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行业

再谈现阶段水泥产业结构调整绕不过的一道坎

更新日期: 2006年05月15日 【字体:

      数字水泥网在2005年12月13日发表视点文章“现阶段水泥产业结构调整绕不过的一道坎”。文章提到,既然立窑(指限制类)在一段时间内,还不可能全部“下岗”,那么对现有立窑的改进和提高就不能回避,视而不见,也不能谈立窑似“谈虎色变”。把立窑“名正言顺”地纳入水泥产业结构调整圈内的做法,只会有利于水泥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实施。对在一段时间内还存续的立窑企业实施环保、节能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对社会也是需要的和有利的。

      从文章出台至今,又过去了大半年了。虽然各类媒体对立窑方面的报道不多,且有限的报道大致集中在一些地区淘汰立窑的进展情况,或一些粉尘污染治理不到位的立窑企业被停产整治等。对立窑实施以节能环保型高产低耗立窑技术进行改造的消息并不太多。

      从2005年11月6日国家建筑材料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北京召开了节能环保高产立窑技术汇报会起算,也过去半年多了。近又见到国家建筑材料生产力促进中心将于5月30日在江苏南京召开“立窑水泥升级技术暨环境治理新技术推广交流会议。”并向水泥业内昭示,节能环保型高产低耗立窑技术推广工作稳步推进,先后在广西、黑龙江、江苏、山东、贵州、云南、河南、湖南、福建等地十几家立窑企业中得到应用。目前已正常投产12台条生产线,其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全面达标。并为此提出,广大先进立窑企业应积极开展以清洁生产,节能降耗,提高和稳定产品质量为主要目标技术升级改造。

      在水泥界提出节能环保高产立窑(又称现代立窑)技术后,不说是轩然大波,至少在业内也引起了不小的震荡,尤其是现代立窑能达到的技术经济水平令业内人士捉摸了一阵子。

      立窑技术致命的弱点煅烧的不均匀性和燃烧过程难以控制,导致熟料的质量比旋窑水泥低。这些弱点是其工艺特性所决定。从事立窑生产的同仁们心中也十分清楚,有问题就得改进。当然,对于如根本无法通过改进(包括管理)能解决的问题,非要去尝试,则应了“瞎子点灯,白费劲”。比如,电视信号用模拟技术处理,减少失真怎么整也还是失真,根本不可能达到数字处理的效果。因此,再如何想提高模拟技术保真,白费劲,淘汰是必然的。又如,数码相机替代感光相机也是必然的。但是得有个过程,或者说并存一段时间,因为,感光相机也能满足留影基本功能。但数码相机在保存、修改、传输、欣赏等方面功能,则是感光胶卷所无法达到的,感光相机早晚也会淘汰。同样,经过多年的努力,立窑技术改进不少,其煅烧的不均匀性和燃烧过程难以控制的弱点已得到一定程度上的,甚至是相当程度上的改善,从现代立窑技术提供的数据可以说明这一点。由于立窑水泥也能满足(现行)水泥产品标准,环保标准,能提供消费者(在一定的,也不太小的范围内)使用,成本方面在有些地域也能拚一下。加上立窑产能如此之大,新型干法产能增加也还有一个过程。因此,立窑最终退出也得有个过程,立窑与新型干法窑会在一定期间内并存。从这半年多时间看,现代立窑技术已在9个省(区)12条生产线得到应用,就现代立窑的技术本身而言,在一段时期内具有推广的充分条件。

      最近,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发布的“印发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所确定的调整目标,到2010年,新型干法水泥比重提高到70%。也就是到2010年,还有30%的水泥基本是有立窑(指限制类)生产,少量还包括预热器窑等生产。这一水泥量也达到了3.75亿吨。这一绝对值不小,超过了上一世纪1993年全国水泥总产量。如立窑每千克熟料热耗能降低热值100千卡,这将节省出411万吨标煤,相当于占2010年全国规划煤炭产量2.35‰。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如果算上熟料强度提高后带来的(间接)节能效果,则更多。因此,对还可能共存(一段时期)的立窑进行改造是很有必要的。

      说到这里也不是说,凡立窑都可进行改造。对于达不到环保指标要求的立窑、对于国家政策明令淘汰的立窑类,则必须关闭淘汰。对于地处新型干法生产线邻近的,当地新型干法产能已基本满足需要的,企业自身也无优势可言的立窑企业宜早作转产。对于地处离新型干法生产线尚有相当距离的立窑企业,可争取与新型干法企业联手,改为粉磨站。对于地处有相当消费量的或有较大消费潜力的,当地新型干法产能不足,且自身有良好的发展条件的立窑,可以在省水泥专项规划指导下,建设新型干法生产线,淘汰甚至超量淘汰立窑产能。对于当地产业发展导向不适宜水泥生产的,则应在当地统筹规划下,关停并转。

      对能存续一段时间的立窑进行以节能环保型高产低耗技术改造无可非议,也是国家对限制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所允许的。对此,既不要置之不理,视而不见,也不要把现代立窑技术拔高到“时代”意义高度。一切从实际出发才是企业在市场中的生存之道和生财之道。

来源:数字水泥网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