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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礼泉县回应为企业开假环保证明:我们深表歉意

更新日期: 2016年02月19日 来源: 澎湃新闻 【字体:
摘要:针对为企业环保验收开具三份虚假证明一事,陕西礼泉县委宣传部2月19日回应称,“经过认真反思,深刻认识到工作中的过失,在此,我们深表歉意!”

    针对为企业环保验收开具三份虚假证明一事,陕西礼泉县委宣传部2月19日回应称,“经过认真反思,深刻认识到工作中的过失,在此,我们深表歉意!”
 
涉事企业为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礼泉县委宣传部称,由礼泉县监察局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负责对项目环评、验收过程中涉及的单位、个人进行调查处理,查清相关问题和责任。
 
    2月2日,环保部官网通报,礼泉县政府在礼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一项目的环保验收工作中,出具了一份虚假承诺书和两份虚假证明,证明该企业完成了6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250余户居民的搬迁工作。该建设项目于2012年5月28日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去年10月至12月,环保部委托陕西省环保厅对礼泉海螺进行调查。陕西省环保厅现场核实发现需搬迁的253户居民,只有72户已搬迁,181户尚未搬迁。同时,还查明礼泉县政府为礼泉海螺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问题。
 
    环保部建议陕西省督促礼泉县政府尽快完成礼泉海螺建设项目涉及的181户居民搬迁任务,坚决查处在礼泉海螺试生产和竣工验收工作中涉嫌失职、渎职和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利平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认为,礼泉县政府的做法超越了职权范围,“政府没有这个法定权限,这种超越职权的做法,属于不务正业”。
 
    徐利平认为,一方面礼泉县政府整体要承担违法的行政责任,另一方面,出具虚假证明的审批领导、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都要按照党纪政纪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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