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线资产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梅州市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线资产处置项目(招标编号:MYJX2025-05),招标人为梅州市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梅州市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线资产处置项目
2.2 招标编号:MYJX2025-05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投标控制价:≥1300万元(不含税),税费由中标人承担。
2.5项目工期:计划工期180天,先行拆除回转窑。
2.6项目地点: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鹧鸪村梅州市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
2.7招标范围:(详见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合法有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本项目接受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与建筑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超过2家,明确牵头人)、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单独投标,资产处置与生产线拆除相结合。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以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建筑、冶金、矿山、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其中一项资质即可),并具有相应业绩。具体资格要求如下:
3.2.1 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与建筑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应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注明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议书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原件中标后提交招标人。
(2)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7)提供拆除方案以及施工人员的资格证书,施工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安全员、起重及吊装工、氧割及电焊工、电工、高空作业工等。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工业设备等各类拆除业绩),每个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发票、甲方付款记录截图,合同复印件必须有具体的合同金额、甲方的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并能体现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等,并附有甲方验收合格或第三方的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9)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到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2.2建筑施工单位单独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建筑、冶金、矿山、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其中一项资质即可)。
(2)提供拆除方案以及施工人员的资格证书,施工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安全员、起重及吊装工、氧割及电焊工、电工、高空作业工等。
(3)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到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工业设备等各类拆除业绩),每个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发票、甲方付款记录截图,合同复印件必须有具体的合同金额、甲方的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并能体现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等,并附有甲方验收合格或第三方的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3.3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承诺函、供应商声明书、“信用中国”截图并附上信用信息,格式见第七章)。
3.5 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提供承诺,格式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承诺函、供应商声明书)。
3.6 除此之外,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提供承诺,格式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承诺函、供应商声明书):
3.6.1 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状况)并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属于分公司的,必须由总公司出具授权函及相关隶属证明。
3.6.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过去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
3.6.3 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梅州市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和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其所投标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
3.6.4 愿意且有能力为梅州市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和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并接受梅州市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和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
3.6.5 具有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3.6.6 未被纳入梅州市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和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黑名单(已解除黑名单处罚的除外)。
3.6.7 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曾与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控股子公司发生采购及其他诉讼方面的法律纠纷。
3.6.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
3.6.9 投标人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投标人应主动如实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3.6.10 投标人应主动、如实披露其与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及招标人旗下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关联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包括关联法人关系及关联自然人关系)。未按要求如实披露或存在隐瞒关联关系情形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凡符合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4.投标报名的方式、邮箱(或地点)和要求有以下两种(可任选一种)
4.1 线上投标报名的方式、邮箱和要求:
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meiyanzgs@163.com。要求线上报名提供的资料与开标现场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4.2 线下投标报名的方式、地点和要求:
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58号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7楼总工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同时须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要求线下报名提供的资料与开标现场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2日15时30分。
5.2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前将投标文件的纸质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58号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及有效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资格审查于报名时进行预审,开标时评审委员会再进行复审。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报名审核成功后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
7.2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10%部分必须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补足。
7.3 安全和环保保证金:在进场施工之前缴交安全保证金和环保保证金,金额各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合计叁佰万元整(¥3,000,000.00)。
7.4 保证金形式:银行汇款。
7.5 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转出,投标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7.6 付款时请注明为本项目的保证金,即在摘要处注明: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MYJX2025-05)。
7.7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17时00分,汇款方式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汇款凭证以供查询。
7.8 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9 提交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梅州市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梅州梅县支行
账 号:6652 5774 9313
特别提示:鉴于本项目安全、环保风险较高,为强化履约保障、防范项目实施风险,投标方未按以上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安全和环保保证金,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的费用及工期延误损失)。
8.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工 138 2384 1987 曾工 134 3011 7707
联系电话:0753-2212 998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58号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7楼
现场踏勘联系人:谢经理 134 1120 1821
9.招标人拥有本招标项目的最终解释权。
梅州市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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