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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材工业2009年上半年经济运行和行业发展情况综述

更新日期: 2009年10月16日 来源: 云南省建材工业行业协会 【字体:

    2009年以来,云南建材工业行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扩内需、稳工业、保增长”的一系列方针和措施,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抢抓机遇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全力以赴确保全省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对建材产品的需求,千方百计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速度和效益,有力地促进了全行业的生产经营和行业发展。

    一、经济运行总体态势良好

    (一)主要产品产量持续增长

    水泥及水泥制品。1—5月全省生产水泥1962.36万吨, 比上年同期增长29.78%,增长19.68个百分点。5月份生产水泥416.06万吨,同比增长31.84%。其中,预分解窑熟料605.26万吨,同比增长46.50%,增长30.06个百分点,占全省熟料产量的42.01 % 。商品混凝土170.85万立方米,同比增长42.25%。水泥排水管1341.87千米,同比增长1.35%。

    (二)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较好

    在主要产品产量持续增长的同时,1—5月,全省全部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独立核算(以下简称规模以上)建材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现价)62.41亿元,同比增长23.19%。总产值上亿元的有水泥和水泥制品行业。其中,水泥行业完成51.74亿元,同比增长25.37%,占全省建材工业行业工业总产值的82.90%。工业增加值18.62亿元, 同比增长20.32%。占全省重工业增加值的5.53%。其中,水泥行业完成16.19亿元,同比增长24.59%,分别占全省重工业和建材工业行业增加值的5.06%和86.95%。

    产品销售产值61.60亿元, 同比增长25.46% 。其中水泥行业完成51.16亿元,同比增长28.22%,占全省建材工业行业销售产值的83.05%。产品产销率达98.71%,同比提高1.78 个百分点,高出全省重工业产销率1.19 个百分点。其中,水泥行业产销率为98.88%,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高出全省重工业产销率1.13 个百分点。

    1-5月,主营业务收入57.72亿元,同比增长26.08% 。其中,水泥行业完成49.45亿元,同比增长30.13% 。虽然全省建材工业生产情况较好,但经济效益在去年滑坡的基础上继续下滑。

    1- 5月,全省规模以上建材工业企业亏损139户,比上年同期增加24户。亏损面占全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数的49.12 %。其中,水泥行业亏损95 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4 户。亏损面占水泥行业的50.26% 。

    1-5月, 实现利税总额6.4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5.56%,实现利润2.25亿元。其中, 水泥行业实现利税6.3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2.55%。实现利润2.4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2.03%。

    (三)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

    今年以来,多元化投资主体在全省建材工业行业多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呈现出继续增长的良好态势。1—5月, 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22亿元, 同比增长60.61%,在全国排名第20 位,在西部地区排名第5位。

    水泥行业完成投资12.64亿元,同比增长46.67%。1-5月,先后有昆钢嘉华集团师宗4000吨、云南瑞安集团富民2000吨、江川翠峰公司2000吨、德宏奥环公司1500吨等一批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竣工投产。续建项目包括浙江红狮集团宜良5000吨、浙江科环公司蒙自2000吨、华新水泥东川2000吨、中日合资文山壮山公司2500吨带余热发电生产线、云南雄业集团曲靖2000吨等10余条新型干法生产线。此外,还将开工新建一批水泥项目。预计2009年全省新增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能力将超过600余万吨。

    (四)主要产品出厂价格随行就市

    虽然主导产品水泥的产量持续增长,但供大于求的格局仍在扩大。今年一季度全省水泥平均出厂价格(含税)为294元/ 吨,比上年同期降低18元,跌幅为4.81%;比上年四季度降低5元,跌幅为1.67%。其中,立窑均价276元,同比降低23元;回转窑均价318元,同比低降17元。

    4--5月份全省水泥出厂价格小幅波动,平均出厂价格(含税)302元/ 吨,比上年同期降低13元,跌幅为4.13%;比一季度提高8 元,增幅2.72%。其中,立窑均价280元,同比降低15元,比一季度提高6元;回转窑均价324元,同比降低9元,比一季度提高8元。低于全省平均出厂价格的州市有昆明、玉溪、曲靖、楚雄、文山等;高于全省平均出厂价格的州市有昭通、版纳、丽江等。价格最高地区与最低地区的差价达170元左右。

    二、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

    自2007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首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的通知》以来,全省各州市、各地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通过大力宣传产业政策,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有力地推动了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进程。截至2008年底,列入淘汰计划涉及的88户108条生产线的864万吨落后水泥熟料生产能力,已淘汰821万吨, 占计划总数的95 %以上。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极大地促进了水泥工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为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力度,根据各地水泥工业发展实际,本着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新近出台的《通知》明确规定,到2010年,全省完成淘汰落后水泥熟料生产能力1066万吨。具体为:2009 年淘汰21 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32条,淘汰落后产能257万吨;2010年淘汰76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96条,淘汰落后产能809万吨。淘汰重点包括:全省16个州市除怒江州外,其余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全部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比重达到70%以上州市、县的全部落后水泥生产能力;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内的部分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新建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承诺淘汰的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重点地区玉溪市的部分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同时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与各州市人民政府签订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责任书;州市人民政府与涉及淘汰任务的县人民政府签订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级级负责,督查有力。

    为确保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省人民政府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一是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的领导,妥善安置被关闭或淘汰企业的职工,有财力的地区要适当给予补贴。二是涉及关闭或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企业,经审核同意后,可改建为粉磨站,有条件的可优先作为新建水泥项目的业主。三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淘汰目标的地区,不予核准新建项目。四是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配合做好工作。对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在原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20 元。实行差别电价3个月后,仍未按照要求淘汰的企业,电力部门要依法停电;税务部门要取消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质监部门不予换发新一轮生产许可证;环保部门收回排污许可证。五是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在核准新建项目时,项目业主或当地政府必须承诺淘汰不低于项目新增产能30%的当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否则不予核准。六是省级财政安排使用的有关专项资金,要优先支持落后水泥生产能力转产的项目。

    三、影响经济运行质量的主要原因

    虽然今年以来全省建材工业行业经济运行的质量和速度较好,但经济运行中依然存在一些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优惠政策难以执行。为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2008年12月,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和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对部分工业企业用电给予阶段性特殊电价扶持的通知》,对属于基础原材料工业的水泥行业,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由统调电网直供的企业,从2008年12月1日起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实行“特殊电价”政策, 其生产性用电每千瓦时电价在平水期电度电价的基础上下调0.06元。以目前生产1 吨水泥平均综合耗电115千瓦时计算,每千瓦时优惠0.06元,其吨水泥的生产成本就降低了6.9元,如果此项优惠政策能够落到实处,水泥行业将在“特殊电价”政策中受益。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真正享受到优惠政策的水泥企业不到总数的10%;约有55%的企业继续执行原有的电价;30%左右的企业实行枯水期政策,电价不降反升。以大理市上登工业区为例,区内的3户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仅有1户享受到电价优惠政策。

    二是部分行业困难加剧。去年下半年开始,由于受原燃材料购进价格增长过快,下游产业链需求下降等方面的深度影响,建筑陶瓷行业生产经营难度增加,产品滞销,库存增大,整体经济效益下滑,已有近30 %的生产线自第四季度开始陆续停窑停产。进入2009年以来,行业不景气的现象继续延续,停窑停产企业增加至全行业的40%左右,开工企业也只有一条生产线维持运转。1—5月,全省建陶行业完成工业总产值6675万元,同比下降33.0%;完成工业增加值3061万元, 同比下降46.69%;完成销售产值6305万元,同比下降0.32%;亏损额继续增加,同比增亏86.20%。

    三是产能过剩加剧供求矛盾。“十一五”以来,多元化投资主体在全省各地新建的30余条日产1000—4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相继建成投产,新增水泥熟料生产能力近1800万吨,而淘汰落后水泥熟料能力仅为821万吨,实际新增产能约1000万吨。加之去年投产的10条生产线的产能在今年开始全面释放,进一步加剧了水泥市场的竞争。一些地区供大于求现象突出,企业间相互竞相降低产品出厂售价。特别是立窑企业在结构调整的压力下,为求得生存,不惜采取保本低价销售策略。部分新建新型干法水泥企业为扩大市场份额也采取较为灵活的销售竞争策略。全省水泥产品平均出厂价格难以全面回升。

    四、2009年云南建材工业发展预测

    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给云南建材工业行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和冲击,造成的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因素增多。特别是能源、资源价格反复波动,企业生产成本控制难度加大,使建材工业的生产经营和行业发展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但总体而言,云南建材工业行业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夯实了发展基础,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提高,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取得明显成效,大企业较快成长,产业集中度逐步提高,具有了较强的抗风险能力。面对金融危机下的经济形势,建材工业既面临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也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在世界经济的大变革、大调整以及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严峻挑战面前,党中央、国务院对宏观调控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果断出台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大措施,在今明两年的时间内安排约4万亿元资金,重点投向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交通设施的新建和改造升级,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水利水电、居民住房、灾后重建、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央政策公布以后,各省市区也纷纷出台了拉动内需的相应措施,主要内容,仍然是以加大基础建设投资为主。云南省计划在今明两年力争完成1万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目标, 制定了具体的20项措施,从资金来源保障、项目投入领域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划,将使国家扩大投资的重大机遇,变为加强基础设施的机遇、优化结构的机遇和改善民生的机遇。

    中央及省有关扩大内需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对被喻为基本建设“粮食”的水泥工业是极大的利好政策,特别是水泥行业,将是最大的受益者。按照2007年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与水泥需求量的数据计算,1万亿元的投资总额约需1.3亿吨水泥,如果在两年内完成投资计划,平均每年将拉动水泥需求0.65亿吨。如果投资政策能够迅速落实到位,今年下半年起,巨大的市场需求将会得以显现,水泥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良机。

    在今年二月份召开的省人代会上,提出了2009 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360亿元, 同比增长23.62%的目标任务。结合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工程建设,预计全省水泥需求量将在4800—4900万吨之间,同比增长19.6%—22.13%。

    散装水泥在2008年的基础上增长20%以上,预计达到1200万吨左右。2009年全省将新增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650万吨左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57万吨。新型干法水泥产量将达到3450万吨,同比增长38%。

    五、做好2009年建材经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伴随着中央和省拉动经济,扩大内需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新一轮的投资高潮和建设高潮即将到来。为充分把握好建材行业发展的重大机遇,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建材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保增长、调结构、抓节能、促改革更好地结合起来,把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因素增多的经济形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为此,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避免和防止借扩大内需之名盲目报批新上项目。按照规律,固定资产投资对建材行业特别是水泥行业拉动的滞后时间约需半年左右。除了省安排用于扩大内需的投资外,各州市也相继出台了投资计划。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应认真、准确地核算全省及本地区因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对水泥的需求量究竟会有多少?避免因重复计算、不准确计算,或因扩大内需对行业需求的乐观预期,造成企业的投资热情加温,政府部门对水泥项目的审批放松放宽,从而加大投资过热和产能过剩的风险。

    (二)加强建材主要产业投资项目的管理,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经过“十五”以来的努力,云南建材工业行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结构调整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不顾资源储量、能源条件和市场需求,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的现象,造成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合理,部分地区和部分产业产能过剩。为规范建材行业特别是水泥行业项目的投资行为,促进行业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水泥投资项目在继续坚持“除禁止类项目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基础上,应增加报“主管工业和投资的省政府领导核批”的内容。对违规项目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对已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州、市、县、区,新上同类生产线项目时,布点的核准要严格把关。省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好国家产业政策,做到全省“一盘棋”,科学合理布局,统筹安排,不搞各自为政,不随意在规划外核准项目。各地新上项目时,必须坚持等量淘汰落后的原则,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配置好水泥市场资源,提高水泥生产集中度,以此全面提升整个云南水泥行业的竞争力。

    (三)继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促进建材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十一五”以来,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各州市执行力度不一,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仍存在一定难度。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执行、检查力度,确保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再次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的通知》提出的“十一五”后两年(2009年、2010年)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066万吨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对原有的一些落后水泥企业改建为小粉磨站的问题应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尽快研究和制定小粉磨站的退出机制,用市场准入的方式让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存在质量风险的小粉磨站出局,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在坚持合理布局,总量调控的基础上,继续支持新型干法水泥、新型墙体材料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并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建材项目的支持力度。

    (四)重点抓好水泥行业余热发电工作。水泥工业是实施节能减排的重点行业之一。为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新建日产20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必须配套建设余热发电装置,但在实际建设中,云南省不少新建项目并未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目前,省内部分企业已投资建成了余热发电装置,运用了成熟的技术,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建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完善余热发电工作的相关配套措施,日产20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应尽可能采用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和装备,以利于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实现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五)结合云南省各地扩大内需重点项目的要求,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积极发展循环经济,调整产品结构、用能结构和消耗资源结构,不断降低能源资源消耗,降低生产成本,不断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加大对建材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企业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意识,品牌意识,积极推进建材行业创名牌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六)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政服务和信息共享作用。发挥好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服务和信息共享作用,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行业主管部门应适时修订和调整建材工业发展规划,细化建材工业的发展规模、结构、速度等主要目标,完善产业空间布局、企业组织结构、产业核心技术准入条件,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同时应定期公布项目核准等信息,并对全行业投资动态、投资倾向、投资效果等进行分析汇总,增强信息的影响范围和深度。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服务和信息共享,更好地引导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有关方针政策,推动云南建材工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坚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把握建材工业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继续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材工业行业就一定能够在经济形势多变的局面下,从容应对各种危机和风险,持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发展态势,为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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