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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节能减排源头控制是关键

更新日期: 2007年06月08日 【字体:

      辽宁省是我国重要的重化工业基地,也是能源资源消耗大省。如何在能耗稳步下降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又好又快”持续增长,是辽宁省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辽宁省经委主任张耀军日前就节能减排工作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提出辽宁省节能减排的重点是抓好源头控制,确保新建项目和老企业改造项目达到节能标准。

      “辽宁省每年能源供需缺口超过7000万吨标准煤,能源对外依存度高达52%。在辽宁最终能源消费总量中,工业耗能超过80%,其中冶金、石化和电力三个行业耗能又占全部工业耗能的77.8%。煤、电、汽、油和水等资源消耗逐年增加,全省资源环境的压力日益加大。”张耀军谈及节能减排工作的外部环境时一脸沉重。张耀军表示,强化节能减排工作,已成为辽宁省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自觉行动,关键突出源头控制,具体表现为:

      辽宁省制定了《辽宁省产业能效目录》,在全省范围内强制推行节能标准。《目录》标定了39个大类行业、182个中类行业、100种产品和28种设备的能耗限额,作为各级政府投资、土地、环保和信贷等部门在审批项目时的重要依据。《目录》制定以来,全省共叫停、否决了142个项目,关停了52家高耗能、重污染的企业。

      辽宁省对1000多家重点用能、用水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以及40多种产品进行重点监管,对9种高于国家标准的高耗能产品实行电耗限额管理,特别是对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64户企业进行重点管理和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其中大连市8家企业共投入技改资金1.18亿元,挖掘节能潜力18.2万吨标准煤。在此基础上,省级能源审计管理范围扩大到年用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市级管理的范围扩大至年用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辽宁省还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全省总投资超过10亿元,已完成对618家重点污染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部分洗煤厂、轧钢厂、选矿厂和燃煤电厂的废水实现了“零排放”。全省每年节水1.5亿吨,节电1.5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硫等污染物5万多吨。

      辽宁省加速在焦炭、铁合金、电石、水泥、电解铝和纺织等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近三年来共淘汰落后电机2500多台、变压器7000多台、锅炉5000多台,回收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4000多台。

      辽宁省还积极探索推行能效审查。大连市2006年颁布实施《大连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审核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政府采用刚性约束指标,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200万千瓦时以上的项目,实行合理用能评估和一票否决制,这个市目前已对100多个投资项目进行了“能评”,8个项目被叫停,对24个项目提出节能措施和建议107条,综合能耗平均下降31%,预计项目投产后每年可节约1.6万吨标准煤。辽宁省目前已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计划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有法律强制力的“能源评价”。

      通过突出源头控制,使辽宁省的节能减排工作很快取得了初步成效。2006年,辽宁省实现万元GDP能耗1.76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8%,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2.95吨标准煤,同比下降5.1%。目前,辽宁省政府组成了联合调查组,正在对高耗能、重污染的企业进行专项大检查,重点是电力、钢铁和水泥等行业。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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