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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投资稳外资,下一步怎么干?发改委透露政策新动向

更新日期: 2021年09月09日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字体:
摘要:下一步,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下大力气做好补短板稳投资各项工作,促进投资稳定增长。

9月8日,国家发改委专门就稳投资稳外资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有关热点话题。

会上,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投资仍然具备保持稳定增长的条件,将下大力气做好补短板稳投资各项工作。

有关负责人透露,将抓紧报请国务院印发实施“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抓紧推进国家公路网规划、全国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十四五”铁路、民航、邮政等行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重大交通项目,印发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发展实施方案。推动专项债券发行后尽快投入项目建设。同时,高质量做好明年专项债券项目准备。稳外资方面,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计划年底前出台,并适时推出第五批重大外资项目。

投资仍然具备保持稳定增长的条件

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吕文斌吕文斌表示,今年以来,受到基数效应影响,投资增速“前高后低”,总体上保持恢复增长的态势。同时,近期汛情、疫情等因素对投资增长造成了一定影响。但总的来看,投资仍然具备保持稳定增长的条件。

下一步,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下大力气做好补短板稳投资各项工作,促进投资稳定增长。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稳投资。加快将“十四五”规划纲要102项重大工程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中。加强重大项目储备,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

二是发力前期工作稳投资。将指导督促各地方加大前期工作人力和经费投入,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和用地、规划许可、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依法合规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市政配套等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推动项目及早开工建设。

三是加强资金保障稳投资。加快已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执行进度,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指导督促各地方按照规定投向领域,认真做好今年后几个月和明年上半年专项债券项目准备,确保专项债券发行后及时投入使用,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四是激发市场活力稳投资。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条件。

多项交通领域规划蓄势待发

国家发改委基础司副司长郑剑表示,当前我国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增速有所放缓,但投资总规模仍处于高位并稳步增长。

下一步,确保已开工的战略性项目有序推进,比如抓紧推动川藏铁路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全线开工,加快一批重点项目尽早开工,推动沿江高铁等高速铁路重要通道开工建设,加快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的建设,促进铁路货运能力提升,实施班列铁路基础设施提级改造,扎实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更高质量发展,推动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等相关项目落地实施。加快广州、深圳、西安、兰州、西宁等机场的改扩建工程,争取贵阳机场改扩建工程年内投运。争取开工盘州、和静、准东(奇台)等一批机场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合理扩大有效投资。按照“建设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加强重大项目的储备,进一步优选、精选具备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交通项目,实现滚动实施、梯次推进。

推动专项债券发行后尽快投入项目建设

吕文斌表示,今年上半年,专项债券发行进度较去年放缓,但下半年发行的专项债券规模将高于去年同期,有助于稳定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增长。

他表示,下一步将发挥好专项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

一是认真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准备工作。指导督促各地方对今年后几个月拟发行专项债券的项目,抓紧完成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推动专项债券发行后尽快投入项目建设。同时,高质量做好明年专项债券项目准备,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明年专项债券早发行、早使用、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是确保专项债券用途合规。督促地方严格落实专项债券有关管理规定,同时对地方报送的项目需求认真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专项债券精准用于政府主导、早晚都要干、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是加强项目监测调度,推动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督促地方加大项目协调推进力度,推动新建项目按期开工,在建项目顺利实施,确保专项债券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计划年底前出台

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在稳外资方面,外资司司长刘小南表示,综合各方面情况初步研判,全年利用外资的数量能够实现一定幅度的增长,有可能比预期的还要好一些。

他表示,目前,国家发改委正会同商务部等部门抓紧制订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计划年底前出台。在修订过程中,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的大方向,在把握开放节奏的同时进一步放宽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同时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通过更高水平开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初步考虑,与2020年版相比,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数量会有所减少,争取做减法。限制措施会更加精准,另外在管理框架和模式上也将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将实施好现有的重大外资项目,争取早日发挥作用。同时抓紧研究,适时推出第五批重大外资项目,将重点支持外资加大中高端制造、高新技术、传统制造转型升级、现代服务等领域和中西部地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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