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行业

要站在可持续发展高度合理布局水泥工业

更新日期: 2007年11月23日 作者: 韩凤凤 来源: 中国建材报 【字体:

    淡季旺,旺季更旺。今年年初以来,旺盛的市场需求,以及近乎30%的毛利率,让新型干法水泥发展有些滞后的湖南成为投资的“热土”。于是,日产5000吨水泥生产线签约了,日产2500吨生产线开工了。但是,投资热潮使新投产的水泥生产线“如万里黄河,与泥沙俱下”,就连国家明令限制生产的日产2000吨生产线、日产1000吨生产线也相继在这里落地生根了。如何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合理布局、发展区域水泥工业,应该成为有关各方审慎思考的问题。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陆续扎根湖南,无疑对湖南省淘汰落后产能、调整水泥产业结构起到了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中一部分也成为当地政府招商引资的重大成果。但如果打开湖南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分布图,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已经建成的及规划中的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只是零零星星地点缀在一大批日产2000吨、1000吨生产线及立窑水泥生产线之中,而且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大都围绕在长株潭地区和湘中地区,湘西自治州、湘北岳阳市、张家界市、常德市等地区居然没有一条新型干法生产线建成投产。

    直观的分布图,将湖南水泥工业存在的问题凸显出来:一是国家鼓励建设的大规模生产线少;二是新型干法生产线布局不甚合理。这是湖南省的问题,可能也是我国水泥工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006年10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提出,鼓励发展新型干法水泥,重点支持在有资源的地区建设日产4000吨及以上规模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建设大型熟料基地,在靠近市场的地区建设大型水泥粉磨站。除一些受市场容量和运输条件限制的特殊地区,限制新建日产2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而湖南新建的新型干法水泥线则大多游走在非鼓励和限制建设的边缘地带。有些地方甚至挂着羊头卖狗肉,明明是日产1000吨的生产线,却要标榜成日产5000吨为当地政府争政绩。但布点增多并没有充分显现出结构调整的优势,表面上看,新型干法水泥的比重增加了,但小而散的局面依然没有改变。

    运输和资源是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要考虑的主要问题。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在交通便利、资源丰富的区域“扎堆儿”,也造成了水泥生产线分布不均,一些地区产能过剩,而一些地区供不应求的现象。供应饱和的市场让投资者为如何觅得一块立足之地绞尽脑汁,也为将来的价格战埋下了隐患;而供应不足的市场将使淘汰落后产能的难度加大。

    此外,如果说,在市场需求旺盛、基础设施建设高潮时期,建设新线只是为了满足需求的话,那么在未来的几十年,建设高潮退去之后,水泥重复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将更加凸显。如何处理这些小规模的剩余产能也将成为地方政府面临的一大难题。

    全民办建材,使立窑水泥遍地开花,造成了现在水泥工业结构的调整压力,而如今一哄而上、不分大小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也将成为高污染、高能耗的水泥行业的另一个沉重的负担。

    不可否认,目前,我国湖南等一些地区经济基础相对薄弱,新型干法水泥比重仍然很低,需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提高新型干法水泥比重。同时,水泥工业是技术、资金、资源、能源密集型产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各方面都会产生影响,这就更加需要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综合协调及引导。在发展区域水泥工业中,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有短视行为,只为贪图眼前的利益,满足眼前的市场需求,满足近期的、某一个区域的经济建设,而饥不择食地将国家明令限制的、并不“新型”的日产1000吨生产线纳入囊中,必将遗患将来。

    有关部门应着眼于区域经济的长远发展,着眼于水泥工业的长远发展,从多个层面看待新型干法水泥的建设问题。我们建在哪儿?由谁来建?规模多大?现在的市场情况如何?将来的市场情况又如何?等等。在坚决禁止建设任何落后工艺的水泥生产能力,淘汰对环境污染大、资源破坏严重的小水泥厂的基础上,坚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领行业发展全局,充分发挥水泥工业的规模效应,对水泥工业进行全方位的合理布局,进一步提高生产集中度,坚持技术进步和保护环境,广泛推广使用成熟、可靠的先进技术装备,严格禁止低水平建设,努力降低消耗,提高产品质量和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我们相信,只有这样才能使湖南水泥投资热潮换来长久的经济收益,并且对周边地区水泥工业的发展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力,才能真正实现这一区域水泥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