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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责任 追究不作为 辽阳专项整治水泥企业

更新日期: 2007年06月15日 【字体:

      针对媒体和群众反映的水泥生产地区环境污染问题,辽阳市委书记孙远良近日做出了“明确罗大台地区环保监管责任主体,对不作为的要予以追究”的批示。

      辽阳市的水泥企业大多聚集在辖区内的灯塔市罗大台地区、辽阳县小屯地区和太子河区的东京陵地区。这些地区聚集着十余家具备相当规模的水泥生产企业,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由于企业缺少环保流程和措施,造成严重的烟粉尘污染。

      为此,辽阳市环保局部署了水泥行业专项整治,并将这项工作作为今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环保局主要领导亲自落实水泥行业污染问题,并组成专门督办小组督促解决问题。

      辽阳市实施辖区政府负责制,要求相应的地方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的相关指标结合对辽阳市部分行业污染源开展普查工作。对未完成环保监测验收或经监测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采取停产治理;对没有按照有关要求完成环保除收尘装置建设并超标排放烟粉尘的生产工序实施停产治理。

      市政府同时提出将大力支持企业新上日产熟料5000吨~10000吨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动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实现水泥行业由大变强和可持续发展。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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