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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泥协会告示国家发改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关于请推荐税收优惠环保设备(产品)目录的函》

更新日期: 2005年04月14日 【字体:
中国水泥协会告示国家发改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
《关于请推荐税收优惠环保设备(产品)目录的函》
各有关水泥装备制造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4月10日《关于请推荐税收优惠环保设备(产品)目录的函》的要求,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拟订“企业所得税优惠产品目录”。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要求推荐行业治理污染所需的重点设备和产品。现特告示,请贵企业考虑研究。如贵企业有符合此要求的设备(产品),请于本月18日前传真至中国水泥协会黄成通收,传真(带电话):88385858、68363731,以确保中国水泥协会在本月20日按期上报。
      推荐要求参照发改办环资[2005]171号文《关于推荐第三批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的通知》中的推荐原则进行推荐(本文后附推荐原则)。推荐内容包括产品的规范名称、主要规格范围、主要性能参数和适用范围。
 
                                                                 中国水泥协会
                                                                  2005-4-14
 
 
      附:发改办环资[2005]171号文《关于推荐第三批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的通知》内容中的推荐原则
  (一)符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保产业市场需求,有比较广阔的发展前景的产品;
  (二)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有利于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能促进环保产业的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产品;
  (三)国内存在从研究到开发实现工业化生产的潜在技术基础,经过努力后可以填补国内技术空白,有利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产品;
      (四)供给能力相对滞后,提高其供给能力有利于促进环保产业产品结构的合理化产品;
      (五)满足环保治理要求,效果比较明显的产品;
  (六)有可靠的运行实践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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