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标的为扶风公司立式辊磨机衬板维修招标,已由招标人履行相关程序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金隅冀东陕西区域采购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扶风公司立式辊磨机衬板维修招标 2.2 项目概述:扶风公司原料立磨、煤立磨衬板在线堆焊维修 2.3 项目服务时间与地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天度镇闫马村北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厂内 2.4 维修周期要求:年度协议分批次维修;单次维修时间为每台磨机≤7个日历日。 2.5 服务要求:
2.5.1 维修质量要求:(拟堆焊维修衬板为高铬材质) 1.使用时间定义 统一以磨机实际工作时间为基准衡量维修品的质量,即维修品使用时间=日历时间×运转率(DCS 系统记录时间),使用寿命计算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其中使用时间以各使用单位生产报表数据为准。 2. 产品使用寿命的定义: 当维修品的主要工作部分耐磨层被磨损掉,致使该设备不能安全正常运行时;或主体工作面出现 2 块以上(不含 2 块)100mm*100mm 深度达 25mm 的掉块且影响到产量下降(不含大的金属异物入磨造成的掉块);或出现因为堆焊维修而造成的不能继续使用的其他情况(经双方共同确认后);则定义此维修品终结使用寿命。 3.因维修质量问题发生设备事故,造成甲方设备损坏时,并排除甲方人员使用不当因素后,如对上述事故双方无法确认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同意提交国家相关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明确责任,鉴定发生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当确认为乙方责任后,乙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产品在使用寿命期间出现磨损速度过快(每720小时的磨损量﹥10mm)、裂纹、掉块(大于 100*100mm,2 块以上)等非正常现象,影响正常生产的,乙方则免费维修; 5. 维修品使用寿命低于乙方承诺寿命的90%时,乙方免费修复;高于乙方投标时承诺寿命的90%时,维修品实际使用寿命每少于投标承诺寿命的1%扣该维修合同总价的2%。 2.5.2 维修质保要求: 质保期:依据相关质量技术要求,根据每次维修量核算出每次维修的质保时间。(如:此次维修时衬板的平均磨损量为50mm,依据每运行720小时的磨损量≦10MM技术要求,此次维修质保时间为5×720=3600小时,并且在每次维修的结算单上注明。) 在质保期内,因维修质量问题而不能满足正常使用时,乙方无偿维修,如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要求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在规定时间内若不能及时解决问题,造成甲方严重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 2.6 项目最高限价:85.00万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营业执照中涉及“焊接材料及设备;耐磨件制造及维修;焊接、耐磨堆焊及维修”类等经营范围;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4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名单,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信息,未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 3.5 投标人需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内,登录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报名下载。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用。招标相关信息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公告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公示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5.2 递交方式:正本签字盖章版扫描件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平台,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3 逾期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将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公示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6.2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形式为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现场参与开标,不组织现场开标会。 7. 投标保证金 7.1 缴纳要求: 7.1.1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电汇。 7.1.2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7.1.3 请按如下账户汇款: 单位全称: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账号:26310701040000729 开户行:农行扶风县支行 7.1.4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采购方案编码(扶风公司立式辊磨机衬板维修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回执单附投标函部分并上传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进行审核,投标保证金以公司的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私人账户。(如该项目为多次招标,可沿用初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供沿用申请) 7.1.5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公告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逾期缴纳的不予受理,未通过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保证金验证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7.2 投标保证金退还: 7.2.1 业务终止或流标后,一个月内不再组织的,于业务终止或流标后退还。 7.2.2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撤销投标的,于中标结果公示后退还。 7.2.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结果公示后退还。 7.2.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7.2.5 有约定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7.3 下列情况下,投标人之投标保证金将被扣除: 7.3.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自行撤销投标文件或者变更投标内容的。 7.3.2 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或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7.3.3 在投标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的。 7.4.4 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7.4.5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7.4.6 投标人在开标期间有主观恶意行为,无理取闹,扰乱开标秩序的。 7.4.7 投标人向评标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4.8 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8.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置措施包括警告、冻结报价资格、 列入黑名单三种措施,具体如下: 8.1警告是指对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相关规定,但情节轻 微且未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达到一般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条件的处 置方式; 8.2 冻结报价资格是指冻结供应商相关采购标的的合格投 标人、报价人资格(不包括已授标或已签订合同的)。相关采购标 的是指供应商发生不良行为所涉及的标的。对出现较为严重不良 行为的供应商,应当给予冻结企业级报价资格 1 年的处置; 8.3 列入黑名单是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严重不良行 为,应当列入黑名单。 具体详见:金隅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9. 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9.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9.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9.4 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9.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6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至招采平台的。 9.7 载明的投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项目规定的期限的。 9.8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9.9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 9.10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9.11 投标文件不完整,有明显确定人为修改或调整投标文件行为的。 9.12 评标委员会认为构成其他废标条件的。 9.13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0. 监督途径 10.1 来信地址: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孙塬镇惠塬工业园区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纪委 10.2 举报电话:0919-2800925 10.3 举报时间:上午8:00至下午4:30(工作日) 10.4 举报邮箱:tcdqjjgzb@163.com 11、踏勘现场 11.1 踏勘组织: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当积极参与踏勘现场。 11.2 未参与现场踏勘的,视为已充分了解现场情况。 11.3 踏勘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6月14日上午10:00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天度镇闫马村北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厂内 踏勘现场联系人:王工(同技术负责人) 咨询时间:上午8:00至下午4:30(工作日) 联系电话:1357177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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