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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地震重建总体规划出台 3年拟投资860亿元

更新日期: 2013年07月16日 作者: 李秀中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字体:
摘要:中国政府网昨日公布了《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下称《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提出,用三年时间完成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得以恢复并超过震前水平。恢复重建资金总需求约为860亿元。

  中国政府网昨日公布了《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下称《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提出,用三年时间完成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得以恢复并超过震前水平。恢复重建资金总需求约为860亿元。

  关于资金来源,《总体规划》提出,中央财政统筹现有各类资金,实行总量包干,分年安排,支持灾区恢复重建。分配地方政府债券规模时,考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因素,适当增加对四川省的支持力度。四川省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用于灾后恢复重建。

  不过,相比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的重建规划,此次重建则强调社会资金。“引导社会捐赠资金在规划框架下认建或承建恢复重建项目。通过企业和居民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市、县政府统筹优化财政资金使用,通过贴息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重建。”

  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作为当时扩大内需的引擎,四川本地专家对《第一财经日报》说,目前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减缓,以及刺激性财政政策的退出,政府投入的财力有限,困难会比上次大得多。因此,此次总体规划相比汶川而言,是以恢复为主,而不是以提升发展为主。

  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上,《总体规划》提出,以恢复现有公路功能为主要目标,尽可能利用原有设施,修复受损路段,加固受损桥涵,完善排水防护和交通安全等设施。而汶川地震后,灾区群众普遍认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前进了二三十年。

  不仅如此,相比汶川地震重建规划,以及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重建规划,芦山地震的总体规划的重建原则中新增加“创新机制”,要求“以改革创新促恢复重建,积极探索灾后恢复重建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

  考虑到不可能再复制汶川对口援建的模式,四川社科院课题组曾经建议采用“政府+部门+企业+灾区”的立体化对口援建机制。即由四川省内地市州对口援建重灾乡(镇);国家部委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援;中央企业和省内国有企业为灾区产业重建引入资金和项目。

  但是,《总体规划》只是提出,“加强中央企业对灾区的支持,建立四川省内对口支援机制,充分发挥灾区干部群众主体作用,调动市场和社会力量,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形成强大合力。”

  在城镇居民住房的重建机制上。《总体规划》就提出,政策支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允许居民按照统一规划自主联建。老城区住房恢复重建与老城区改造,特别是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结合起来,采取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商业服务、配套设施整体开发模式进行建设。对自愿到其他市县落户的群众,按相同补助政策给予现金补助。

  四川省政府参事室副主任纪尽善在汶川地震之后,曾经向四川省和中央写报告要求重视民间资本,发挥市场的作用。“5·12地震重建没有把政府和市场很好结合起来,对民间资本重视不够,光靠政府的力量,灾区长远发展会受到很大局限。”纪尽善称,此次强调结合市场运作,吸引民间资本就是对汶川地震重建经验的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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