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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经济发展要过环保关

更新日期: 2005年06月27日 【字体:

  近年来,芜湖的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污染影响评价,项目竣工组织环境保护验收,新建项目要过环保准入关。芜湖市不断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坚持源头把关,控制新污染。以去年为例,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51份,项目总投资310,7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11万元,占总投资1.75%,大中型项目环评执行率为100%,小型项目环评执行率为88%,对13个建成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

  除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市政府在去年2月14日颁发了《芜湖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并于去年3月10日实施。这是全省第一部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去年7月,市政府还将市环保局纳入全市利用外资委员会成员单位,旨在有效地从源头把好引进项目的环保关。

  重“环评”,更重监管。去年在全市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出动环保执法人员2,800多人次,检查企业1,191家次,对24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处理,对42个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依法下达了限期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整改通知。坚决取缔“15小”和国家宏观调控明令禁止的企业,对违规私自上马的水泥企业实行强制性取缔。全市重点污染企业实行了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和在线监控,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纠正繁昌县部分水泥企业违规企业生产建设的通知》,市计委、经贸委、环保局、国土局、质监局组成督查组,多次对繁昌县水泥生产企业现场督查。市环保局组织执法组,每周对繁昌县水泥企业污染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并对违规建设的水泥企业依法提出关停的处理建议,对违法排污的水泥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市县两级政府以及环境保护部门正继续加大对水泥生产企业的综合治理力度,新批准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水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环保有关规定建设,坚决杜绝违规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水泥生产企业污染问题。

  去年,国家环保总局在《人民日报》上公布了全国113个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评比结果,芜湖市名列第四,仅次于海口、北海和克拉玛依市。

来源:芜湖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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