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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八大举措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

更新日期: 2007年12月14日 作者: 刘琴 来源: 中国建材报 【字体:

    为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打好节能减排“百日行动”攻坚战,南宁市采取八大措施,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一是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制定了《南宁市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方案》,计划2008年年底前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51.6万吨。二是重点策划和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项目,2007年在市级财政预算中新增600万元作为全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专门用于组织实施重点工业节能工程。三是加快推进污染源治理工程,安排一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限期治理。至今年6月底,南宁已完成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工程项目4个、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项目8个、南宁市环保专项资金项目12个,积极推进一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08年年底,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可达到80%以上。四是全面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成立5个开发区环保分局和环境监察大队,理顺开发区环境监管体制,落实整改企业和开发区存在的问题,全面组织开展企业污染整治工作。五是全面推广节能减排的水煤浆技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六是加强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污染减排的监督性监测能力相应得到了提高。七是全方位开展节能减排宣传,营造良好的节能减排舆论氛围。八是加强节能降耗基础性工作,通过督促各重点耗能企业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节能管理人员,完善监测统计方法,及时报送数据等,指导开展各项节能减排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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