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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负责人解读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意见

更新日期: 2014年04月23日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字体:
摘要:《意见》的主要思路有三点非常重要:一是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兼并重组是企业的事。二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调市场机制。三是改善政府管理和服务。这是三个最重要的原则。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以下简称《意见》)。记者就此采访了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

    一、《意见》发布后,引起了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出台《意见》的背景。

    答:近年来,在各部门的积极推动下,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环境逐步完善,兼并重组步伐加快,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产业组织结构不断优化。但应当看到,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集中度低,企业小而分散的问题仍十分突出,导致一些领域资源配置效率低、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严重、产业无序发展,长期困扰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兼并重组是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快速发展、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措施,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的重要途径。通过兼并重组,有利于企业迅速壮大规模、增强实力,形成一批具有行业引领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有利于提升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在国际竞争中抢占制高点。此外,企业兼并重组还是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解决当前经济发展面临问题的迫切需要,通过企业兼并重组,可以对现有分散的产能进行优化配置,促进部分过剩产能退出市场,有利于形成由优强企业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增强行业发展的协调和自律能力。

    当前,我国企业兼并重组仍然面临一些体制机制和政策上的障碍,一是兼并重组税收负担较重;二是融资难,融资成本高,融资手段相对单一;三是涉及企业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难;四是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审批环节多、时间长。这些问题影响了企业兼并重组的顺利进行,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为企业兼并重组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企业在兼并重组中的主体作用,需要出台《意见》,消除体制机制障碍,优化政策环境,完善服务和管理,有效发挥兼并重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作用。

    二、《意见》的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正如前面所说,当前我国企业兼并重组仍面临一系列困难和问题,为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切实解决企业兼并重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力争实现以下主要目标:一是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兼并重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减少,审批效率不断提高,有利于企业兼并重组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壁垒逐步消除。二是政策环境更加优化。有利于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财税、土地、职工安置等政策进一步完善,企业兼并重组融资难、负担重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兼并重组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三是企业兼并重组取得新成效。一批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焕发活力,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高,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需要把握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尊重企业主体地位。有效调动企业积极性,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愿参与兼并重组,坚持市场化运作,避免违背企业意愿的“拉郎配”。二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消除企业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三是改善政府的管理和服务。取消限制企业兼并重组和增加企业兼并重组负担的不合理规定,解决企业兼并重组面临的突出问题,引导和激励各种所有制企业自主、自愿参与兼并重组。

    三、全面深化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是我国当期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意见》是如何贯彻落实这方面精神的,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我们党对市场规律认识的又一次升华;同时,政府绝不是无所作为,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着力提高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水平。《意见》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始终坚持通过改革创新的思路来加快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我理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意见》把坚持企业主体地位作为一个重要的基本原则,明确要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企业兼并重组讲到底是企业行为,必须充分发挥企业在兼并重组中的主体作用,才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坚持市场化运作,尊重企业的自主决策,规范行政行为,避免违背企业意愿的行政命令。同时,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健全服务体系,消除阻碍企业兼并重组的障碍,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激发企业兼并重组的动力。

    其次,《意见》提出要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一是系统梳理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审批事项,缩小审批范围,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事项,取消相关审批。《意见》明确提出,要取消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审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审批(构成借壳上市的除外),要约收购义务豁免审批的部分情形等审批事项。二是简化审批程序,优化企业兼并重组相关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式审批,避免互为前置条件。《意见》要求,实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类审核,简化海外并购的外汇管理,优化国内企业境外收购的事前信息报告确认程序,加快办理相关生产许可、工商登记、资产权属证明等变更手续等。

    第三,《意见》强调完善市场机制。归纳起来,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深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快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要打破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防止垄断行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另一方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放宽民营资本市场准入,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向民营资本开放非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负责人任免、评价和激励机制。

    四、金融和资本市场在发达国家企业并购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企业并购融资还比较困难、手段相对单一,如何利用好金融和资本市场,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答:融资渠道是否通畅是制约企业兼并重组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金融和资本市场对于兼并重组的支持还不够充分,融资难、融资成本高、融资手段相对单一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并购贷款期限较短、使用条件较严,并购贷款支持力度有限;二是兼并重组的支付方式和融资渠道还比较单一,并购融资中直接融资比重较低,资本市场支持兼并重组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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