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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集团借转让天士力股权“脱贫”

更新日期: 2005年11月03日 【字体:
   转让将有4400万利润进账,可弥补前三季累计亏损
 
   尖峰集团(600668)董事会日前决定出让该公司持有的天士力(600535)680.4万股股权,股权转让后,尖峰集团将获得4429.78万元的利润,而这一转让利润为该公司2004年实现净利润2434.43万元的将近2倍。对于今年前三季度累计亏损2096.92万元的尖峰集团而言,此时出让所持天士力股权有着重要的意义。
 
    尖峰集团与天士力的控股股东———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士力51.58%股权)于日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尖峰集团拟将所持天士力680.4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2.39%)以9.77元/股的价格出售给天士力集团,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6647.5万元。而天士力以2005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为4.165元,在天士力今年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每股净资产也仅有4.32元,此次交易价格实际上较天士力净资产的溢价幅度在135%左右。尖峰集团对此溢价幅度的解释为:这一价格是经过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市场法中的参考企业比较法进行评估得出的,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照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方案模拟计算天士力法人股在评估基准日的每股价值得出。
 
    在此次股权出让完成后,尖峰集团将不再拥有天士力的股权,而天士力集团所持天士力的股权由转让前的51.58%增加至53.97%。经计算,尖峰集团对天士力该部分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2217.73万元,因此转让将产生4429.78万元的利润,这部分利润占到尖峰集团2004年度净利润的181.96%,同时也可以填平尖峰集团今年前三季度累计的亏损。实际上,在此前披露的2005年度业绩预告中,尖峰集团就曾表示,虽然今年前三季度累计的净利润为亏损,但全年的的业绩将是“较2004年大幅下降”,该公司当时就透露过在第四季度“继续进行资产结构调整”的打算。
 
    尖峰集团认为,此次出售所持天士力股权是根据发展战略的需要,在当前的宏观环境下,为了进一步调整资产结构而作出的,交易有助于提高尖峰集团的核心竞争能力,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尖峰集团壮大主业的经营战略。据悉,转让所获价款6647.5万元将用于尖峰集团水泥项目的投入和补充流动资金。
 
   尖峰集团昨日收盘价2.52元,跌0.40%;天士力昨日收盘价12.79元,跌0.85%。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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