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瑞特纸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温州瑞特纸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现对温州瑞特纸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起,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州瑞特纸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温州瑞特纸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印刷包装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企业为了更好的发展企业,迎合市场需求,企业决定利用苍南县钱库小微企业创业园一期(新安)34幢203室建设本项目,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934.47m2,建成后达到年产200吨彩印软包装膜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本项目车
间最近距离
规模
环境质
量目标
经度
纬度
大气环境(边长5km矩形)
声环境(厂界外200m范围)
1#金西垟村(由西谢村、廖家垟村、金龙村)
120°32′22.35″
27°29′36.19″
居民
大气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东侧
约267m
约3009人
GB3095-2012二级标准
2#河口村
120°31′46.26″
27°29′19.19″
居民
西南侧
约777m
约914人
3#珠山村
120°31′32.44″
27°29′47.49″
居民
西北侧
约759m
约1144人
4#芙蓉村
120°32′26.42″
27°30′7.02″
居民
东北侧
约1078m
约695人
5#八岱村
120°32′5.67″
27°30′27.42″
居民
北侧
约1535m
约1442人
6#水亭村
120°31′24.52″
27°30′20.89″
居民
西北侧
约1924m
约1807人
7#东社村
120°32′56.76″
27°29′49.71″
居民
东北侧
约1307m
约1996人
8#管店村
120°33′4.58″
27°29′2.17″
居民
东南侧
约1657m
约1330人
9#塘西村
120°32′51.41″
27°30′25.11
居民
东北侧
约1854m
约1631人
10#东浃头村
120°32′50.90″
27°29′38.08″
居民
东侧
约1073m
约684人
11#下堡村
120°31′7.16″
27°29′2.20″
居民
西南侧
约1859m
约1284人
12#北岙村
120°32′5.67″
27°30′27.42″
居民
西南侧
约1810m
约2294人
13#六板桥村
120°31′23.55″
27°28′34.05″
居民
西南侧
约2319m
约1373人
14#垟头社区
120°33′4.50″
27°28′31.47″
居民
东南侧
约2340m
约2869人
15#塔头村
120°32′29.80″
27°28′50.62″
居民
东南侧
约1396m
约580人
16#宜二村
120°32′21.95″
27°30′38.48″
居民
北侧
约1999m
约1670人
17#陈家寺村
120°31′9.39″
27°30′6.08″
居民
西北侧
约1893m
约1263人
18#湖广店村
120°33′14.83″
27°30′39.38″
居民
东北侧
约2659m
约1332人
19#规划居住用地
120°32′26.72″
27°29′38.48″
居民
东南侧
约352m
/
20#附近内河
120°32′18.44″
27°29′32.26″
地表水
水环境
IV类水环境功能区
东南侧
约115m
/
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
21#附近内河
120°32′4.95″
27°29′24.50″
西南侧
约290m
/
22#附近内河
120°32′6.74″
27°29′45.28″
北侧
约339m
/
舥艚港
海水
近岸海域四类
东北侧
/
/
GB3097-1997中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1)地表水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本项目所在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标准限值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纳管至龙港市临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达标排放。
根据温州市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的数据,2021年1月12日龙港市临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监测指标未出现超标情况,能够达标排放。另外,根据温州市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的数据,污水处理厂工况负荷为75%,尚有余量,本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为0.2m3/d(60m3/a),污水经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管标准,废水量对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占比为0.0011%,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水量较小基本不会对龙港市临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造成冲击,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入龙港市临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可行。
(2)地下水
根据工程分析,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应,不以地下水为供水水源。项目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对该区域地下水基本没有影响。但企业需加强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中液体泄漏的监测和监管,对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定期检测、及时修复,对泄漏率超过标准的设备实施改造,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减少液体泄漏对地下水的影响;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做好废水处理设施等构筑物的防渗防漏措施,如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池体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料,严防污水泄漏事故的发生。
防止地下水污染遵循源头控制、防止渗漏、污染监测及事故应急处理的主动及被动防渗相结合,以及地上污染地上防治、地下污染地下防治的设计原则。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1)生产过程有机废气
本项目设置相对独立密闭的彩印、复合车间,车间生产线微负压集气,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屋顶1#排气筒25m高空排放,废气收集率取95%,吸附效率为92%,催化燃烧效率为98%。根据AERSCREEN预测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苯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苯有机废气在处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能够符合相应排放标准。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苯均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因此,在正常运营情况下,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相关要求:“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因此只有出现在项目厂界浓度超过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时,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根据“项目主要污染因子的最大地面浓度及占标率 Pi”表中的预测浓度可知,本项目估算模式估算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达标,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
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在落实本环评的各项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和敏感点影响不大;另外,本项目生产车间与周边附近敏感保护目标距离较远,本项目生产噪声经墙体隔声以及距离削减后,预计对敏感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彩印软包装膜生产项目,位于苍南县钱库小微企业创业园一期(新安)34幢203室,厂区地面均拟采用水泥硬化处理,营运过程产生的危废废物等均存放于专用仓库内,对可能引起土壤污染的途径,都采取了较为完善合理的防范措施,基本消除了对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因此本项目在落实并加强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不会对周边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龙港市临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龙港市临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放。
2、废气:本项目设置相对独立密闭的彩印、复合车间,车间生产线微负压集气,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屋顶1#排气筒25m高空排放,废气收集率取95%,吸附效率为92%,催化燃烧效率为98%。
3、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车间和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温州瑞特纸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苍南县钱库小微企业创业园一期(新安)34幢203室,经环评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符合《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温州市包装印刷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苍南县印刷包装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符合公众参与有关要求。经环评分析,项目须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通过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大顺发中央广场1211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77-68883111
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577-64759127
建设单位:温州瑞特纸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总 联系方式:13958741188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在报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s://www.rcenv.cn/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温州瑞特纸制品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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