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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十五局皇城抽水蓄能项目部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日期: 2024年08月20日 【字体: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15-240173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国水电十五局皇城抽水蓄能项目使用的水泥材料,采用统招、分付的原则,由采购人负责招标,合同签订所需要项目部签订并执行,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纯属抽水蓄能电站,电站总装机容量140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50MW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水泵水轮机组。上水库正常蓄水位2843.00m,调节库容742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2289.00m,调节库容679万m3。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及排洪放空建筑物、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组成。水电十五局承建上水库工程(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及库盆、环库道路)、1#施工支洞、上库进出水口及金结安装、引水隧洞上平段、上库进出水口闸门井、引水调压井、2#上下库永久连接道路。

2、招标范围: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皇城抽水蓄能项目建设使用水泥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运输条件

备注

1

袋装水泥

P·O42.5

2000

车总长12米水泥运输车运输


2

袋装水泥

P·O42.5

3900

车总长12米水泥运输车运输


3

散装水泥

P·O42.5

15000

车总长12米水泥运输车运输


4

散装水泥

P·O42.5

75000

6轴及以上水泥运输车运输


备注:以上数量仅为做招标报价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约2024年9月至工程结束),与采购人工程施工时间匹配,采购人各时段需求将提前3天通知供货方。

5、交货地点: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皇城镇九条岭柳湾村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皇城抽水蓄能项目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本采购项目采购水泥应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水泥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1

比表面积

≤350 m2/kg(对硅酸盐水泥、抗硫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按GB/T8074检验

2

凝结时间

初凝≥45min,终凝≤600min(硅酸盐水泥终凝≤390min)

按GB/T1346检验

3

安定性

沸煮法合格

按GB/T1346检验

4

强度

详见GB175-2023表3

按GB/T17671检验

5

烧失量

≤5.0%(P·O);≤3.5%(P·Ⅱ);≤3.0%(P· Ⅰ)

按GB/T176检验

6

游离氧化钙含量

≤1.0%

按GB/T176检验

7

MgO含量

≤5.0%

按GB/T176检验

8

SO3含量

≤3.5%

按GB/T176检验

9

氯离子含量

≤0.06%

按JC/T420检验

10

碱含量

≤0.80%

按GB/T176检验

11

助磨剂种类及掺量

详见GB175-2023的5.2

按GB175相关规定检验

12

石膏种类及掺量

详见GB175-2023的5.2

按GB175相关规定检验

13

混合材料种类及掺量

详见GB175-2023的5.2

按GB175相关规定检验

14

熟料中的C3A含量

非氯盐环境下不应超过8%

按GB/T21372相关规定检验

氯盐环境下不应超过10%

(1)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175-2023规定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所有技术规范以国家最新标准为准)外,还应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1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中的相关规定,以上标准如进行更新则以最新版本执行。

(2)投标人所供水泥试验强度力学性能、化学成分检测等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的抽检。

(3)计量方式:供应水泥按照称重计量,水泥重量允许误差范围不得超过±3‰,每车水泥的磅差在±3‰(乙方过磅单为基数)以内,以乙方磅单为准;若超过±3‰,则以甲乙双方较少的过磅重量为准,计量单位为吨。

(4)检查每批水泥的外表质量;水泥外观检查不应有受潮、结块、混入杂物或不同品种、强度等级的水泥混在一起的现象,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6.3生产原材料技术要求

(1)硅酸盐水泥熟料由主要含CaO、SiO2、Al2O3、Fe2O3的原料,按适当比例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所得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中硅酸钙矿物不小于66%,氧化钙和氧化硅质量比不小于2.0。

(2)石膏 天然石膏:应符合GB/T 5483 中规定的G类或M类二级(含)以上的石膏或混合石膏。工业副产石膏:以硫酸钙为主要成分的工业副产物。采用前应经过试验证明对水泥性能无害。

(3)活性混合材料 符合 GB/T203、GB/T18046、GB/T1596、GB/T2847标准要求的粒化高炉矿渣、粒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4)非活性混合材料活性指标分别低于GB/T203、GB/T18046、GB/T1596、GB/T2847标准要求的粒化高炉矿渣、粒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石灰石和砂岩,其中石灰石中的三氧化二铝含量应不大于2.5%。

(5)窑灰符合JC/T742 的规定。

(6)助磨剂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入助磨剂,其加入量应不大于水泥质量的0.5%,助磨剂应符合JC/T667的规定。

6.3检验报告

生产厂家出具的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出厂检验项目、细度、混合材料品种和掺加量、石膏和助磨剂的品种及掺加量、属旋窑或立窑生产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生产者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10日内寄发除28d强度以外的各项检验结果(包括但不限于3天强度及安定性检测报告,7天强度报告),32d内补报28d强度的检验结果。

6.4交货与验收

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在发货前或交货时采购方在同编号水泥中取样,双方共同签封后由卖方保存90d,或认可采购人自行取样、签封并保存90d的同编号水泥的封存样。在90d内,采购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共同认可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6.5运输与贮存

水泥在运输采取行业通行模式,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在贮运中避免混杂。

6.6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水泥质量保证期限为3个月,自出厂之日算起。

6.7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负责,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货物的任何缺陷,投标人对此负责。投标人保证提供的全部货物为全新产品,其质量、规格和性能满足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要求,与合同约定、产品及质量说明书要求相符。并保证货物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认证和质量合格认证。

7、计价规则:

7.1、结算价采用浮动价模式,计算规则:

投标综合单价=网价+固定费用;投标综合单价(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明确是否含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费用。

7.2、网价:“中国水泥网”(https://www.ccement.com/)2024年8月15日发布的甘肃省武威市祁连山水泥价格为基准进行报价(网价,含税价);结算时以到货当日甘肃省武威市祁连山水泥的网报价为基准计算。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到货水泥按上一工作日价格执行。当天有多个价格的,以当日第一次发布价格为准。

7.3、固定费用:指投标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招标项目特点投标时在网价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金额。固定费用包含了运杂费、税金、利润、装运费、保险费用、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代理费(代理商)等一切相关费用,增加则为正值,减少则为负值。在投标时固定费用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固定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固定费用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7.4、水泥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

投标期:综合交货单价=P0;网价(含税价)=D0;固定费用=E;则P0=D0+E

供应期:综合交货单价P,网价(含税价)=D,固定费用=E,则P=D+E

7.5、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

8、结算周期及付款方式

8.1供应及结算周期:乙方将货物交至甲方指定地点,最终以货物实际到达工地现场验收合格部分按月进行计量结算,经验收后由甲方出具的货物验收合格单据,甲方根据货物验收合格单据和验收合格入库单于每月的16日至20日期间办理结算。供应及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

8.2乙方按照结算单列举明细向采购人出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75%,次月支付至当期结算货款的20%,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质保期为最后一批货验收合格后6个月)。甲方以银行转账或电建融信支付结算货款,供方未能及时开具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则顺延推迟付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范围包含标的物,生产线必须具备全流程旋窑生产线,年产量达到100万吨及以上(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附页主要生产设备回旋窑数量和直径按《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附件1)规定水泥熟料产能换算方式计算年产能,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且需提供产品取得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年生产供应能力及生产线须满足第1条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生产厂家资格的证明文件,且产品须取得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质量认证体系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类似工程的水泥供货业绩,签订的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8、投标人如被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7日16: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2、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竞标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竞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竞标项目购买竞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各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在开标结束前未进行在线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进行后续投标流程。(为保证开标环节顺利完成,建议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小时前完成在线签到)。

(4)投标截止时间后,各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投标保证金

1、缴纳形式:采用投标保证金采用形式现金担保。

2、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采购人无须提供账号。

4、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七、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沣东二路6号

邮 编:716500

联 系 人:刘先生 029-33418474

项目联系人:高润飞15829992535

技术联系人:黄廷昭15094002367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029-33418474

电子邮箱:156176558@qq.com

十一、纪检监督机构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89502560转8135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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