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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淄博市开展水泥新旧动能转换结构调整创新试点的批复

更新日期: 2018年09月27日 【字体:
淄博市经信委:
 
    你委《关于淄博联和水泥企业管理公司申请水泥新旧动能转换结构调整创新试点的请示》(淄经信行发字〔2018〕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34号文件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0号)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淄博市水泥行业现状及淄博联和水泥企业管理公司运行成效,同意你市以淄博联合水泥企业管理公司为平台,开展水泥新旧动能转换结构调整创新试点(以下简称水泥试点),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全省水泥行业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益经验。
 
    二、你市要以水泥试点为契机,创新业态和模式,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压减过剩产能,实现产能利用率回归合理区间。要深化“互联网+”在产品研发、制造、销售、管理等环节的应用,以电子商务和专业物流网络配送双体系建设为支撑,以平台数字化建设为抓手,推进水泥行业两化融合。要引导资金、人才等要素流向行业短板,为平台企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管理提升、节能减排提供新的动能支持。探索由水泥企业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联合设立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奖补主动退出的产能。支持组建水泥新材料研究院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大力拓展高性能水泥及混凝土产品的应用。
 
    三、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充分运用金融、环保、税收、社保、安全生产等政策,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要深入企业一线,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加以解决,确保试点各项工作平稳开展。
 
    特此批复。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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