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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海化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更新日期: 2021年11月02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贵阳海化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项目

(2)建设单位:贵阳海化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3)投资规模:总投资2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4550万元,占工程建设投资的18.2%。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站街镇干井坝村清镇经济开发区,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5)建设规模:年处置飞灰规模5万吨。项目拟对垃圾焚烧飞灰进行多级水洗、水洗脱氯预处理,并依托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一条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预处理后的飞灰。

(6)占地面积: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面积20ha,本项目租赁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内面积约5000m2;

(7)职工人数:30人;

(8)工作制度:年工作330天,每天24小时。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贵阳海化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厂址选择基本合理,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在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事故风险处于可以接受水平。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项目在清镇市站街镇林歹村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UTSs2EeQHqRcdbWc0I_dQ?提取码:4u4e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UTSs2EeQHqRcdbWc0I_dQ?提取码:4u4e),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阳海化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钱钧

联系电话:13023004946

邮箱:35305554@qq.com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66

邮 箱:2564156@qq.com

贵阳海化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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