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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

更新日期: 2007年11月06日 来源: 辽宁省发改委 【字体:

根据党的十六大、中央11号文件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按照《辽宁省“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稿》提出的未来五年全省发展振兴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战略举措,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在对“十五”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以加快水利、能源、交通和城市建设为重点的辽宁省“十一五”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一、“十五”回顾  
   
(一)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积极财政政策支持下,经过各方面努力,我省水利、能源、交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能力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基本适应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今后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改善了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农村公路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实现了100%县镇通油路,通公路建制村比例达到98%,其中通油路村比例达到65.9%。 “十五”期间,全省建成了农村饮水工程5300处,解决农村849万人的饮水困难。农网改造和县城电网改造成效显著,基本解决了网架薄弱、设备老旧、线损率高、安全性差等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难题。农村公路、农村饮水和农网改造工程的实施,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启动了农村市场,减轻了农民负担,为农民生活进入小康奠定了基础。  
   
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先后建成了大连引英入连工程、营口鲅鱼圈水源、本溪供水工程、鞍山汤河水源、锦州大凌河水源、辽阳汤河水源、盘锦供水工程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大大提高了全省城市供水能力。到2005年,全省城市供水综合能力达到1391万立方米/日,供水管道长度2.9万公里,供水总量28.2亿立方米,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93.5%。城市居民饮水难问题基本解决。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其中沈阳、大连、鞍山等市的快速路、环城路已经建成。全省城市道路总长达到10579公里,桥梁1310座,排水管道长9410公里,道路面积15876万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7.8平方米,城市居民出行难问题得以缓解。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也呈现了较好的发展态势,绝大多数地级市建成了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部分县级市建成了污水处理厂。到2005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5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全省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得到缓解。全省还重点实施绿化工程,努力增加城市中心区绿地面积,新建公园50个,新增城市绿地10600公顷,其中新增公共绿地面积6024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5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7%。城市供水、道路、城市环境项目的建成,使全省城市设施、城市环境和面貌得到较大的改善,为提高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创造了条件。 

2、基础设施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十五”期间,建成并投产了大连泰山热电厂、辽宁发电厂三期、南票坑口电厂等重点电力项目和一批煤矿改扩建工程;完成了丹东至庄河高速公路、盘海营高速公路,扩建沈阳至大连高速公路以及一大批普通公路重点项目;建成了秦沈铁路客运专线、大连港30万吨原油、30万吨矿石专业码头项目以及沈阳、大连机场的改扩建项目等。完成了白石水库、石佛寺水库一期、朝阳市调水等工程,玉石水库、关山水库顺利实现向营口市和抚顺市东洲区的供水。建设了绕阳河河道防洪工程、浑江干流治理工程,鸭绿江干流防洪护岸工程、辽河干流清淤疏浚工程和盘锦城市防洪工程等。这些项目的建设,提高了全省基础设施的整体水平,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到2005年,全省能源生产总量达到6200万吨标准煤,总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700万千瓦,预计全省发电量可达900亿千瓦时。全省电网已形成以500千伏和220千伏输电线路为主网架的高电压、高参数、高自动化的现代化电网。全省万元GDP综合能耗约1.73吨标准煤,年均下降4%左右。全省公路总里程达到5.2万公里,高级、次高级黑色路面里程达到3.6万公里,二级以上公路达到1.5万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达到1773公里,全省公路网密度达到35.3公里/百平方公里。铁路正线营业里程达到4174公里,其中电气化里程1050公里,铁路复线里程达到1792公里,密度达到2.82公里/百平方公里。全省跨区域陆路运输已基本形成由哈大铁路、哈大公路、大连至哈尔滨高速公路以及石油管道和航空运输线路组成的中部(出海)运输大通道和由京沈铁路、秦沈客运专线、京沈高速公路和航空运输线路组成的进出关大通道。水上运输形成了以大连港为中心,以丹东、营口、锦州港为两翼,环辽东半岛分布的港航格局,各种生产性泊位达到323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108个,港口吞吐量近3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350万标箱。航空运输呈以沈阳桃仙、大连周水子两个南北机场为主,以丹东、锦州机场为东西两厢的机场布局,机场吞吐量超过1000万人次。交通设施基本形成与城市发展、经济布局相适应的交通运输网络布局。全省以水库调蓄和河道堤防抵御相结合的防洪工程体系基本形成。河道堤防长度达到1.87万公里,辽河干流石佛寺水库以下至盘山闸段堤防防洪标准总体上达到了100年一遇,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绕阳河河道堤防防洪标准达到了50年一遇,其他大型河流和部分大中城市防洪能力得到了提高。防洪工程体系有效减少了洪涝灾害,保证了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生活生产秩序。全省供水设施建设也取得较大进展,目前已建成供水设施15.1万处,供水总量达到143亿立方米。城市现状用水基本可以得到保障,农村用水紧张状况进一步缓解。  
   
3、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改革有所突破,为今后基础设施加快发展创造了条件  
   
“十五”期间,随着城市公用事业改革,交通、能源、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运营主体企业化和运行管理市场化的进程继续加快。港口建设、电厂建设、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建设逐步打破行业垄断,放开了市场准入。如锦州污水处理厂、葫芦岛垃圾处理工程、鞍山供暖公司、锦州港、营口港、沈阳自来水公司等在引进外资和民间资本等多元化投资主体方面走出了可喜的一步,这些项目对促进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将来全省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础设施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主要表现在:一是水利设施能力不足,水资源短缺,供需还存在矛盾。一些县级城市以及重要的乡镇供水不足问题突出。防洪涝灾害能力尚显不足,病险水库多,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二是省内能源供给量不足,对省外依赖性较大。全省能源供需平衡是建立在外省大量调入的情况下实现的。电源结构不尽合理和调峰能力严重不足。省内煤炭和燃气资源日益减少,供需矛盾突出。三是交通网络规模仍显不足,交通布局有待完善。沟通大中城市的高速公路网络还不完善,特别是广大农村的交通状况仍然比较落后。省内东、西部地区与中部和沿海地区的交通发展差距正在拉大;高速公路以放射状布局为主,尚未网络化;港口之间分工不甚明确,导致重复建设和不合理竞争。四是城市设施能力不足和水平落后的问题依然存在。地下水超采严重,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能力不够,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没有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中水回用程度低。部分地级市和全部县级市对垃圾尚无集中无害化处理设施;城市道路密度低,通过能力差;城市排水设施老化、能力严重不足。一些城市燃气供气管网、设备陈旧老化问题突出,存在安全隐患等。  
   
2、基础设施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不健全,导致能源、水资源浪费现象普遍存在,环境治理任务仍十分艰巨  
   
尽管我省是水资源短缺地区,但由于水商品市场化进程缓慢,没有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加之节水设施投入不足等因素,全社会节水意识不强,工农业生产和城乡生活用水浪费问题都很突出。由于在节能管理、引导、宣传等方面不到位,加之高耗能企业多,产业结构不合理等,全省节约能源问题也很突出。目前全省万元GDP综合能耗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约1/3,节能任务仍很艰巨。  
   
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因收费不足及管理体制问题,许多不能满负荷运转。工业企业因污染治理成本较高,许多废水、废物等不能达标排放。这些使我省环境问题十分突出,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大凌河的大部分河段为4-5类水质,有的超过5类。由于水资源价格、水资源管理体制等问题影响了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采,全省地下水超采问题严重,目前已出现16个地下水超采区,超采总量4亿立方米。因超采地下水导致大连、营口、锦州和葫芦岛等沿海地区海水入侵面积达到790平方公里,并且入侵速度还在加剧。  
   
3、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市场化水平有待提高  
   
多年来我省的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存在着政企不分和服务价格不合理问题。虽然近几年来,进行了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市场化改革,而且产生了一定的成效,主要是在港口建设、电厂建设、个别城市供水、道路、污水垃圾处理等有限的范围内进行,一些设施如公路、水利、民航、铁路等仍然基本维持原来的管理模式。这些行业由于政企不分、垄断性地位并没有改变,缺乏活力。加之基础设施服务价格的形成机制不适应成本效率原则,相对单一的投资渠道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不足,影响了其发展的速度和市场化的程度。  
   
二、“十一五”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的总要求,坚持突破瓶颈、保障供给、适度超前的方针,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多元化、建设管理科学化、运营市场化步伐,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加快以水利、能源、交通和城市设施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全省基础设施整体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原则  
   
突出重点,适度超前。着重规划和推进一批重大项目,着力解决“瓶颈”问题,同时适度超前规划和建设,为加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有序、全面推进水利、能源、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做到统筹规划,系统整合,发挥合力,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体制创新,市场运作。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步伐,充分发挥市场在重点项目的前期规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各方面的作用,开创基础设施建设新路子、新局面。  
   
(三)发展目标  
   
2010年全省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总目标是:建立起基本适应全省经济和社会阶段性发展需要,对老工业基地振兴具有支撑和牵动作用的基础设施供给和保障体系。  
   
提高水利设施能力。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提高水资源配置的能力和水利工程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统筹水利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到2010年,新增供水总量25亿立方米,水利工程总供水能力达到168亿立方米;主要河流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重点城市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或超过100年一遇。  
   
扩大能源供给能力。节能优先,供给多元,改善结构,协调发展,加强统筹规划,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稳定、经济和清洁的能源保障。原煤生产能力稳定在5000万吨以上,原油生产能力维持在1200万吨左右,全省燃气生产能力为145亿标立米,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600万千瓦以上。  
   
完善交通设施网络。改善布局,增加里程,形成网络,提高运力,努力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铁路客运专线运营里程达到1000公里,电气化铁路2065公里;高速公路接近4000公里,实现具备通车条件的建制村100%通油路;沿海港口生产性泊位达到470个,综合吞吐能力超过5亿吨;民航旅客吞吐能力超过2500万人次。   
   
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坚持政府推进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并举方针,努力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公用设施的保障水平,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到2010年,全省城市用水普及率要达到99%,人均道路面积达到9平方米,燃气普及率达到93%,集中供热普及率要达到70%,污水处理率达6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  
   
三、“十一五”发展重点  
   
(一)水利建设  
   
“十一五”期间,继续贯彻“兴利与除害结合,防洪与抗旱并重,开发建设与生态保护并举,强化节流,适度开源”的水利建设指导方针,努力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有效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1、以江河治理为重点,加强防洪体系建设,提高安全保证能力  
   
---河道防洪工程。进一步加强以辽河流域为重点的全省防洪体系建设,有效治理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等主要河流重点险工险段和砂基砂堤,开工建设柳河河道防洪工程和浑河闸扩建工程,加快推进辽河盘山闸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实施重点中小河流河道治理工程。对大凌河重点河段进行整治,继续实施鸭绿江干流防洪护岸工程。到2010年,全省三级以上堤防达标率达到60%,其中一级堤防达到85%。主要河流防洪工程的防洪标准为:辽河干流福德店至石佛寺水库段堤防达到30年一遇,石佛寺水库至盘山闸段堤防达到100年一遇,盘山闸至河口段达到50年一遇。浑河、太子河、大辽河、绕阳河、柳河干流和大凌河干流部分河段堤防达到50年一遇。鸭绿江干流农村段堤防达到20年一遇。  
   
---城市防洪工程。继续实施沈阳、抚顺、本溪、辽阳、铁岭、朝阳、盘锦城市防洪工程,开工建设鞍山、锦州、营口、阜新、葫芦岛等大中城市的防洪工程,开展重点县级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提高城市防洪能力,改善城市环境,拓展发展空间。到2010年,地级城市防洪标准为:沈阳市浑河左岸城区(非主城区)达到50年一遇,抚顺、本溪、辽阳、盘锦市主城区达到100-200年一遇,鞍山、丹东、锦州、营口、阜新、铁岭、朝阳市主城区达到100年一遇,葫芦岛市主城区达到50年一遇。重点县级城市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继续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5年内完成柴河闹得海、榛子岭、大风口、龙屯等6座大型、31座中型和16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消除安全隐患。  
   
2、以大型控制性骨干工程为重点,加快蓄水、引水、供水工程建设,提高水利工程供水能力  
   
经测算,2010年全省总需水量为179.1亿立方米,通过实施各项节水措施可节约水量为19.6亿立方米,预测实际需水量为159.5亿立方米,与现状工程供水量143亿立方米相比,缺水16.5亿立方米。在充分研究区域间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的基础上,科学布局水资源开发与配置工程,规划到2010年新增供水能力25亿立方米(其中县城及以上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21.8亿立方米,乡镇以下工农业及生活用水3.2亿立方米),使全省水利工程总供水能力达到168亿立方米,除辽河干流农业和环境仍缺水5.9亿立方米外,其他地区工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生活用水均能够得到满足。  
   
---辽西北地区:包括锦州、阜新、朝阳、葫芦岛及铁岭5市。该区域水资源相对贫乏, 2010年该区域内城市缺水2.0亿立方米。主要措施是在流域内修建蓄水工程和调水工程。规划重点工程有:锦凌水库、青山水库、诚信水库、朝阳市调水工程、引白水源一期等,上述工程实施后,到2010年可增加供水量3.8亿立方米。  
   
---中部地区。包括沈阳、抚顺、鞍山、辽阳、营口及盘锦6市。2010年区域内城市缺水12.5亿立方米。该地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已高达80%以上,属资源性缺水。解决该地区资源性缺水的矛盾主要依靠外流域调水来解决。规划重点水利工程包括:大伙房水库输水及其二期工程、石佛寺水库一期、引细入汤、关山Ⅱ水库等。上述工程实施后,到2010年增加供水能力12.7亿立方米,完全可以解决浑、太地区及盘锦市的用水需求,但辽河干流农业和环境用水仍有缺口。  
   
---东部地区。包括本溪、丹东2市,水资源量较为丰富,局部地区有设施性缺水问题,预计到2010年将缺水0.1亿立方米。主要措施是在本流域内修建蓄水工程和引水工程。规划重点水利工程:三湾水利枢纽、引观入本工程及其他小型供水工程等,上述工程实施后,到 2010年增加供水能力3.1亿立方米,完全可以满足本地区未来的用水需求。  
   
---南部地区。该地区的大连市,是我省主要缺水地区之一,到2010年将缺水1.9亿立方米。主要措施是修建跨流域调水工程,海水淡化及其他小型供水工程。到2010年增加供水能力2.2亿立方米,可以满足该地区的用水需求。  
   
3、强化节水,全面推进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和节水型社会建设  
   
到2010年,全省年节水量为19.6亿立方米,其中,农业年节水量为11.74亿立方米,工业年节水量为5.38亿立方米,城镇生活年节水量2.51亿立方米。主要措施是:  
   
---农业节水。一是调整农业种植结构,适当控制水田面积。二是全面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灌溉水利用率,降低农田灌溉定额。实施浑蒲、浑沙、东港、营口、大洼、盘山、庄河、东风等9座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和节水灌溉示范工程,节水灌溉面积比例由现状27.8%提高到30%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在现在的0.48基础上提高到0.6左右,平均综合灌溉用水定额减少60立方米/亩以上,水田灌溉用水定额减少60—100立方米/亩。  
   
---工业节水。一是调整工业结构,树立水成本意识,鼓励发展耗水量小的工业项目。二是支持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特别是用水大户要建设水循环系统和中水回用系统,降低工业产品用水量。严格限制地下水开采,制定措施鼓励工业企业使用回用中水。  
   
---城镇生活节水。加大城市节水工作力度,提高城镇用水效率。一是强化用水管理,完善节水法规制度。逐步建立以节水为核心的水价格形成机制,推行阶梯水价和行业水价。二是加强用水计量工作,推行生活用水节水器具,实施定额用水。三是加速建立小区和城市环境用水循环利用系统。四是加速城市老化失修管网改造,减少“跑、冒、滴、漏”损失的水量,管网漏失率由现状的28%左右降低到20%以下。  
   
(二)能源建设  
   
1、电力  
   
(1)电源建设。根据全省重型工业用电结构为主将持续相当长时期的特点,结合国家批复的《东北电力规划》发展目标,预计到2010年,全省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1600亿千瓦时,需发电装机容量3200万千瓦。“十一五”期间,在续建工程可投产约500万千瓦的基础上,规划建设500万千瓦左右的电源项目。总计可投产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扣除关停退役机组,力争到2010年全省总装机容量达到2600万千瓦以上。  
   
----在火电建设上,一是按照优先推进负荷中心依托省外煤炭资源的港口、路口电厂,适度建设坑口电厂的原则,重点推进华能营口电厂二期(2×60万千瓦)、庄河电厂(2×60万千瓦)、华能丹东电厂二期(2×60万千瓦)、绥中电厂二期(2×100万千瓦)、康平坑口电厂(2×60万千瓦)、南票坑口电厂二期(2×13.5万千瓦)和中电投朝阳电厂(2×60万千瓦)等项目。二是按照支持以大代小改造工程和现有电厂扩建的原则,重点推进清河发电厂老旧机组(1×60万千瓦替代4×10万千瓦)改造和铁岭发电厂二期(2×60万千瓦)等项目。  
   
----在清洁能源建设上,要努力推进核电,提高风电比重,进一步发挥水能潜力,努力改善电源结构。规划到2020年辽宁核电规模为600万千瓦,“十二五”初期要完成辽宁核电一期工程,新增装机2×100万千瓦;充分利用现有风能条件,规划康平、彰武等一批风力发电项目,到2010年,新增装机50万千瓦以上。合理开发辽东地区丰富的水资源,充分发挥水能潜力,“十一五”期间建成太平湾长甸电站(2×10万千瓦)及苏子河流域梯级电站等水电工程。为保障电网安全、经济运行,解决调峰问题,建设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4×30万千瓦)等项目。  
   
----鼓励发展热电联产,在大中城市热负荷中心大力发展大型供热机组,重点推进阜新发电厂2×35万千瓦机组替代3×10万千瓦机组以大代小改造、沈海热电厂二期(1×20万千瓦)、阜新煤矸石电厂(2×13.5+2×15万千瓦)、抚顺发电厂热电分厂(2×30万千瓦)、沈阳浑南热电厂(2×30万千瓦)丹东热电厂新建工程(2×30万千瓦)等大型热电项目。  
   
(2)电网建设。“十一五”期间,全省电网建设的重点:一是加快建设省间500千伏联络线及省内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积极推动蒙东煤电基地到我省的输电通道建设,增强辽宁受入外省电力的能力。二是加快建设鞍山—辽阳—营口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增强省内主网架的输电能力。三是继续组织实施好全省县城电网和农网66千伏建设与改造工程。  
   
结合电源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电力消费需求波动较大的特点,开展前期工作装机容量约400万千瓦(其中火电300万千瓦)的电源项目作为储备。  
   
2、煤炭  
   
到2010年,全省煤炭消费量将达到1.5亿吨,省外净调入量1亿吨左右。在保证现有原煤输入途径、规模和品种外,新增煤炭主要来源于外省。  
   
根据我省后续煤炭资源实际,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全省矿产资源规划、煤炭发展规划以及全国大型煤炭基地规划的编制精神,到2010年我省煤炭生产能力稳定在5000万吨/年左右,其中国有重点煤矿生产能力为4200万吨/年,地方煤矿生产能力维持在800万吨/年。到2010年,规划关闭破产阜新王营子矿等10个煤矿,淘汰生产能力855万吨/年。改扩建阜新清河门等9个煤矿,可新增生产能力1050万吨/年。  
   
进一步加大安全技术改造力度,提高煤炭生产效率。支持大型煤炭企业到外省建立煤炭基地,拓宽煤炭供应渠道,弥补省内资源缺口。  
   
3、燃气  
   
 “十五”末期,全省燃气生产量折气109.6亿标立米,其中,天然气12.5亿标立米,液化石油气24.5亿标立米(生产量为190万吨),煤层气2.1亿标立米,煤制气70.5亿标立米。全省燃气消费量98.5亿标立米,其中民用8.7亿标立米,工业89.8亿标立米,外销量为10.2亿标立米,其余0.9亿标立米均作为工业尾气排放。除天然气供求比较紧张外,其它燃气品种基本可以满足社会需求。  
   
预计到2010年全省燃气总需求量约为180亿标立米,其中民用27亿标立米,工业153亿标立米。全省燃气生产能力为145亿标立米,其中:天然气15亿立方米(辽河油田维持在8—10亿立方米,中海油锦州202及25-1气田力争7亿立米;石油液化气50亿标立米(折生产量390万吨);通过建设阜新煤层气综合开发工程、抚顺煤层气开发二期工程和铁法煤层气开发项目,力争新增煤层气3亿标立米;通过炼焦及其他工业副产,维持煤制气77亿标立米。为保证全省燃气供需平衡,还需从省外调入天然气35亿标立米左右。主要措施是积极推进引进国外液化天然气项目的进程,力争早日建设投产,以保证从省外调入量。  
   
同时,支持辽河油田加强勘探开发,确保“十一五”期间石油和天然气生产稳定。加快推进天然气输送主管道以及国家石油储备基地项目建设,完善油气管网布局,增强油气供应保障能力。  
   
4、节约能源  
   
规划到2010年,全省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20%以上。一是要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低耗能产业,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项目建设。二是要着重推进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建筑节能、绿色照明、公用机构节能、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七大节能工程。三是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风能开发为重点,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继续鼓励农村小水电开发。积极支持农作物秸秆发电、沼气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等。加快太阳热能利用推广,推广普及太阳能热水器。四是加快农村能源建设,结合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推广15万户“四位一体”沼气综合利用项目。  
   
(三)交通设施建设  
   
1、公路建设  
   
(1)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建设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东北区域高速公路建设规划,按照国家东部加密的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区域城镇布局、产业基地和资源分布,对外强化进关出海、连接周边省区的对外通道建设,对内重点安排沟通城市、服务产业基地和资源开发的建设项目,增强沈阳、大连等中心城市的聚集和辐射功能,形成较完善的区域高速公路网。重点建设沈阳—彰武—通辽(辽宁段)、铁岭(毛家店)—朝阳(三十家子)、丹东—通化(辽宁段)、朝阳—赤峰(辽宁段)、瓦房店—长兴岛、海城—丹东、沈阳—抚顺(南杂木)—梅河口(辽宁段)、抚顺(南杂木)—通化(辽宁段)及辽宁中部环线等高速公路项目,到2008年高速公路将达到3500公里,2010年接近4000公里。  
   
(2)普通公路。全面提高县级以上公路服务水平。重点加强干线公路超期服役老油路改造和连接县际间及辽南地区的主要县级公路大修改造,使全省干线公路超期服役路段得到解决。同时结合大修对省际间和连接商品粮基地的公路进行建设与改造,全面提高国省干线的服务水平,实现省际间、市际间、县际间、口岸公路和通往国家商品粮基地的公路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全面推进全省滨海公路建设。“十一五”期间,新增公路1.2万公里,改善黑色路面2.9万公里,建设滨海公路1440公里。  
   
(3)农村公路。改善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交通条件。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实施乡村“通达”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黑色路面2.2万公里。实现100%的行政村通油路。  
   
到“十一五”末期,全省路网的总里程达到6.5万公里,二级以上公路达到2.1万公里,黑色路面达到5.2万公里。公路面积密度达到44公里/百平方公里。  
   
2、铁路  
   
“十一五”期间,一是加快干线铁路电气化和提速改造,重要繁忙通道实现客货分线运输。主要项目有沈山、沟海铁路电气化改造和新建哈大客运专线工程(辽宁境内557公里)。二是加快铁路复线建设步伐,提高既有线的运输能力。主要项目有沈阳到丹东段、锦州至冯家段、沈阳至吉林段铁路(辽宁段)的复线改造和锦承线义县至天义段(辽蒙交界)扩能提速工程。三是开辟新的跨区域通道,即加快建设纵贯东北东部地区铁路通道,形成东北新的出海通道;新建内蒙古巴彦乌拉至阜新新邱的铁路,形成新的运煤通道;加快建设烟大火车轮渡。四是加快疏港铁路建设,确保与港口建设同步发展。主要建设大连大窑湾、长兴岛、营口鲅鱼圈和锦州湾等疏港铁路项目等。五是逐步完善铁路集装箱运输系统,主要项目有沈阳、大连集装箱物流中心建设等。到2010年,全省铁路货物发送量将达到1.7亿吨,旅客发送量1.4亿人次。  
   
3、港口  
   
根据我省港口现状、发展以及各行业企业分布情况,原油码头建设规划是以大连、营口、辽西为主,分别满足辽南、辽中、辽西石化工业发展的需要。矿石码头规划大连港主要作为转运中心向渤海湾内其它港口转运矿石;营口港则作为我省及东北地区钢铁企业所需矿石的主要进口港。集装箱码头,按照大连港逐步建设成为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要求,规划把大连港作为集装箱运输干线港,营口、锦州、丹东等港为支线港,逐步形成我省层次分明、功能完备的集装箱运输系统。成品油及化工码头建设,根据腹地炼厂分布和销售特点,规划成品油出口将以大连为主要装船港,营口和锦州为辅,分别为腹地内的石化产业发展服务。  
   
大连港要重点加快建设大窑湾集装箱物流基地、鲇鱼湾国际油品及液体化工品物流基地、散粮物流基地、和尚岛的煤炭装船运输系统、大孤山散矿物流基地和商品汽车物流基地等项目。加快开发长兴岛港,将其逐步建成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合港。  
   
营口港重点发展鲅鱼圈港区,加紧建设和完善集装箱、铁矿石、钢铁、成品油及液体化工等大型化、专业化、集约化运输设施,积极开辟与港口相衔接的现代化物流园区,建设15万吨级深水航道,开发仙人岛等新港区,促进产业发展。  
   
锦州湾港在加快锦州港区2#港池集装箱和散杂货泊位建设基础上,加大3#、4#港池和葫芦岛港区深水码头以及盘锦专业油码头的开发力度;同时加快集装箱专用码头、原油接卸码头、港口深水航道及防波堤的建设,适时建设专业煤炭码头。  
   
丹东港在建设大东港区9-11#泊位的基础上,加快开发建设庙沟挖入式港池,建设散杂货、集装箱、石化码头和5万吨级航道等。  
   
“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大连大窑湾三期工程、北良散粮泊位、长兴岛港区开发、营口港四期工程、营口港15万吨级航道、锦州湾25万吨级原油码头和丹东集装箱码头等一批项目。全省新建泊位150个,新增吞吐能力3亿吨,其中集装和吞吐能力1100万标准箱。到2010年沿海港口生产性泊位达到470个,货物吞吐能力超过5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1300万标准箱。  
   
4、民航  
   
规划及实施的项目:一是大连地区机场扩建及新建机场。由于受到地理位置及净空等许多条件限制,大连周水子机场再扩建规模只能增加旅客吞吐能力500万人次,满足2012年前后的需要。还需适时启动大连新机场建设,其建设规模为年吞吐旅客1200万人次。二是扩建沈阳桃仙机场国际机场,新增1000万人次的吞吐能力,完善沈阳区域性枢纽机场功能。三是进一步改善丹东、锦州机场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支线机场功能和水平,发展支线航空服务。到2010年,全省机场旅客吞吐能力将超过2500万人次。  
   
(四) 城市建设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促进新城发展和旧城改造  
   
城市建设必须在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坚持新城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并举方针,调整和优化城市结构,构筑和谐城市。大城市要走出城市建设在老城区打转转的圈子,结合产业布局调整,拉开城市规划建设的空间。新城建设发展不仅考虑新城自身的需要,同时还要考虑传统城市中心、乡村城镇化以及新农村的发展需求,加强相互之间在经济活动、城市功能、空间组织、交通运输等方面的联系;从区域城市的整体发展入手,统筹新城发展和旧城改造,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激发城市的内在活力。  
   
新城开发建设应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坚持“区域布局、新城新貌、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方针,适度建设。 “十一五”期间的建设重点是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建设集中地区。旧城区改造要贯彻 “充分利用,加强维护,积极改造,保护文脉”的方针,以有利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城镇居民生活环境改善为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对我省旧城区进行改造和重建。旧城区改造中应科学规划,避免大拆大建,保护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城市特色和历史文脉,走包括再开发、修复、保护综合发展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2、完善县城和重点镇服务功能,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把县城和重点镇作为接纳农村劳动力转移、优化县域经济结构的重要载体,做好县城和重点镇功能定位和改造规划。按照政府规划、产业支撑、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原则,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功能,增强县城和重点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辐射力。要根据县城和重点镇的地域性、差异性、多元性以及城市区位、自然资源、人文旅游资源、工业基础、环境等特点,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探索一条适合自身的发展之路。可选择工矿型、商贸型、旅游型、农业产业型、生态型、卫星城型或复合型等各具特色的发展目标。在规划和建设上,既要反对“贪大求高、追新崇洋”, 盲目模仿大城市, 又要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体现出自己的地域特色与文化传统, 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将“特色”转化为优势。 重点镇发展改造规划要立足现实,着眼未来,远近结合,超前控制,使其具有可行性、可实施性和操作弹性。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力度,尽快完善县城和重点镇服务功能, 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进一步增强县城对周边的辐射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依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围绕解决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中的城市供水、城市交通和环境治理设施等,努力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先进、交通便捷、环境优美、与自然和谐的城市环境。  
   
(1)供水设施建设  
   
“十一五”期间,继续加快供水工程建设步伐,加大对水源、水厂和管网等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积极推进中水回用,确保城市供水需求。要做好大伙房输水工程服务的抚顺、沈阳、辽阳、鞍山、营口、盘锦等市的配套输水工程和相应水厂工程的实施进度,减少地下水的开采量,逐步提高地表水的使用比例。积极开展丹东三湾水利枢纽的市内配套管网改造和相关水厂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适时开工建设。抓紧启动本溪引观入本工程,从根本上解决本溪市供水水源问题。还要积极推进大洋河调水项目及大连城市管网和水厂配套工程,解决大连地区缺水矛盾。大连市供水设施建设要适度超前,适应建立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开发长兴岛的需要。有城市分质供水系统以及有稳定用水用户的地区要加快中水回用建设步伐。抓好缺水县城的供水、净水及配水管网的改造,改善供水条件。  
   
 “十一五”期间,计划新增供水能力400万吨/日以上。城市供水综合生产能力接近1800万吨/日,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99%,人均用水量达到180升/日,中水回用60万吨/日以上,中水回用率力争达到20%以上。努力增加可利用水量,缓解水资源紧张状况,实现城市供水水质好、水压稳、安全供水的目标。  
   
(2)环境整治设施建设  
   
加快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产业化、市场化进程,突出解决好运营问题。预计2010年,全省污水排放量将达到33.1亿立方米,规划新建污水处理项目67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0万立方米/日。主要是县级市及县城污水处理厂。2010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将达60%。  
   
“十一五”期间,要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进程,合理布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逐步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实现城市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加快医疗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各市建成一座集中处理设施,实现医疗垃圾全部安全处置。到201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60%,城市医疗垃圾处置率达到100%。规划新建城镇垃圾处理厂62座,建设规模为处理垃圾2.9万吨/日,规划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28座,总规模145吨/日。  
   
(3)城市道路及排水设施建设  
   
“十一五”期间,全省要继续加快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网的建设,建成和城市交通量相适应的城市道路网络,逐步建成多层次、多平面的立体化城市交通系统,基本适应车辆迅速增加的要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立完善的公共交通网络体系。优化网络布局和结构,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建成城市快速道路交通系统。重点建设沈阳地铁一号线、二号线工程,沈南三环、大连快速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全省城市道路综合治理改造等工程。到2010年,全省新建道路面积2600万平方米,城市人均道路达到9平方米。  
  
要加快改造建国初期建设的标准低和设施老化的旧排水管网,城市新建区要建设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有条件的老城区要逐步把合流制改造成雨、污分流排水系统。规划建设和改造的排水设施要达到城市道路中雨不积水,大雨积水半小时内排除,暴雨积水1小时内排除。推进鞍山、抚顺、本溪、锦州等市、县的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4)城市供气供热设施建设   
   
全省要以提高城市燃气供气率和保障率,提高煤气管网安全性为重点,加快城市燃气设施和管网改造建设,近期重点改造老城区煤气管网,逐步实现县级及城镇的燃气管网化。大力发展以燃气为主的清洁能源,科学地做好城镇清洁能源的替换工作,优化城镇能源结构。到2010年,全省城市燃气普及率提高到93%以上,力争使40到50个县级及以下城镇实现燃气供应管网化。重点建设沈阳高压燃气环网以扩建工程、鞍山、抚顺等城市煤管网改扩建工程等。   
   
积极促进供热企业逐步走向市场,在积极发展热电联产的基础上,规划一批集中供热热源和管网改造工程,提高全省城市集中供热能力和水平。要建立合理的价格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积极探索燃气和供热行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投资与运营模式。到2010年,全省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以上。  
   
(5)城市绿化   
   
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究实效的原则,以种植树木为主,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加强城市的大环境绿化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大力推进城郊绿化。“十一五”期末,城市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   
   
四、主要措施   
   
(一)搞好规划,发挥规划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作用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基础设施建设为振兴和发展提供重要支撑的关键时期。规划的实施要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各项设施建设的全过程,要加强基础设施规划与水利、能源、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各行业的部门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的协调衔接。通过部门规划、各市的规划和项目把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方向、目标和发展重点具体化、量化,并具有可操作性,各地区各部门的项目建设要紧紧围绕专项规划的重点进行合理布局。发挥规划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作用,使基础设施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以推进项目为核心,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基础设施规划和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做好基础设施项目规划、论证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努力形成在建一批、新开一批和储备一批的项目建设良性循环,确保基础设施建设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对于规划内的项目,要积极推进审核和报批,以及资金筹措、建设条件落实等各项准备工作;对于新开工项目,着力落实建设条件,尽早开工。对于进入审批程序项目,属省内审批的,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属国家审批的,要落实项目法人和各项建设条件,积极争取上级审批机关的支持。省、市、县政府都要形成指导、协调和推进重点项目的工作机制。实施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月调度制,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协调和解决。   
   
(三)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运营主体企业化和运行管理市场化的进程。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基础设施投资与运营模式,提高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效率。要加快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步伐,使其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积极推进这些行业按照产业化方向发展。打破行业垄断,放开市场准入,对基础设施经营性项目要鼓励各类所有制经济成份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对于公益性的基础设施项目,也要引进竞争机制,探索经营权转让等。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增强政府对市场失衡的补充作用和对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的指导监督作用。   
   
(四)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快速发展   
   
要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设施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收费体系;盘活资产存量,为基础设施建多渠道筹措资金、快速发展创造条件。政府要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按照资金运作的规律,积极扩大利用外资、银行贷款和民间资本等各类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要抓住国家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机遇,更多地争取国家水利、交通、城建等专项资金的支持,还要做好地方政府水利基金、养路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城市建设资金、土地出让金等资金统筹使用,集中力量办大事。逐年增加政府财力投资,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放大作用。   
   
(五)建立节约型社会,缓解基础设施瓶颈制约  
   
加快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节能节水降耗,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资源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调整价格结构,使得能源、水等资源产品的价格能够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和供求关系,并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以节能、节水为重点,启动一批重点的节能工程。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全面推进城市的节水,发展农业节水灌溉,支持海水淡化和直接利用,研究建立节水标准体系,推动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节水降耗活动,强化节约意识,倡导节约型消费模式。通过建设节约型社会,努力解决“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难循环、低效率”问题,缓解全省能源、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提高基础设施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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