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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型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表彰会在海南召开

更新日期: 2007年01月19日 【字体:

  日前,全国60万吨以上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总结表彰工作会在海南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有关省、市、自治区建材行业主管部门、建材协会和有关水泥企业的代表近150人参加了会议。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党委书记、副会长孙向远出席会议并讲话。

  按照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第1号公告发布的《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等3个行业规章的有关规定,水泥企业化验室需取得合格证。其中,水泥年生产能力6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企业需取得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颁发的化验室合格证,其他水泥企业需取得各省级建材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各省级建材工业协会颁发的化验室合格证。

  为促进与配合《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水泥企业产品质量对比验证检验管理办法》3个行业规章的有效实施,进一步规范水泥企业化验室检验工作的质量管理,提高化验室质量水平,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受原国家经贸委委托,根据原国家经贸委行业[2002]71号文要求,组织了《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

  《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管理办法》制定后,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及各省、市、自治区都认真组织了宣贯,举办了多期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员培训班,并开始受理全国年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上水泥企业的化验室申请材料。2004年下半年,年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上水泥企业化验室现场评审考核工作开始启动。

  到目前,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已受理全国195家60万吨以上及特种水泥企业的申请材料,除还有部分企业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申报外,已申报企业基本完成化验室评审考核工作,并已分批颁发了水泥企业化验室合格证书。

  通过化验室评审考核,企业的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完善了企业质量管理基础工作,补充了必要的检验仪器设备,改进了试验环境和条件,提高了检验工作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

  孙向远在会上强调指出,当前,水泥企业迫切要求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尤其要把质量工作放到突出的位置来抓。化验室评审考核工作作为加强行业质量管理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此次会议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工作会,虽然全国年产60万吨以上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但这项工作还远没有结束,希望协会标准质量部、各省建材行业主管部门和建材协会共同努力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2007年全国大部分水泥企业的化验室合格证都将到期,所以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各省建材行业主管部门和建材协会今年年底前要全部完成化验室的评审考核工作,企业也要按照《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的有关要求积极申报。其中,年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上水泥企业应及时把申请材料报到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对逾期不申报的企业,除特殊原因外,协会在2008年以后不再受理其申请。

  二、按照《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水泥企业在取证的5年期间将由评审考核办事机构组织一次监督审核。2007年,协会要与有关省、市、自治区建材行业主管部门和建材协会共同组成评审组,对部分水泥企业组织一次监督审核,原则上各省不再单独组织对年产60万吨以上水泥企业化验室的监督审核。

  三、加强对已取证和被评为全国建材行业优秀化验室的企业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凡是在取证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和顾客投诉,经查实后将撤消该企业的化验室合格证和优秀化验室称号。

  四、把修订《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等3个行业规章的工作列入日程,以进一步加强行业质量管理力度,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会议对前一阶段年产60万吨以上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工作进行了总结,通报了2006年建材行业质量报告的有关内容。有关水泥企业的代表在会上介绍了本企业的质量管理经验。会议还对被评为全国建材行业优秀化验室和全国建材行业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建标)

来源:中国建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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