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重拳整治水泥立窑污染

来源: 发布时间:2005年04月05日
    为了解决长期困扰城市发展的水泥工业立窑严重污染问题,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日前,湖北省鄂州市政府决定对全市水泥工业立窑进行限期治理,要求全市所有8.8万吨及以上规模水泥生产企业在今年6月30日前必须完成立窑烟(粉)尘治理任务。 
 
    为了确保限期治理任务的按期完成,鄂州市将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推进污染治理工作。一是要求有治理任务的企业,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的工作专班,积极筹措资金治理污染。二是要求环保部门切实履行指导、监督、服务的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限期治理全过程的管理,建立专门档案,实行月报制度,定期对限期治理进展情况进行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三是要求各区、乡、镇政府、各街办要提高对立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认识,推动限期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凡未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辖区内出现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