应按生料消耗比例分摊上报,确保责任清晰。

六、验证分析与数据支撑

为全面验证标准中核算方法的科学性、准确性与可操作性,编制工作组向全国具有代表性的水泥企业发放调查问卷,覆盖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等五大区域,涵盖大型央企、地方国企及民营企业,共收集77家的2024年全年历史运行数据及31家的2025年7月连续生产实时数据,验证企业产能占全国水泥产能总量的10.3%。

(一)日产量核算方法验证

对于不同企业,采用“生熟料系数折算法”与“入窑提升机功率/电流法”进行产量统计结果显示:83.3%的企业年度核算误差≤5%,平均绝对误差率为0.52%。分析导致企业年度核算误差>5%的主要原因为:提升设备状态对其影响较大、生熟料折合系数取值不准、生料秤未定期校准、DCS系统数据采集频率不足、存在未经计量秤的旁路投料等。

对于单一企业连续生产数据统计,结果显示:熟料日产量按照“生熟料系数折算法”和“入窑提升机功率/电流”计算的相对误差,约91.7%的统计天数误差率<5%,约8.3%的统计天数误差率>5%。分析导致误差>5%的原因可能为提升机设备运行状态的变化影响所导致。

综上,数据统计对比结果表明,在计量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生熟料系数折算法”具有较高的准确性,适合作为日产量核算的主要方法,入窑提升机电流或功率法可作为过程监控方法,在偏差较小的企业,可作为生料秤校正和产量校验手段。

(二)月度产量核算方法验证

对于不同企业采用三种方法分别统计年度熟料产量数据:方法一:直接月度核算法(含盘库修正);方法二:日产量累计法;方法三:月度存证数据(碳排放核算报告中数据)。

从统计对比结果来看:1)方法一与方法三相对误差:85.7%的企业误差<1%;2)方法二与方法一相对误差:88.3%的企业误差<5%;11.7%的企业两种核算方法计算年度数据误差率>5%,分析偏差产生的可能原因是方法二中生料计量误差、生熟料折合系数误差较大,两项误差线性累计影响月产量结果,最终体现在年度产量统计结果中。方法一考虑盘库数据修正了系统误差,相对方法二可靠性更高。为了保证最终年度熟料产量计量的准确性,熟料月度产量以直接月度产量核算法(方法一)为基准方法,对于大部分企业,日产量累计核算(方法二)可作为熟料月度产量辅助校验手段。

(三)生熟料折合系数动态变化分析

反算31家连续生产企业的基础数据和采集数据,并分析其生熟料折合系数的月度与日度波动情况,结果显示:不同企业由于原料配料不同,生熟料系数也不相同;同一企业月度系数波动幅度一般在±0.03以内,日度系数波动标准差平均为0.012,月均系数与日均系数的平均偏差仅为0.43%。这表明,虽然每日配料存在微调,但月度平均值具有高度稳定性。因此,标准中“每月更新一次折合系数”的做法既保证了动态适应性,又避免了频繁调整带来的管理复杂性,具有较好的实用性。

七、实施意义与预期效果

本标准已发布,将于2026年2月1日起实施,将为各地开展水泥熟料产量监测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撑,确保熟料生产线实际产能与备案产能统一,备案产能与产量吻合,助力提升行业供需调节能力。

1. 助力产能治理政策落地:通过统一核算方法,实现“按备案产能组织生产”的精准监管,预计可减少20%~30%的超批复产能供给,缓解产能过剩压力。

2. 提升行业发展运行质量:遏制无序扩张与低价竞争,推动价格回归合理区间,改善水泥企业盈利能力。

3. 支撑双碳目标实现:为碳排放核算提供准确的活动数据(熟料产量),增强MRV(监测、报告、核查)体系的科学性。

4. 促进行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水泥企业完善生产管理系统、部署智能盘库、升级计量设备,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5. 构建公平竞争环境:全国统一标准可避免地方差异,防止“劣币驱逐良币”,保护合规企业权益。

八、结语

《水泥行业熟料产量监测核算方法》是一项兼具政策导向性与技术严谨性的团体标准。该标准不仅为政府部门提供了强有力的监管工具,也为水泥企业的规范生产、提升管理提供了操作指南。该标准坚持“数据驱动、方法多元、互为校验、动态修正”的编制理念,体现了现代水泥工业熟料产能监测从“经验判断”向“量化管理”转变的趋势。

随着全国水泥熟料产能监测管理平台的建设推进,该标准将成为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数据基石”。建议各相关方尽快组织宣贯培训,推动标准落地实施,共同营造规范、透明、可持续的水泥行业发展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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