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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忠:再次呼吁尽快取消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更新日期: 2013年11月14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11月8日,在长沙举行的第四届泛珠三角水泥峰会中,中国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孔祥忠,再次向政府强烈呼吁应尽快取消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为此,本网就此事采访了孔祥忠秘书长。

    数字水泥网:请告诉我们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政策的由来。

    孔秘书长: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从1997年《国务院对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意见的批复》文件出台后,1998年财政部颁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专项基金,并规定“执行期限暂定为2年”。2002年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下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并规定“征收至2005年12月31日。2006年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处理l8项到期政府性基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含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在内的17项基金“执行期限延续至2006年底”。 一个向企业征收至今已有16年专项基金,到今天还在继续征收。全世界的水泥企业也只有中国的水泥企业被政府长期征收因产品包装而要上交专门的费用,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数字水泥网:政府征收水泥散装资金对企业和行业有什么好处?

    孔秘书长:应该说,当水泥企业还都是国有企业、市场上应用散装水泥不普及的时候,国家通过建立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来支持企业发展散装设置是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市场经济、国企改制之后,尤其是随着散装水泥普及率的提高,这项基金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它的存在只会给企业和消费者增加成本费用,更多的是要养活因收费机构的设立而存在的一批政府行政官员。

    数字水泥网:散装水泥的市场变化情况如何?

    孔秘书长:一种产品进入市场采用什么包装形式不是生产企业自己说了算的,完全决定于消费者。水泥出厂是散装还是包装也是用户说了算。

    真正对我国发展散装水泥起决定性作用的是:2004年商务部会同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和2007年商务部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这两个通知促进了商品混凝土的发展,也快速提高了散装水泥的使用率。没有市场需求的作用,专项基金再收50年也发展不了散装水泥。因为政府收了生产企业和用户的基金费用都转嫁到工程成本里了,最终还是消费者买单。

    数字水泥网:我们水泥企业的发放散装水泥的设施和能力如何?

    孔秘书长:我国新型干法水泥比重已占到95%以上,水泥企业,包括大型水泥粉磨站的发散能力基本都达到100%,问题是个别维修项目和农村个人建房还是多数使用袋装水泥,这一点即使在国外也存在一定比例的袋装水泥。散装水泥主要用在城市内和大中型工程里。

    水泥企业实际上是希望多发放散装水泥,因为散装水泥比袋装水泥出厂成本大约要低30元/吨。过高的袋装水泥比例会增加水泥企业的包装设备投资和生产运营费用。正因为这样,专项基金的收取长期以来遭到了企业的反感和抵制,部分企业也因此遭到地方散装办的执法起诉,加剧了企业与政府间的矛盾。

    数字水泥网:散装机构对推广散装水泥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孔秘书长:按照散装收费机构对推广散装水泥的理由主要是:

    一、“每推广使用一万吨散装水泥,浪费的包装纸折合优质木材330m3”。

    以减少纸袋从而节约木材的理由至今仍是推散的理由之一。实际上2000年之后水泥包装已改用可消解的玻纤编制袋。最后的结果是,水泥只要包装就收费。
 
    二、“散装水泥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水泥质量,在运输过程中采用专用运输工具从生产厂(或中转站)直接送用户,流通渠道正规明确,杜绝掺假或以次充好,从而保证了质量。保证了混凝土质量和工程质量。”

    这样的解释有些偏妥。水泥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不是以生产散装水泥和袋装水泥来分别控制的,水泥的标准就一个,只按品种和标号控制,没有散装和袋装之别。用什么车辆运输也不能决定产品的掺假和次品,保证不了混凝土的质量,更保证不了工程质量。因为混凝土产品出厂是有单独的质量检验标准,与使用散装水泥和袋装水泥的形式没有关系。商混站使用散装水泥是为了降低成本和储存、使用方便,与混凝土质量和工程质量也没关系。

    数字水泥网:收取专项资金做什么用了?

    孔秘书长:按照2002年财综23号问《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一)新建、改建和扩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专用设施;(二)购置和维修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设备;(三)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建设项目贷款贴息;(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科研、新技术开发、示范与推广;(五)发展散装水泥宣传;(六)代征手续费;(七)经地方同经财政部门批准与发展散装水泥有关的其他开支。
    其中(一)、(二)、(三)和(四)开支合计,不得少于当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总额的90%。
实际上,“当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总额的90%”的要求从来就没有达到过,到是行政的“人头费”超过支出总额的50%以上。

    数字水泥网:现在散办怎么收取费用?所收的费用在使用上能向社会公开吗?

    孔秘书长:虽然收费期限已过许多地方照收不误,各地收取方式有些差异,但大体是“每个企业每年交30万元”。过去是要求水泥企业提高发散能力,现在企业发散能力都100%了,他还是要收,企业也无奈。每年收取的费用是怎么使用的?谁来监督?因此有必要呼吁,要求将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缴费单位和社会的监督。

    数字水泥网:中国水泥协会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取的态度如何?

    孔秘书长:早在2005、2006年,中国水泥协会就分别在长春和大连召开过两次企业座谈会,听取国内所有大企业对取消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意见,并就散装水泥情况走访企业,写出了专门的调研报告。中国水泥协会曾分别给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提交了要求取消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报告,协会组织企业代表两次去财政部与分管部门领导交涉。但财政部下属的一个研究所受散办的委托提交了一份继续收取费用的报告,最终,还是要向企业征收。为此,所有水泥企业代表和行业协会对政府主管部门无视水泥企业的合理诉求感到十分失望。

    数字水泥网:政府还要继续征收吗?

    孔秘书长:没有继续征收的理由了!再继续征收不仅是不合理的,也是违法的。任何产品都有包装,你不能为每一个包装产品都设专项基金来收费,那不是太可笑了。我的看法是要尽快停止继续收费,并尽快公开近10年来收费的使用情况。维护水泥企业的合法权益是我们中国水泥协会的职能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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