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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依法对8家水泥生产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更新日期: 2015年05月19日 来源: 黔东南人民网 【字体:
摘要:目前,黔东南州质监局依法已对8家水泥生产企业进了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改正或作必要的技术处理(龚光泉)。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建材市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电〔201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建材产品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水泥包装袋生产水泥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15年3月至4月,黔东南州质监局稽查局执法人员深入州内水泥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重点查看水泥生产企业使用水泥包装袋源头,并依法抽取水泥包装袋样品送法定技术机构检验,主要检验水泥包装袋的外观、牢固度、制袋材料对水泥强度的影响以及防潮性能等,经检验,8个样品的防潮性能(3天抗压强度比)指标均不符合GB9774-2010《水泥包装袋》标准要求,全部为不合格水泥包装袋。
 
    水泥生产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牟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劣质的水泥包装袋,这一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
 
    目前,黔东南州质监局依法已对8家水泥生产企业进了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改正或作必要的技术处理(龚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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