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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平首谈中国建材被选入混改试点:母公司不改

更新日期: 2014年10月28日 作者: 姚冬琴 来源: 宏观经济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 【字体:

    专访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我的混合所有制“理想国”

    7月15日,国资委将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医药集团选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

    这并不令人意外。它们的入选与之前积极推行“混改”有关。虽然是两家不同领域的央企,但它们的董事长却曾经是同一人——2009年至今年4月,宋志平既是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又是中国医药集团董事长,是央企历史上的首位“双料董事长”,其间,他主导了两家企业的“混改”。

    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在谈及为什么选择这两家企业做试点时说,按照先易后难的思路,要选择一些改革基础相对比较好、市场化程度比较高、处于竞争领域的企业,选择它们有助于改革在初期顺利实施。

    9月28日,坐在《中国经济周刊(微博)》记者面前,宋志平首度对媒体开谈“混改”试点工作。他说,他心目中的混合所有制是一个“理想国”,这次改革“不要再把国有企业传统的东西拿回来,一点都不要拿。”

    “任务很重,压力很大”

    《中国经济周刊》:中国建材集团被列入“混改”试点,下一步您有什么打算?

    宋志平:选上以后,中国建材集团感觉任务很重,压力很大,因为做试点,不是说可做可不做,可快做,可慢做,而是必须做,而且必须做好。我们非常重视这次试点工作,要很好地以这次试点为契机,解决我们进一步市场化的问题。虽然我们做了多年的市场化工作,但是还有做得不规范、不符合市场的地方,还有过去老的国有企业的一些弊端,希望这次能够加以解决,同时我们也希望引入新的投资人,真真正正进入到企业里面来,把市场机制真真正正引入企业来,同时希望在企业里面探索员工持股、职业经理人制度等等这些市场化的改革措施。

    要确保企业家在企业的稳定地位

    《中国经济周刊》:哪些具体工作正在进行?

    宋志平:中国建材集团成立了一个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我是组长。在设计试点方案阶段,我们做了几件事:一是大量调研,拜访了十家以上的地方国企、央企,以及民营企业,也邀请企业来给我们讲他们是怎么改革的。

    关于什么叫市场机制,我过去概括一句话:经营者、所有者和企业的利益之间如果能有正相关的关系,这就叫有机制的企业;如果经营者、所有者和企业利益之间没有关系,这就叫没有机制。

    这次我到上海绿地等企业进行研讨学习,又有一个体会,市场机制还要确保企业家在企业里稳定的地位,这可能也是市场机制里很重要的部分。国有企业从行政机制来讲不能保证这一点,只有市场的选择才能保证。让最优秀的企业家在企业里发挥稳定的作用,全球企业都是这样的。

    我们做的第二件事,是在国资委的领导下,研讨改革方案。这个方案已经基本完成了。

    方案涉及到,这次混合所有制主要是在二级公司展开,不是母公司。我有三个要求:一是要混得充分,能混合的都要混合,抓住这个机遇;二是混得规范,按照公司法来做,各种评估都很规范,包括中介公司进入;三是混出效益来。改革最后得有效益。

    母公司混改的方向是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中国经济周刊》:您谈到这次混合所有制主要是在二级公司,您觉得有必要在母公司层面进行改革吗?

    宋志平:母公司改革的方向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将来有可能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也会有一些民间资本,比如说社保基金进来,那完全是有可能的。

    投资公司下面会有很多央企的一级公司打包进来,如果中国建材集团将来挂在别的央企投资公司下面去,我们集团母公司也要进行“混改”。

    “见仁见智的国有资产流失”

    给混改当事人带来很多风险

    《中国经济周刊》:有些国企负责人对“混改”心存疑虑,担心被扣上“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对此,您怎么看?

    宋志平:不去混合,企业面临在竞争中失败的危险;走混合所有制之路,毕竟是向着生存、发展走的。至于算不算国有资产流失,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对同样的事会有不同的看法。这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多风险。但是,改革不能有私心杂念。如果一个改革者是从国家、从企业、从企业中的大多数员工利益出发,当然,自己也涵盖在员工当中的,就用不着那么多担心。

    改革进行了这么长时间,我们已经有很多比较规范的方法,比如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等,可以用比较规范的方法来规避个人的风险,规避操作上的风险。

    混合所有制企业不应被视为国企

    《中国经济周刊》:不少混合所有制企业还被冠以“国有控股”的帽子,按国有企业管理办法“参照执行”,而这轮“混改”的目标是让国企更加市场化,对此您有什么建议?

    宋志平:混合所有制企业既不要把它视同于国企,也不要视同于民企:既不是国有化,也不是私有化。它的名字就含着内容,应该把它拿出来,把它放大,成为与国有、民营“三足鼎立”的一种新的所有制形态的企业。

    这次“混改”,必须完全市场化。例如,北京国资改革方案中提出,国有资本占股50%以下就不视同国有企业。但这也有问题,将来国有资本会流动,市场上分分钟卖了一点,或者买了一点,股权流动的时候,一天到晚转变企业性质也受不了。50%是一个解决的方法,但是不可操作,操作中仍然有障碍。我认为就是把混合所有制干干脆脆不列为国有企业,就列为混合所有制形态,然后和民营企业、外资一样身份,在市场中平等竞争。虽然它里面有国有经济成分,但是不给任何市场中的优厚待遇,也不给任何高于市场的管束条件,完全让它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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